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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法轮功学员陈广昌律师办理执业证遭阻碍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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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山东省司法厅信访科焦科长给法轮功学员陈广昌律师打电话,声称:只有放弃法轮功信仰,才能办理律师执业证。

陈广昌是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原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有十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多次遭到中共邪党的迫害,失去了工作。二零一三年,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示和压力下,拒绝给陈广昌申报律师执业年检,导致陈广昌律师失去了多年的客户,不能再从事律师工作,被截断了经济来源。

为了发挥自己专业所长,陈广昌曾经到一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随后,陈广昌发现自己实质上已经被监控。2017年,陈广昌为了办案到德州出差,刚买了火车票,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就派人到陈广昌家中询问,后来还派人陪同陈广昌出差、以便监视。

二零一八年,陈广昌夫妻考虑到双方父母都已经年老,奶奶九十多岁,准备到陕西老家工作。为此陈广昌申请将律师档案调动到陕西,在陕西申请律师执业。但是,山东省司法厅在给陕西省发送律师档案时,专门给陕西省司法厅打了一个电话,说明陈广昌信仰法轮功,建议不要给陈广昌办理律师执业。陕西省司法部门本来比较欢迎陈广昌到陕西工作,但是接到电话之后,就开始给陈广昌申请律师制造障碍。由此导致陈广昌在陕西省的律师执业证未能办理。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一位自称是山东省司法厅姓焦的科长给陈广昌打电话,声称:“网上流传信息,山东省司法厅给陕西省司法厅打电话,要求不给陈广昌办理律师执业证”,要进行核实。陈广昌如实说明了自身被迫害、山东省司法厅违宪违法干涉公民信仰自由、非法干预陕西省司法厅工作的情况。

焦科长说:你要放弃法轮功信仰。只有放弃法轮功信仰,才能办理律师执业证。而且污蔑法轮功是×教。陈广昌提出:作为法律工作机关,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事。无论什么样的高官提出什么意见,都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来衡量一下,看它是真的合法还是违法。焦科长说:你不要跟我讲这个。

焦科长的电话是:0531-82923579,0531-82923579,180531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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