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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厅厅长陈栋桥遭恶报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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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据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宁夏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原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原银川市公安局局长陈栋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又一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因迫害好人遭恶报。

现年五十八岁的陈栋桥长期在中共宁夏政法系统任职,曾任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总队长等职。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任石嘴山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期间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银川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二零一七年三月,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分管日常工作)。二零一九年一月,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陈栋桥曾任宁夏公安厅副厅长近两年,银川市公安局长两年多,石嘴山市公安局局长六年多。

陈栋桥任银川市公安局长期间,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施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关押、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因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陈栋桥在银川市策划、驱动和指挥下辖的区、县、乡的公安国保、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跟踪、盯梢、监控、绑架、抄家、关押、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恶意起诉、非法判刑。案例如下;

一、陈栋桥任职银川市公安局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1、蒋红英、赵素梅、王香玉、赵玉虎四人被绑架、起诉、诬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蒋红英、赵素梅、王香玉、赵玉虎四人在宁夏银川市永宁县被永宁县胜利乡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赵玉虎被劫持到了永宁县看守所关押,其他三人被劫持到了宁夏银川市看守所关押。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四人被永宁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四月上旬,蒋红英、王香玉办理取保候审在家,两人接到永宁县法院通知说是要宣判,十三日到了法庭。当天,赵玉虎、赵素梅也被带到法庭。法院的人给他们草草宣读了判决结果:赵玉虎两年半,罚金三千元;蒋红英两年三个月,罚金三千元;王玉香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两千元;赵素梅一年半,缓刑两年,罚金两千元。

在赵玉虎等四人被诬判后,银川市公安局、“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在《宁夏日报》上称:银川市中院已在七月十五日对法轮功学员赵玉虎等四人做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并公开污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

2、姜涛、朱海燕夫妇遭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九日,宁夏公安厅“反邪教处”(中共才是最大的邪教)恶徒骆建途经宁夏滨河大道永宁段时看到道路两侧有悬挂的法轮功真相条幅,便强力逼迫银川市永宁县的国保人员查找条幅出处。

陈栋桥所在的银川市公安局如临大敌,于六月十五日中午,带领多个警察乘当地法轮功学员姜涛、朱海燕夫妇不在家之机到他们家疯狂敲门,威胁、恐吓姜涛放学在家的儿子打开了房门。保金宁一伙象土匪一拥而入,有的拍照、有的全屋子乱翻,把姜涛家翻了个一塌糊涂,临走时劫掠了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随后又将回家途中的姜涛绑架,劫掠了他的电瓶车。姜涛随后被非法关押在永宁县看守所,七月二十日被永宁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姜涛,三十九岁,原系宁夏永宁县增岗中学美术教师,九九年七二零后两次因信仰遭迫害,一次被判刑三年半、一次被判刑六年,被开除公职,后以开电瓶车拉人为生;朱海燕,三十九岁,原系永宁县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曾遭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开除公职。

姜涛、朱海燕夫妇心地善良,为人厚道。修炼法轮功以后,处处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得到单位同事、亲朋好友的一致赞同。

3、二零一六年七二零前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二零一六年七月中旬,银川市金凤区国保人员公然带人强行撬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家的门锁。因门反锁没有撬开。这些人不甘心又跑到马智武邻居家留话,说是让给马智武带话,他们来撬过马智武家的门。马智武此前曾被判刑两次,一次六年、一次三年半,劳教两年。

同年七月中旬,银川市兴庆区国保大队人员通过法轮功学员张久香(五十岁左右)的家人说是找她了解事情。张久香去国保大队,邹海军询问了控告江泽民的情况和个人信息,随后邹和另一人去了她家(在贺兰县)一趟。当晚,贺兰县国保大队、德胜派出所的四人又到她家骚扰,并让她第二天到派出所一趟。后来派出所姓苏的片警又打电话让张久香到派出所取指纹、采血,被拒绝。

据悉,此前贺兰县国保大队人员还到当地控告过江泽民的姓马的法轮功学员(陕西籍,四十多岁)家骚扰恐吓,该学员的丈夫承受不住压力,砸毁了家中的一些物品、辱骂该学员。

七月二十六日前后,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派出所警察两次到法轮功学员王建国家骚扰,警察还追问王建国女儿的电话号码。其中第一次到王建国家敲门的一个女的伪装成是居委会的,被识破后,她只好悻悻地承认自己是警察,但她的真实身份不得而知。王建国曾被非法判刑八年,其妻司玉蓉曾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二、陈栋桥任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的两年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法轮功学员遭宁夏市政法委、610迫害,至少12人遭非法判刑,17人次遭绑架非法拘留关押,166人次遭绑架(短时拘禁)、非法抄家、骚扰迫害,陈栋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善恶有报是天理,无论当时迫害法轮功有多么疯狂猖獗、权势倾天,它都难逃天谴恶报!纵观历史,迫害佛法,无人能逃脱罪责。陈栋桥这个中共的厅级大员,任职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仅七个月,被中共毫不留情的抛弃,是他昔日迫害法轮功的报应。

近期陈栋桥的多名前下属或同事纷纷落马。七月十二日,已退休的石嘴山市公安局前副局长马勇宁被查。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马勇宁曾担任石嘴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时任石嘴山公安局局长是陈栋桥。

七月八日,宁夏公安厅指挥部主任、一级高级警长吴海波被查。分管日常工作的时任宁夏公安厅副厅长陈栋桥曾是吴海波的顶头上司。

七月一日,宁夏公安厅原副厅长、自治区“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机构)主任高振宇落马。高振宇曾是陈栋桥的同事,同一个领导班子的成员。

今年六月以来,除了上述四名官员,宁夏政法系统至少还有八名官员被查,包括中卫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郝正智、宁夏国安委办公室副主任于霆、银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定远、宁夏公安厅国保总队总队长王小平等。

在此,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们,立即停止迫害,并找机会将功补过,为自己与家人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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