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说说我和继母的事。
每当继母的儿女来我父亲家时,我都热情招待,从不让他们干活,他们坐着看电视,我就忙着做饭,吃完后我就收拾碗筷,心里一点怨言都没有。
有一次过年,继母的女儿来我父亲家,恰巧我也在。继母给了我俩一人一袋鱼,她提前装好了放在厨房的桌子上,还特意的告诉我们哪一袋是谁的。我趁她们不注意就跑到厨房里去看,发现给她女儿的是两条整鱼,给我的是一条半鱼,当时心就翻腾:“真是偏心眼儿!”
忽然想起师父的法:“所以我们讲随其自然,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1]这翻腾的心瞬间平息,心想:天下的父母没有不牵挂儿女的,我应该体谅继母的心,一会儿我就心平气和的对继母说,姐姐家很少吃到鱼,把我那一份也给我姐吧。我姐低着头没有吱声。后来我就给她讲真相,姐姐一家都认同大法,全部做了“三退”,并得了福报。师父的大法让我完全变了,如果不是学了大法,我和继母之间的关系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呢。
父亲在世时,村里的老人都住公寓,每户须交一万元押金,等老人过世后再返还。有很多老人住公寓都是儿女给拿钱,我父亲向我借钱,说这钱早晚还是你的,我们只是住在里面享受几年。住公寓是个好事,吃、喝、拉、撒都在屋里,儿女也不用担心了。我就给父亲拿了钱。
父亲去世后,继母八十多岁了,我嫂子找继母要父亲住院和殡葬费共八千元钱,继母只给她六千元钱。然后继母问我要不要钱,我说不要,她又问我家里的东西我要不要,我说不要。后来,我去探望她时,她又和我商议说,她想把家里的缝纫机和一些东西给她的女儿,问我的意见。我当时就表态说:只要是这屋里的东西,你用不上的,你随便给谁都行,我什么也不要。这回她放心了,到处夸我,也知道了大法弟子都是最好的人。
本来我父亲刚过世时,她担心我会把钱要回来,再把她撵走,这样她就没地方住了,她的四个儿子还私下商议,不行就给我几个钱,让老人住在这儿。在我父亲过世的第三天,村里一个人就劝我:你儿子也大了,要娶媳妇要买楼,不如趁这个机会把钱要回来,撵她走。我和父亲倒是有约在先,将来两位老人过世后各理各家。听那人这么说,心想:现在继母还活着,这样做不是害人吗?我坚定的说:“我是大法弟子,是修真、善、忍的,不能那么做。”她没说什么,又去找我丈夫说,我丈夫也拒绝了。
后来继母知道了这个事,很感动,也和我讲了她家的事:继母虽然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对她也算孝顺,但是就没有一个愿意接她回家的。为此继母也很为难。
这要在我修炼之前,我是绝对做不到的,如今在大法的指导下知道自己该如何做人了。
在处理好家庭关系的同时,我还要继续做好“三件事”,完成自己的使命,跟师父回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