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春玖以前开铁厂,用钱都是到信用社借贷,都是高利,当时给人回扣,后来不但借国家钱不还,借厂工人的钱也不还,无论谁的钱借到手就是自己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心所欲。说国家的钱不花白不花,结果造成信用社几位工作人员受到处罚、拘留、主任险些失职。后来几个信用社都起诉他,把他告进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当号长(小牢头)两年多,邵春玖成了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打手。
在二零零一年三月,有一次,邵春玖和几个男犯人在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玺所长王金直接指使下,分别扒下法轮功学员杨凤春、王凤芝、吕必书、黄学伶四名女法轮功学员的裤子,并按着她们,强行由县医院女护士于艳秋从肛门处插管,与男医生王景富一同灌食。所长王金还说些低级下流的话,恶警和犯人们围一圈儿哈哈大笑。
当时,四名女法轮功学员已有十六天没吃饭了,在冷房屋里,邵春玖等人和恶警、医务人员配合给她们“肛门灌食”,用这种低级下流的手段迫害她们,使她们精神和肉体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秦皇岛市青龙县八道河乡法轮功学员胡贺祥,五十八岁,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他骑一辆旧自行车到北京证实大法,被劫回后,二零零零年大年初一被送进青龙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受到看守所警察和邵春玖的种种迫害。
酷刑演示:毒打 |
邵春玖多次暴打胡贺祥,用皮条每次都打几十下(皮条也叫钢鞭,是用多根细钢丝拧成绳,外边用汽车轮胎的胶皮熔化后灌注而成,外边带棱,坚硬而能弯,大拇指粗,七十到八十公分长,是青龙县看守所常用的一种刑具),直打的皮开肉绽,伤痕累累。还长期叫他承受手脚连铐的酷刑。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
“手脚连铐”是用三十多斤重的铁链子,先将两脚用铁铐铐在一起,然后将两手从两大腿的后边(外边)铐上,再将两手和两脚铐在一起,让他不能躺,不能坐,不能站,不能吃东西,不能大小便,一切生活不能自理。每次手腕处肉都被磨破,露出骨头。多少个日日夜夜都让他在水泥地上“手脚连铐”度过。由于生活不能自理,炎热的夏天大腿和腹部皮肤溃烂都沾在一起。
一次恶警指使多名武警对正在背法的女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有的拿着枪,有的拿着铁锹,有的拿着镐把,一时间击打人声音叭叭响,很多人都被这恐怖的一幕惊呆了。这时胡贺祥大喊一声:“不许打人!”声音低沉有力,一下镇住了邪恶,待恶警反应过来,一下走到胡贺祥跟前拳打脚踢。犯人牢头邵春久踢断了胡贺祥的几根肋骨,肋骨折后扎到了肺部,不断的咳嗽,不能吃饭,生命垂危。公安局副局长张玺所长王金等人一看不行了,叫警察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将他送回家中,因家中没人,将他扔在炕上就扬长而去,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胡贺祥含冤离世。
出狱后,邵春玖恶习不改,又把小妗子(即小舅子的妻子)拐跑了,出外游山玩水,吃喝玩乐。钱用完了回家取钱,没想到女方被娘家扣住,小舅子带一群人把邵春玖围住,扒光他衣服,狠打一顿。过一段时间他到大点(第一个妻子)处安身,大点不留;二点的(第二个妻子)要嫁人了也不要。
邵春玖吃喝嫖赌,坏事干尽,最后走投无路,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在自家房中喝药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