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皆为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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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读了这样一个故事:明朝江西邹子尹,信仰佛教,专行善事,凡是救济患难、成就别人的事,即使天寒地冻,或是骄阳似火,即使赴汤蹈火,他也在所不辞,所以大家都称他为大善人。

邹子尹病死之后复苏,说他死时看见了阎王。阎王命判官拿出他的善恶册子给他看。一打开,大大的“名利”二字凸显出来。他一生中做过的每件善事,不是记录在“名”下,就是记录在“利”下。他后悔莫及地说:“请世上做善事的人,一定要用真诚心、切切实实地做善事。要把自己的心地打扫的干干净净,绝对不能象我一样,带着名利心做善事。”五天后,邹子尹就病死了。

他的好友唐时说:“邹子尹为人或许免不了好名,至于利益,他是个轻财仗义之人,怎么最后还变得好利呢?一定是他曾经请托众人帮助行善,起初之念,也是为了行善,等到钱财到手了之后,可能犯了偶尔挪用善款的弊端。”邹子尹最初也只想暂时借用,但是天长日久,就假借不还了,也就是假公济私了。这就是邹子尹一生行善,仅博得“名利”二字的原因。

人在行善时,即使有一丝为名为利之念,就掺了私心杂念,就不是真善、纯善。如果以行善之名,证实自己,中饱私囊,那就离善越来越远了。所以心态偏一点都极其危险。

大法弟子在救人,也是在行善。因在世间在救度,所以免不了接触人、要花费,所以要严格要求自己的一思一念,否则旧势力就可能伺机放大执著,干扰正念,甚至把修炼人一毁到底。

比如,劝三退人数多了,自夸炫耀;技术精湛,颐指气使;文章发表了,张扬显示。这些念头的背后,都是在强调自己、显示自己、证实自己,都隐藏着“名”。

再比如,购置大法资料的经费,收的多了,最初是想退回去的,后来忙忙就不了了之。做真相资料的财物,不经意间自己也花了点,最初是要补上的,最终忘的一干二净。这样的行为,虽然本意并不想牟利,但结果还是贪占了“利”。

师父说,“佛法传出来是度人的,如果用他来赚钱他是罪大恶极!当然魔它就不在意这些了。”[1]

俗话说,钱是试金石。在名誉面前,虚荣心会显现;在钱财面前,贪占心会原形毕露。在做三件事中,如果没有放下名利情,就在助长名利情的膨胀。有的同修被判重刑,有的病魔缠身,其深层原因,肯定自己有漏,或者根本没有觉察,或者没有及时弥补,被旧势力加大迫害

师父告诫:“执著于名,乃有为邪法,如名于世间则必口善心魔,惑众乱法。执著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2]

我们自己掂量一下,当我们抱着肮脏的名利心做神圣的三件事时,是不是“口善心魔,惑众乱法”[2]?是否是“求财假修,坏教、坏法”[2]?这样的人,旧势力、黑手、烂鬼会放过吗?

私如一道分水岭,善与恶、正与邪、神与人都以此为界限。在做三件事时,掺杂一点私心杂念,就达不到救人的目地,还可能毁掉自己。所以,在做事前,先端正自己的心,纯净自己的意,正心诚意以后,再去做善事。在修炼中,一定要把握好自己,以纯正纯净、无私无我的心态,做好三件事,才是助师正法,才能救度众生。

修心在先,修心在时时刻刻,修心在自始至终。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悉尼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忌〉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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