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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法院董杰枉判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20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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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董杰(Dong,Jie),从二零一四年以来一直负责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枉判心怀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多人:杨秋英、王秀凤、胡庆贵、郭立清、李兰强、许秀芬、李双丽(双利)、李才华、王树祥、牛虹、王瑄。

二零一五年七月,房山区法院对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胡庆贵、杨秋英、李双利进行非法庭审。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房山法院非法秘密宣判,诬判法轮功学员杨秋英七年、胡庆贵三年、李双利三年。宣判的法官是董杰。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许秀芬突然被带到法庭(未在三天前告知,房山法院主审法官董杰违法),许秀芬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两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许秀芬被诬判的直接责任人:房山区检察院公诉人艾洋,房山区法院审判长董杰,陪审员张玉萍、娄淑菊,书记员张琳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王树祥被非法庭审,在未被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带到法庭,主审法官董杰违法。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王树祥被非法诬判四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对法轮功学员李才华进行了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是董杰。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李兰强被非法开庭(第一次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上午,房山法院临时开庭(第二次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李兰强被第三次被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李兰强被房山区法院冤判三年、罚金七千元。李兰强不服冤判,依法上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北京市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冤判。法官是董杰。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已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的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江村法轮功学员郭立清被房山法院非法开庭,主审法官:董杰;公诉人:张君。庭审结束时董杰宣布:择日宣判。最后郭立清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个月。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牛虹、王瑄被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诬判法轮功学员牛虹、王瑄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五个月。主审法官是董杰。


相关信息:
法官董杰 电话是010-80381488。
家庭住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乐活城22号楼2单元604室 (转自明慧网、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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