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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鄄城县13位法轮功学员四年前被绑架情况

更新: 2019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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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在居民家中被警察绑架,之后有三人遭非法判刑,六人虽然被取保候审,但警方至今不结案。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鄄城县吉山镇彭庙村法轮功学员彭太孔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大埝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县城内的法轮功学员知道后,决定营救彭太孔,于是七月二十日在张培莲家商议此事,结果在场的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警察绑架。接着是非法抄家,警察将在场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师父法像抄走,两个资料点被破坏,一大批个人物品被抢走。

一个月内,鄄城县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时胜堂、祝传民、王春荣、葛景莲每人罚款两万元后释放回家。

鄄城县公安局将其他九位法轮功学员诬陷到鄄城县检察院。鄄城县检察院则将李士兰、宋桂芝、韩玉芝、郑存香、常玉莲、李香兰的材料退回公安局。一个月后,这六位法轮功学员每人被罚款三万元取保候审回家。然而该取保程序警察至今不予了结,致使李士兰、宋桂芝、韩玉芝、郑存香四人的退休工资被扣发,至今只发生活费。取保期间,这些法轮功学员还多次遭“六一零”人员骚扰。

鄄城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袁明宪、张培莲、万巧莲,勾结鄄城县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诬判。袁明宪被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两万元,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监狱。张培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款两万元,目前已经出狱。万巧莲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款五千元(没交),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迫害

在万巧莲冤刑将满时,警方竟又将她从狱中提出,鄄城县公检法机构再次对万巧莲进行宣判,没有任何理由,就说是当初判轻了,对她加刑一年六个月。万巧莲目前已出狱。


鄄城县政法委:
副书记张善祥13396213558、2421393(兼县610主任)

鄄城县公安局:
地址:鄄城县黄河西路117号,邮编274600
电话:05303334629
原局长李继德13605301161、0530-3334601
现局长樊秀萍0530-3334601
政委李勇宏15698198502、0530-3334602
副局长韩英殿15698198505、0530-3334603
副局长侯春起15698198666、0530-3334609
副局长刘西勇15905406666、0530-3334610
副政委罗翠霞15698198507、0530-3334606(分管610)
范再强15698198511、0530-3334611
焦福作15698198512、0530-3334612
国保大队长李红17853029075(兼610主任)
国保副大队长黄启科15698198632(兼610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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