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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法轮功学员王宏伟在郑州监狱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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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禹州市法轮功学员王宏伟被非法判三年,二零一八年底被劫持到郑州监狱。据悉,由于王宏伟不配合恶人、不照相,被九监区强制转化组及东厅的狱警侯志伟、周东升指示其他刑事犯转化小组长赫兴文等人殴打。因为王宏伟坚决不穿号服,被恶警指示刑事犯殴打并将王宏伟身上的衣服撕烂,衣不遮体,逼迫王宏伟穿号服。

因为王宏伟坚持信仰,不转化,监狱不让他的家人看望、送钱。家人想方设法,到目前监狱只让家人看望过两次。一次是王宏伟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再三恳求,监狱长才同意父子相见。一次是监狱长要求家人和监狱指定的一个曾经邪悟的人员一起才得与王宏伟相见,目的是想让邪悟者做王宏伟的转化工作,被王宏伟严词拒绝。监狱方对王宏伟家人说:见王宏伟得监狱“六一零”人员签字才能见,否则,不让见。

监狱还不让家人给王宏伟送钱,用监狱长的话说:“这里有吃有喝,死不了。”监狱的目的是逼迫王宏伟转化。

王宏伟修炼法轮大法只为按真、善、忍做好人,却遭到监狱相关人员的强制转化,天理不容。请问监狱是改造坏人的地方,那么要把好人转化成什么样的人呢?强制转化组警察:侯志伟、周东升;转化小组长赫兴文、张有忠。

王宏伟先生是位转业军官,一九九八年在部队接触法轮大法后,觉得法轮大法太好了,就很坚定的走入修炼,那时他是一位很被领导看好的后备干部。一九九九年七月,元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王宏伟被部队强制转业到禹州市梁北镇政府工作。王宏伟因坚持修炼和讲真相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在许昌第三劳教所遭受多种残酷迫害;二零零五年新年前又被禹州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跟踪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晚,王宏伟在郑州打工的地方被禹州市国保大队人员王晓伟等人伙同郑州公安非法从租住的房屋内绑架,非法关押在禹州市看守所,遭国保人员刑讯逼供,浑身是伤。检察院公诉人以王宏伟向最高法院邮寄控告江泽民的信件为由,构陷王宏伟违反刑法三百条,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禹州市法院定对王宏伟非法庭审,两位律师针对公诉人指控的所谓证据,在法律上逐条进行了驳斥,为王宏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律师最后对法官说,我的当事人没有罪,希望法官能以事实为依据,凭着做人的良知、善用手中的权力,枪口抬高一厘米,让我的当事人尽早回家。

王宏伟被非法判三年,二零一八年底被劫持到郑州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目前被关押在九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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