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女子监狱五监区,为了逼迫吴娟放弃大法修炼,狱警与刑事犯人相互配合对吴娟实施非人的折磨。
吴娟被强迫每天在干活的车间罚站,晚上收工以后,在监舍也一直站到九点以后。有一次,吴娟不配合对她罚站的迫害,她坐了下来,吸毒犯张仁楠对她一阵毒打。还有一次,吴娟被带到了车间楼上库房,张仁楠和另一个吸毒犯侯俊丽对她拳脚相加。从此以后,吴娟胸疼,不能伸直腰行走。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
犯人张仁楠不但打她,甚至还往她身上、褥子上浇水,不让她睡觉。
直到现在,吴娟一直受着迫害:罚站、不让洗漱、经常遭受毒打。
凤城市法轮功学员吴娟是一位善良、孝顺的媳妇,即使丈夫过世,她仍尽心尽力的照顾着公婆。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吴娟在赫家沟给当地居民送“福善吉庆”年画和真相书册时,被村长卜井奎恶意举报,遭凤城市公安局凤山分局武志鹏等多个警察绑架。
吴娟被非法关押后,吴娟的公公刘殿芳在要求无罪释放吴娟的控告书中写道:
“我儿媳自从九八年修炼法轮功以来,人品越来越好,性格也越来越好,孝敬公婆,体贴丈夫,爱护孩子,善待周围的一切人,是有口皆碑的好媳妇。然而,自从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以来,她先后被非法劳教、判刑。在她入狱的三年中,我老伴常常以泪洗面,因忧愁过度而去世。当她出狱时,家中只剩下了风烛残年的我。为了照料我,她没有再嫁人(我儿早年去世)。
“法轮功要求每位修炼的学员严格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是教人向善的功法,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我儿媳虽然被冤枉入狱,但她从未怨恨过陷害她的警察,乐观地面对一切。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罪!警察是抓坏人的,不应抓好人、关押好人。惩恶扬善是你们的天职,尽职者得福报,迫害善良违背天理。所以,希望贵局对我提出的控告仔细侦查,无罪释放我儿媳。”
然而,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凤城市公检法的构陷下,吴娟被凤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如今,吴娟因坚持信仰正在遭辽宁女监五监区的暴力迫害。
主要责任人:
五监区一小队队长:田宇(音)
教育科长: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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