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静,男,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家中被莱山区院格庄派出所、国保大队绑架。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当天,刘淑静的妻子也被一块非法抓走。
第二天,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警察又去了刘淑静的八十四岁的老母亲家里,当时他母亲不在家,锁着门,警察就扒窗进去,把老人家家里翻得乱七八糟,抢走了大法书、师父法像、两台电脑、还抢走了1500元钱。
刘淑静夫妻和母亲都是好人,当地老百姓都说:为什么这么好的人被抓走,警察为什么不去抓坏人?
刘淑静妻子于当天晚上十二点后被放回家,还被勒索罚款5000元,警察扬言说:“回家不准出门,要随叫随到。”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刘淑静被非法关押到烟台福山看守所,一个月后,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在莱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律师做了无罪辩护。
开庭那天,不准刘淑静的妻子旁听。刘淑静本村300多人签名,证明他是个好人,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刘淑静。
可非法开庭一个月后,律师告知刘淑静被冤判两年。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已送往山东省监狱继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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