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资料点不要贴真相对联,因为我们的真相对联比较特殊和显眼。如果我要到陌生的地方,凭着看门上的对联,就能顺利找到同修家,同样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也会找到,特别是资料点租赁闲置的房子。这样就会给资料点带来安全隐患,就象我们不在室外公开炼功是一个道理。
同时,我们也可以安装摄像头监控外部,理智的进行反监控,知人知己,方能安全、稳定的救人。
文:湖北大法弟子
近日,在麻城市一位同修家看到一件事情,现提出来与麻城同修探讨。
有同修做了很精美的大“福”字挂件,下面的中国结吊饰上都套了一枚铜钱,以“顺治”年号的为多,也有“康熙”的等等,这些“福”字挂件麻城同修们正在发放。
在民间,许多人认为“顺治”的铜钱能辟邪,且数量稀少,很多人在高价收购,也有人为小孩保平安而到处找寻它。
这位同修为大法不惜付出的精神是非常可贵的。但我个人觉的这样做不妥:代价太大。而更重要的是符合法吗?因为救人的是师父和大法,而不是其它的什么东西。
师父讲:“大法弟子是证实大法,怎么去证实其他的神呢?那人到底是谁救的,这不是大问题吗?这不是叫人去信那些正法中也得对大法表态的神吗?他们能不能留下来还要看他们的表现呢。那个护身符本身并没起作用,还是师父在帮着起作用的。证实法是大法弟子的事情,决不是那些神的事情,你们要清楚这一点。”[1]我们作为大法弟子,应该以法为师,证实法,不能证实其它的东西。
我个人建议,同修把手中“福”字挂件上的铜钱取下来,返还原主人,挂件照常发放。
不对的地方恳请同修指正,请同修以法为师。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八》〈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