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昌邑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谢啸林遭恶报死亡

更新: 2019年06月2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早晨上班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法院中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谢啸林自感身体不适,十点左右病情加重,到医院治疗,治疗中突发呼吸困难,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于六月十四日下午三时许死亡。

中国有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一切都报。潍坊市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死亡的人数至少107人。谢啸林是昌邑市法院制造冤假错案,诬判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之一,他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

谢啸林,男,一九六六年十月生,中共恶党党员,一九九零年八月参加工作,历任昌邑市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政治处主任、副院长等职务;二零一五年一月任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明慧网曝光, 昌邑市太堡庄法轮功学员初立文被非法劳教三年后,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一日被昌邑市610头目陈晓东带人闯入他家再次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潍北监狱。初立文一家人被迫害的妻离子散。

昌邑市七十九岁的老太太李学淑在集市上发放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碟,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昌邑市法院非法宣判三年徒刑缓刑四年。李学淑老人十二月五日向潍坊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法院给李学淑送去了维持原判的判决书。

昌邑市围子镇南营村法轮功学员胡新明,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号在石卜集市讲真相被石卜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昌邑看守所已7个多月,家人去看数次,都不让见,在没有任何说法下,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号被非法判刑三年。

昌邑市近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孙新华女士二零一七年黄历三月初二在山会讲真相,被国保大队警察刘昌恩等强行绑架,当晚回家,但第二天下午在自己家中再次被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孙新华第二天回家。半年后法院传孙新华公开庭审,在法庭上,孙新华念自我辩护书,有理有据地证实信仰自由,炼法轮功合法,可还没念完就被法警强行夺去辩护书,最后草草收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孙新华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罚款一万元。宣判后,两名陪审员拿着判决书到孙新华家,(因孙新华身体不适没起床)说:你不用起来,把这判决书放在你身边拍照一下就行了,并说你好好休息吧,就走了。孙新华女士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被警察非法抓捕,被秘密送入济南监狱。

善恶必报。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是穷途末路,这条破船马上就要沉没了,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真得想想自己的退路,继续迫害,死路一条,只有停止迫害,悔过自新,远离中共恶党组织,才能保命,保平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