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莫待报应悔恨迟

更新: 2019年09月2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近日明慧网刊登了数则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真实案例,发人省思。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警察张海泉,单位体检时发现舌头异常,赴北京就医当晚即死亡,终年五十八岁;内蒙古莫力达瓦旗尼尔基第一中学语文教师于力明,举报炼法轮功的同事,其后于力明遭了恶报,车祸死亡,死状凄惨;陕西省宝鸡市共党书记田存科,经常在村委会议上诽谤法轮功,多次积极配合“六一零办公室”及国保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田存科身体不适,就医检查发现已患胃癌晚期无法治疗,死时仅五十五岁。

《太上感应篇》有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法轮功学员是信仰“真、善、忍”的佛法修炼人,近年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者频频发生,明慧网已公布了二万余实名案例,其中包括中共中央与地方官员、公安科长、“六一零”头目、派出所所长与居委会主任等。这些斑斑可考的实例,果报昭彰,如震耳发聩的警钟,正是上苍启示世人。神目如电,报应不爽,应验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古训。

历史上记载了灭佛造成的灾难,最有名的就是三武一宗(即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与后周世宗),他们都在壮年暴毙,情节各异,但结局却惊人的雷同。“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重复警示后人:敬神者得善福、谤佛者遭恶报。

殷鉴不远。文革期间,中国各地红卫兵和民众受中共蛊惑而到处“破四旧”,肆意摧毁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场所,毫无顾忌地砸烂佛像,焚毁佛经,批斗僧人,甚至逼得僧人舍身自焚。有件现世报应,流传乡里迄今。

在山东省临清市与河北省交界处,有座数百年历史的舍利塔,塔身八层,每层八面八角,曾经每个角都有一尊阿弥陀佛像,每层每面都有“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字。当年,在临清县城工作、三十多岁的王德忠受中共“无神论”荼毒,不信因果报应。一次,王德忠拿起锤子朝着“南无阿弥陀佛”砸了过去。刚砸了几下,他即倒栽葱一头朝地,当场毙命。此后,再无人敢侵犯佛像和舍利塔。

随着中共长期灌输“无神论”的邪恶思想,现在许多中国人不相信神佛的存在,鄙视“三尺头上有神灵”为迷信,甚至口出狂言,无惧报应云云。以下实例,足堪警戒。

辽宁省朝阳县柳城派出所所长潘石,多年来一直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听劝告,被朝阳市“六一零办公室”捧为“先进典型”,曾扬言:“我不怕报应,就打、就抓(法轮功学员),共产党我跟定了。”就在他狂嚣不到两个月时,本来身体健壮的潘石在四十一岁生日那天突然暴死。

明慧网经常刊载许多因迫害法轮功、遭到报应的事例,非出自幸灾乐祸,而是真诚的为这些生命受到中共的谎言欺骗、成为助纣为虐的帮凶而深感惋惜。前述现世恶报的鲜明事例,值得人们深思。

在法轮功学员二十年如一日的讲真相中,广大民众已经逐渐觉醒,各地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已越来越多,仅从二零一六年上半年至今,中国大陆已有二十一个省、直辖市出现不予起诉、释放法轮功学员或退卷的案例。不愿参与迫害的中共各级人员以各种形式与江氏集团切割,这些释放无辜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是很多公检法人员在明白真相后的自保和赎罪。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邪恶可能逞凶一时,但终究不能长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迫害法轮功的江氏集团已呈土崩瓦解之势,迫害正信的恶徒已到了穷途末路。鉴古知今,真诚奉劝所有行恶之徒不要再助纣为虐,赶紧悬崖勒马、忏悔救赎,及时将功补过,以免它日恶报加身,悔恨已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