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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付德菊、周淑贤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20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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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新民市修炼法轮功的善良妇女付德菊、周淑贤,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非法庭审、判刑一年半、一年。俩人都已上诉。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十点半到下午一点半,沈阳市新民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付德菊、周淑贤,有七位亲人进入法庭旁听。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新民检察院的公诉人计兴中在法庭上根本不讲法律,不能从法律角度回答律师的质疑,支支吾吾。

付德菊、周淑贤整个过程一直在给在场的法官等人讲真相,希望法官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良知,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要犯罪,给自己留下未来。新民市法院的李中华、贾立志 参与了此次庭审。

现在得知,付德菊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罚款五千元,周淑贤被非法判刑一年,罚款两千元。

周淑娴、付德菊家住沈阳市新民市大柳屯镇。周淑娴八岁时不幸患癫痫病,多处求医问药,久治不愈,而且越来越严重,病痛的煎熬与折磨,使周淑娴变得心情压抑、脾气暴躁。后来周淑娴有幸学炼了法轮功。身体从此一天天好转,癫痫病消失,精神也渐渐的恢复了。认识周淑娴的人都说她变得懂事了、善良了,亲人都为她高兴。

为了让百姓了解法轮大法好、从中受益,周淑娴和付德菊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在新民市高台子乡发放真相资料时,遭受中共谎言宣传毒害的人恶告,被高台子派出所警察绑架。付德菊的电动三轮车被扣押,车上有付德菊的残疾证明,还有几千块钱,是付德菊准备给妹妹看脑血栓病的钱,高台子派出所没有写任何扣押清单,也没叫付德菊签字。高台子乡派出所警察与大柳屯镇派出所警察分别闯到周淑娴和付德菊家中,非法抄家。

周淑娴和付德菊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七月三十日,“办案”单位到看守所笔录一次,其中有新民市国保大队副队长董立。七月三十一日,律师会见了周淑娴,她当时脸红肿、胳膊也发青,原来是周淑娴被绑架后,遭到警察毒打,打她时,脸磕到桌子上,打人的警察叫××鹏。

周淑娴家中八岁的女儿天天找妈妈,家人看着揪心。周淑娴的母亲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急的连路都不会走了,心脏病也犯了,卧病在床。

高台子乡派出所: 024-87524236
所长 关俊峰 13840475000
副所长 贾 星 15040265111
警察 李成龙 15104044555
高照光 15942068889
文职 李 强 13904047175
高 帝 13624214444
大柳乡派出所:
所长 郭志明 13840306090
副所长 姜 涛 13909887008
警察 陈 军 15040091288
仇大伟 15140036528
连振华 13840107256
文职 王春清 13998159166
张 涛 15002420119 18640286324
霍洪智 13478854544
郑佳威 15998215199
司机 高士军 13514233222
新民市国保大队大队长 苏剑平 13889186666 27510169
新民市国保大队: 27510015
教导员 张守忠 13889182998
副大队长 董 立 13889210006
佟静涛 13604908382
警察 张晨光 13998209939
李佳佳 13840169256
文职 王 枫 13889274007
刘 朋 15940319966
李雪琦 1864027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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