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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阴县邝东亮被非法关押两年 二次遭庭审

更新: 2019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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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汉阴县法轮功学员邝东亮被非法关押近两年,期间遭二次庭审。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法院通知邝东亮:“案子已移送中院,我们无法做出判决。”邝东亮的父母、妻子几次要求探视,都被不法人员拒绝。

邝东亮于一九九四年一个偶然的机遇接触了法轮功书籍,从此坚定的走入了大法修炼,当时他十九岁。邝东亮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在家做父母的好儿子,出门在外做有益于社会的人,工作单位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利益面前不争不占,矛盾面前考虑别人,多年的多种疾病不药而愈。邝东亮的这一变化使得亲戚朋友、单位领导对他很有好感,私下里纷纷赞扬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二零零零年初、二零零一年初邝东亮两次抱着善念进京上访,向国家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遭绑架毒打,被非法劳教两年半。

二零零四年为了维持生计,邝东亮借钱在自家开了一间五金杂货店,合伙做生意的叫吴新明也是一个刚从劳教所被迫害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刚把门面开开正在家中合计怎样装修店面时,一群人便冲到邝东亮家的卧室中,610头目张忠银和两个当地国保谭平海、张树生领着一大帮人,还把记者也叫来了。邝东亮、吴新明被带到公安局,非法审问几个小时。吴新明又被非法劳教两年,在枣子河劳教所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回家时间不长就含冤离世。

二零零五年三月 ,一大群人冲到邝东亮家里翻箱倒柜的乱翻 ,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接着邝东亮的母亲被他们驾着推搡着走出来,劫持到公安局几天都不放人也不给任何答复。邝东亮最后被迫离家,从此就开始了漫长的流离失所的苦难历程。

二零零九年四月当地的公安国保队的人打听到邝东亮在西安的大概住处,来了将近二十个人监控了邝东亮的手机,在村口蹲坑四天,把邝东亮和妻子绑架,晚上将邝东亮带到就近的宾馆准备第二天带回当地,邝东亮戴着手铐走出了宾馆的大门,妻子随后被绑架到洗脑班。

以后的许多年610、国保大队不法警察等一直四处打探邝东亮的消息,邝东亮家中的周围邻居布满了他们的线人,还在网上发出通缉令。汉阴县公安局一帮人三天两头骚扰其父母,长期监控他家中和其岳父家的电话,甚至其妻子的哥、姐和亲戚左邻右舍都不放过。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邝东亮回家探望七十多岁的双亲,不料却被密切监控,被县公安局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汉阴县看守所至今。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汉阴县法院对邝东亮第一次庭审,邝东亮的父母妻子参加了庭审。法庭上邝东亮有理有据的为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并强烈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整个过程法庭鸦雀无声,法官们无言以对。最后,邝东亮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邝东亮的母亲告诉下面610人员说,“其实真正受迫害的是你们。”

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汉阴县法院对邝东亮第二次庭审,这次没有通知邝东亮的父母妻子,编造的罪名还是“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组织)。邝东亮再次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他讲了大法的美好和修炼后身心受益的变化,并再次质问公诉人罗某某:“你们口口声声说我参与邪教组织,那就请你们当庭出示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我属于哪一个,我又是怎样破坏法律实施的?”审判长李小杰和公诉人罗某某面面相觑十分尴尬,最后只好草草收场只抛出一句话“择日宣判结果”。

六月十日法院通知邝东亮:“案子已移送中院,我们无法做出判决”。邝东亮被非法关押两年了,法院一拖再拖,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敢判;放,怕上面追究责任不敢放。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已经长达二十年,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夺走了众多善良修炼人的生命,拆散了无数幸福的家庭,摧毁了中国社会的道德,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造下了无边的罪业。

那些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他们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但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迫害好人其实他们这些参与迫害的才是这场迫害的真正受害者、牺牲品。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发布通告:在美国的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日前被告知,美国政府意在更加严格地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美国国务院官员并告知美国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

通告其实是告诉中共官员和警察,迫害法轮功的人如果不改邪归正是没有出路的。中共邪党自己都已是穷途末路,大量的中共各级官员都在准备自己和家人移居海外,给自己留退路,试问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难道你们就不想为自己及自己的家人和孩子留条后路吗?举头三尺有神灵,善恶必报是天理,不要等到恶报临头,悔之晚矣。

其实这么多年来,在国内外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讲真相中,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早已明白了真相,他们不愿再为江泽民集团背黑锅,善待法轮功学员,能放就放,能轻判就轻判,为自己选择了光明的未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在《不起诉决定书》上写道(大意):经过几次退侦,补充侦查,南山区检察院认为,深圳南山区公安分局认定的法轮功学员豆君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对豆君不起诉。至此被剥夺近两年自由的法轮功学员豆君,堂堂正正地走出了深圳南山区看守所的大门。

在此也真诚的希望汉阴县公检法人员能走出迷雾,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邝东亮,也给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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