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非法劳教 人间地狱
一、天津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劳教概况
中共的劳教制度始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其并非法律制度。实际中的这个劳教制度业已违反了中共的现行法律,中共现行《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然而,这个执行依据无法可循的劳教制度,居然一直沿用了半个多世纪,到了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中共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才不得不废止了劳教制度。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劳教制度废止的十四年间,中共江泽民集团利用这个不受法律约束的劳教制度,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在迫害初期,非法劳教的人数几倍于同时期的判刑人数,迫害的惨烈程度也远远高于监狱,同期非法劳教人数是非法判刑人数的2.2倍,而劳教所迫害致死人数是监狱迫害致死人数的3倍。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与判刑人数对比 |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天津法轮功学员至少940人次被非法劳教,其中有18人被劳教所迫害致死,占比天津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总数的15.1%。(详情见第三章)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劳教所名称 | 迫害致死原因 | 死亡时间 | 死亡地点 |
陈宝亮 | 男 | 66 | 双口劳教所 | 毒打致死 | 劳教所内内 | |
孟继祥 | 男 | 56 | 双口劳教所 | 毒打野蛮灌食 | 回家一月后 | |
唐坚 | 男 | 39 | 双口劳教所 | 电刑毒打野蛮灌食 | 回家三天后 | |
刘平 | 男 | 20多岁 | 双口劳教所 | 超负荷劳动虐待 | 劳教所内 | |
鲁德旺 | 男 | 40多岁 | 双口劳教所 | 电刑毒打 | 回家一天后 | |
马德轩 | 男 | 58 | 蓟县劳教所 | 多种酷刑 | 劳教所内 | |
王增成 | 男 | 41 | 青泊洼劳教所 | 电刑毒打致死 | 劳教所内 | |
郭宝花 | 女 | 60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多种酷刑 | 回家几天后 | |
张玉林 | 女 | 49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毒打致死 | 劳教所内 | |
白虹 | 女 | 53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电刑毒打 | 回家后不久 | |
周学珍 | 女 | 50多岁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毒打 | 回家几天后 | |
李淑敏 | 女 | 42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电刑毒打致死 | 劳教所内 | |
赵德文 | 女 | 50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毒打致死 | 劳教所内 | |
董玉英 | 女 | 50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毒打野蛮灌食 | 回家三月后 | |
闫富芹 | 女 | 56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超负荷劳动致病 | 回家二月后 | |
宫辉 | 女 | 57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关小号灌不明药物 | 回家二十二天后 | |
丁秀兰 | 女 | 59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迫害致残后去世 | 家中 | |
徐伟文 | 女 | 40 | 建新女子劳教所 | 殴打饥饿致死 | 劳教所内 |
在迫害初期的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就有382人次被非法劳教,占比全部劳教人数的41%。
图: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人次年度统计 注:197名法轮功学员遭劳教迫害的年份不祥,未计入图表 |
由于劳教期限最高为三年,最多可延期一年,天津公安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就将已经到期解教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看守所,之后再签发一张劳教票,把她们再押回劳教所继续迫害。至少有五十五人被非法加期迫害过,遭受多次加期迫害的有刘淑萍、祝立敏、高天花等。
姓名 | 性别 | 劳教所名称 | 非法劳教期限 | 非法延期期限 | 累计 |
高天花 | 女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1年 | 1年 | 6年3个月 |
2年 | 1年 | ||||
1年3个月 | |||||
祝立敏 | 女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1年 | 1年 | 5年 |
2年 | 1年 | ||||
刘淑萍 | 女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1年 | 1年 | 6年 |
3年 | 1年 | ||||
楚继东 | 男 | 青泊洼/双口/板桥 | 1年 | 4年 | 5年 |
张桂云 | 女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1年 | 4年 | 5年 |
陈玉梅 | 女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1年 | 3年 | 4年 |
张兆芝 | 女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1.5年 | 3年 | 4.5年 |
肖树青 | 男 | 青泊洼/双口/板桥 | 1年 | 3年 | 4年 |
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多次常年非法关押在劳教所里迫害,最长达八年之久,如李良、王景香等。
姓名 | 性别 | 劳教所名称 | 非法劳教次数 | 非法劳教期限 |
李良 | 男 | 双口劳教所 建新劳教所 | 4 | 共计8年 |
王景香 | 女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4 | 共计7年 |
王云财 | 男 | 双口劳教所 | 3 | 共计7年 |
耿冬 | 男 | 双口劳教所/三水劳教所 | 3 | 共计6.5年 |
黄礼乔 | 男 | 双口劳教所/渔山劳教所/板桥劳教所 | 3 | 共计6年 |
黄敏 | 男 | 双口劳教所 渔山劳教所大苏庄劳教所 | 3 | 共计6年 |
张荣 | 女 | 板桥女子劳教所 | 3 | 共计4年 |
王树林 | 男 | 板桥劳教所 | 3 | 共计4年 |
二、天津双口劳教所迫害案例
天津双口劳教所 |
天津市双口劳教所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引河桥西八公里处,其外部看上去就象一个军营。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双口劳教所一度作为主要关押迫害天津市男性法轮功学员的地方,至少有超过二百名法轮功学员曾被非法关押在这里。
天津双口劳教所狱警的晋级、奖金与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所谓的“转化”)的数量挂钩,“转化”一个现金三百元,刑事犯帮助“转化”一个减刑三天,所以这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非常残酷的。
十四年间,至少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三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到包括电刑、毒打、摧残性灌食等多种酷刑折磨,遭受了包括剥夺睡眠、罚站、“军训”、超负荷劳动、限制大小便、禁止学员相互说话、不准上厕所等体罚虐待,被强制放弃修炼的洗脑“转化”,更有多人因不放弃信仰而被一次或多次延期关押。
在承受肉体和精神的残酷摧残下,还要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下的超负荷劳动,经常是一天十六七个小时的劳动,因此有的法轮功学员的身躯变形、手都变形、指甲脱落。
(一)迫害致死案例
◎刘平,男 ,二十多岁,家住河东区。曾是飞行员,收入丰厚,身体健康。刘平被非法关押在双口劳教所一大队,遭到残酷的虐待,他是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超负荷奴役被迫害致死的。
当时刘平被强迫“择塑料”,塑料垃圾堆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毒味、霉味,而且被强迫通宵达旦的干活,手黢黑不让洗就吃饭。
在这种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原本健康的刘平患了肺结核。家人强烈要求进行诊治,但恶警称执行宋平顺(时任天津市政法委书记)的命令,普通劳教可以保外,法轮功学员“不写悔过就死在里头”。
二零零一年隆冬刘平已处弥留之际,刘平的妻子(未修炼法轮功)无奈的握着已经昏迷的刘平的手写下了“悔过书”并签了字,恶警这才同意放人,但还要到“六一零”那里“走个手续”。“手续”没有走完,第二天早上,刘平被发现早已死在地上,其遗体僵挺,全身溃烂得血、肉、脓和衣服粘成一片,上衣和裤腿脱不下来了。双口劳教所一大队的教导员郑俊洪指挥着一帮刑事犯将粘住的衣裤用剪子剪成一片片的,再用毛巾沾上水将粘住的地方润湿后,一层层往下揭,然后再把遗体上的脓血擦干净,再换上新的劳教服,以便掩人耳目。
郑俊洪通过一个刑事犯的家属,开出一张假的死亡证明。就这样,年仅二十多岁的刘平被“合法的火化了”。
(二)被迫害精神失常案例
◎王健,一九九七年跟随母亲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顺利的考上了天津市河北工业大学英语系。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二十岁的王健几次去北京为大法鸣冤。
王健 |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岁的王健被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在双口劳教所,他被逼迫“转化”,不配合就是各种折磨:不给菜吃,不给水喝,被迫喝涮墩布的脏水,被逼吸烟,还被几个犯人强行塞到低矮的床铺底下。恶徒叫嚣:“当流氓都可以,就是不能炼法轮功”。残酷的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超过他的承负力,以至于出现精神抑郁症。家里花钱托人,于二零零一年五月总算把人弄出来了。在双口劳教所仅仅七个月的时间,身高一米八五,模样英俊的一个小伙子,竟变成一个目光呆滞、精神失常的人。
即使这样,当地警察还经常上门入室骚扰,仅二零一六年一年就上门骚扰七次。王健在恐惧中病情越来越重,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刘子榕承受不了每天十几个小时的超负荷的劳动,进行绝食抗议。队长杨志秋和刑事犯张俊强把刘子榕吊起来打得遍体鳞伤。警察指使刑事犯孙凯等人把他脚朝上、头朝下捆在长凳上毒打,灌凉水,一折磨就是几个小时。长期的折磨使刘子榕精神失常,二零零三年被释放后都没有恢复。
◎法轮功学员蒋卫平长期遭迫害,最后精神失常了,夜间睡觉时安排人轮流看着,当刑满释放时,当地派出所和家属都没有来接,只好又进了劳教所。
◎东北法轮功学员宋洪涛,遭一顿暴打后再也不说话了,怕见人,精神失常了,期满后才放出去。
(三)各种酷刑、体罚迫害案例
1、电击
二零零三年初,天津市所有劳教所搞起了“百日攻坚”,就是从一月到三月集中力量强制“转化”所有法轮功学员。在双口劳教所则是动用多根电警棍,同时对法轮功学员电击。用猪来做实验,四根电棍可以使一只猪被电死,劳教所警察就用七根来电法轮功学员,把法轮功学员蒙上黑头套后拖到小屋,七根电警棍一齐电,电的皮肤都被烧焦了,小屋里充满了皮肉焦糊味儿。
中共酷刑演示图:电棍电击 |
◎劳教所警察杜颖新借口鲁德旺“盘着腿看电视”,将其揪到楼道施以长时间电刑,鲁德旺的后颈被电得整个溃烂,皮肉翻绽目不忍睹(事后该队中队长郑俊洪对外宣称鲁德旺脖子上的伤是烫的),此后数月不愈,稍有好转就在非人的劳动折磨中又化脓了,加上鲁德旺经历过两次熬夜折磨、超负荷劳动摧残、纽春杰等刑事犯的殴打,致使他在解教后一天内即离世。
◎一天,两个警察用电棍对蔡立荣用刑,问他还炼不炼,蔡立荣始终讲:炼!两个警察没办法拿奖金因而恼羞成怒,他们非常狠毒的在蔡立荣脸上一个部位上电,很久不换位置,结果蔡立荣被电得面部肿胀的很大,都认不出模样来了,红肿的伤口肉向外翻流着黄水,几个月伤口不愈合,许多警察都从未见过这么严重的电伤。
◎二零零三年二月份,法轮功学员李秀忠、许志强、赵顺来三人不写保证书,警察就开始给他们上刑。他们把李秀忠的衣服扒光,把地泼上凉水按在地上就打,几根电棒一起电,满屋是烧焦的肉皮味,李秀忠下半身被警棍打残,不能自理。对许志强、赵顺来,警察用同样的手段进行迫害。赵顺来的头被打破,不省人事。
2、“压床板”
中共酷刑示意图:压床板 |
劳教所警察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就采取盘上腿就不让松开的办法进行整治,还叫嚣说允许炼功,看你们能盘多久!一四川籍法轮功学员因不穿囚服、不站队、不报数,经常被刑事犯绑上塞到床铺下面,有时甚至扔到小便池中,后来这个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精神失常,为逃避责任,不得不通知家人将其接回。
刑事犯孙凯为了得到奖励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杜英光。先是把杜英光盘坐着塞进床下,使他头不能抬,腰不能直,两只胳膊露在床外,恶犯抓着杜英光小臂用力向铁床上撞,然后又把他拉出来,和其他人一起将杜英光脸朝下按在地上,孙凯用一根圆木棍用力在他的腿上滚,他两腿肌肉疼痛难忍。
一次,刑事犯张俊强把杜英光的双腿塞进床下,使他腰不能直,头不能抬。为了使杜英光更痛苦,他们把一根长木棍塞进杜英光背部与床之间,张握住棍子一头狠压杜英光头部和背部,又将杜英光的手按在地上用脚踩,张又找来一根缝衣针,抓住杜英光左手,威胁杜英光说要用针扎他。闪闪的银针在杜英光眼前晃来晃去,虽然没有扎在他身上,却能想象到那种刺痛。张用针尖向杜英光指甲缝间扎去,扎了一会儿才住手。
3、“一步登天”
黄礼乔和妻子葛秀兰 |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九日,吸毒犯乔长江、李国力等人轮番抽打黄礼乔的大腿,黄礼乔的大腿上布满了马扎菱角的血印。之后该二犯突然将黄礼乔脸向上摁住上身和左腿,另一个人将另一条腿猛的拉向他的头部,黄礼乔一声惨叫,右腿顿时失去了知觉。他们又使用同样的做法将这种被称作“一步登天”的酷刑用在了黄礼乔的左腿上,然后将几乎昏厥的黄礼乔扔到床上绑住。后来劳教人员私下传言当时的恐怖场面劳教所所有的录像监控器上都在播放。此后黄礼乔的双腿失去知觉长达三个月之久。
4、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
◎劳教所甄姓指导员一次疯狂毒打贾志明,边打边疯狂地叫嚣:“打死了给九十九元钱,把你火化了完事。这里我说了算,什么是法?我就是法。”他每天喝得醉醺醺的,并说:“打法轮功学员是我最好的下酒菜。”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劳教所强制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转化”,写什么“认罪书”、“认错书”、“悔过书”、“揭批书”、“保证书”等。常天祥拒绝写诋毁大法的“作业”,被恶人拖到厕所毒打两个多小时,打的昏死过去用冷水泼过来再打。直到打的他浑身青紫,失去知觉。在极度痛苦和理智不清时逼他写这些违心的东西,同时还给录了音。更为丧心病狂的是逼迫他脱光衣服在楼道里走来走去的示众!以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
◎双口劳教所大队长吴明星被劳教人员普遍认为是一个虚伪残暴之人,他表面和善,却暗地怂恿刑事犯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肖树清被包夹李广生打残了耳朵。夏天七八月份,包夹强迫肖树清在车间穿上棉军大衣。到了冬天,另一个包夹王俊杰,把肖树清绑在光板床上,开开窗户,往肖树清身上泼凉水。用饭勺戳肖树清的肋骨缝,用棍子打其生殖器,肖树清经常被打得嘴角流血,时常晕倒。
◎狱警逼迫法轮功学员写骂大法的文章,遭拒绝后,就指使劳教犯人用一米长三寸多宽的厚木板用水泡湿后用其侧面暴打法轮功学员,致使学员们浑身是伤,其中有位学员尾骨被打断。他们还把法轮功学员双手手臂拉直架起,狠打胸部。还用双手合在一起(叫“切合子”)猛击学员的脖子。脸也都被打得变了形,眼睛也睁不开,直到把学员打昏死过去,然后浇凉水,醒来后再打。
◎李文起,塘沽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六月,即所谓的“百日强制转化”期间,屡遭毒打迫害,结果被打成了“植物人”,不会说话,不能走路,不能自理,队长说他是装的,天天用电棒电他,直到他奄奄一息才被抬回家。
◎李良,河东区法轮功学员,大学毕业,他身体瘦小单薄,一介文弱书生。刚被挟持到劳教所时,被打成了血人,洗了三次脸还是满脸血污。进楼是被用棍棒打上去的,整个脸都变形了,以前认识他的人都认不出了。在劳教所两年多,受到各种刑罚。一次恶警何军胁迫他蹲在地上,脚踩着他的后背,用电棒电他。他一声不响,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法轮功学员王世渊本应于二零零一年七月结束非法劳教,但劳教所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以王世渊“没有转变立场”为由,将他的劳教期又增加了一年,并要求王世渊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被王世渊拒绝。二零零一年十月的一天傍晚,三中队小队长恶警师光,将王世渊单独带进一间库房。师光当时正喝得醉醺醺的,他无理要求王世渊放弃修炼法轮功,遭到王世渊拒绝。师光恼羞成怒,吼道:“今天你只有两条路,一是写悔过,二是吃我二十镐把。”恶警师光让王世渊手扶墙站好,用镐把抽打王世渊的臀部达十几分钟,边打边骂大法和大法师父。一根镐把打断了,又换上了另一根。王世渊一直坚持站立着。最终,文弱的王世渊被恶警师光狠狠地殴打了二十镐把。刚走出房间,王世渊一下晕倒在地。第二天,王世渊的臀部又紫又胀,走路也一瘸一拐的。
酷刑演示:毒打 |
5、“仙人托桃”
劳教所刑事犯陈源等人在警察的默许下折磨武清区法轮功学员杜英光,恶犯让他站好,两手手心向上平伸,将两个正在燃烧的烟头放在他的手心上,说道:“这叫仙人托桃。”烟头在杜英光的手心上继续燃烧,他手心灼痛,五分钟后他才将烟头拿走,不久被烫处鼓起一个充满黄水的泡。被犯人用针挑破,表皮以下的肉溃烂,出现两个深孔,两手肿得很高,犯人要带他到所内卫生所治伤,被狱警杨志秋看见,怕他们的恶行暴露,急忙阻止,说这点伤没事,让犯人给他处理就行。狱警杜颍欣见杜英光两手肿痛,一天夜里十点,故意叫他手拿苍蝇拍在楼道里打苍蝇,手一挥拍伤口就疼得厉害,直到深夜十二点左右恶警中队长郎涛才让他休息。一个月左右,他手上的烫伤才好。
6、“军训”
◎双口劳教所警察何军、魏巍等人指挥刑事犯杨少林、常广华等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军训”。他们的口号是一天一趟北京(从天津走到北京)。从早晨四点半起床后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一、两点钟,然后早晨四点半接着来,天天如此。
◎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宋之山在所谓“百日强制转化”期间,被逼迫踢“正步”,一条腿抬起后要坚持四十五分钟不能放下,稍微一动就对他进行毒打。还逼迫他在太阳下暴晒,人被折磨得又黑又瘦。
7、“三挺一瞪”
三伏天,警察何军、“甄爷”强迫法轮功学员身体直直的“三挺一瞪”的坐在小凳上,不许晃动一丁点儿,不许打盹,二十多人拥挤在一个小屋里。大多数学员屁股溃烂生疮,坐在小凳上痛的钻心,脓血和裤子被撕裂开来,再坐下时再粘,再撕。
中共体罚演示图:码坐 |
8、“熬鹰”
双口劳教所的警察经常用“熬鹰”来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二中队副中队长何军经常对已经熬夜很多天的法轮功学员说:“怎么样?考虑考虑吧,把活收了,今天的活不用干了,去睡觉吧!”意思就是你只要考虑写悔过,就可以去睡觉。小队长李华经常在后半夜把干完活的学员找去进行所谓的“谈话”,其实就是不让学员睡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妄图摧垮学员的意志,迫使其“悔过”。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杜英光被分到双口劳教所五中队。从这天开始,队里逼迫每个法轮功学员写“悔过书”,白天是犯人的棍棒威胁和犹大的洗脑,晚上整夜坐马扎,不让睡。连续十天不让杜英光睡觉,白天和黑夜都盘坐在地上,旁边轮流有人看着,不许闭眼,闭眼就打,几天下来。杜英光困得实在难受,眼睛睁着睁着有时就不知不觉合上了,迷糊过去了,旁边看着的人看见了,就打他,让他睁眼。这十天,八班班长和文、二班班长陈学宇因在他身上未捞到好处(奖励)而恼羞成怒,恶犯曾凶狠的抽他嘴巴,不让他上厕所,见他被强制盘坐在地上,多次用双脚在他的腿上乱踩,嘴里还喊着:“这是给你泰式按摩!”恶犯体重一百六、七十斤,把杜英光两条腿踩的全是肿块,硬邦邦的,走路都很困难,一个多月才恢复正常。
9、冷水浇身
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
◎在冬天,刑事犯孙凯把法轮功学员唐坚按着头到水缸里灌水,憋的喘不过来气,再用凉水浇身,队长视而不见。队长指使刑事犯张俊强用胶条把法轮功学员捆紧不能动,关在小黑屋。
◎大队长彤秀和、杜颖欣把法轮功学员李文刚用铁铐铐在铁床铺的栏杆上用警棍打,电棍电,打的浑身是伤,再扒光衣服往身上泼凉水。恶人叫他骂大法、骂师父,他不骂,恶人又开始打,李文刚双眼被打紫,眼球有大块瘀血。他们用电风扇开强风吹再浇凉水(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给李文刚戴上脚铐,脚脖子肿烂高烧不能走路。就这样警察们也不放过,逼迫他每天干活十几个小时。
◎二零零三年二月,警察又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杜英光,对他电击、捆绑,用凉水往他身上泼。大队长佟秀和、杜颍欣命令犯人穆德珍把杜英光长时间吊绑在床上,身上只给他穿单衣单裤,向杜英光身上浇凉水,脚放入盛凉水的盆里,杜英光全身冰冷,冻得发抖,脚被冻伤。杜颍欣亲自带人把杜英光绑在一个木板床上,身上只给他穿单衣单裤,向他身上浇冷水,床上都存了水。同时把电风扇开到最大向他吹。当时,气温很低,杜新颖说:“天太冷,给他盖上被”。犯人就把棉被全部用水浸湿,给杜英光盖在身上,这样折磨他达三个多小时。
10、烈日暴晒
示意图:烈日下暴晒折磨 |
三伏天长期不让法轮功学员洗澡,不长时间,学员的身上都生了疥疮。队长杨志秋强迫大家扒光衣服在高温37度的太阳底下曝晒,一晒就是一天,不给水喝,不让大小便,几天过后有的学员腿部下肢全部溃烂,身上大面积疥疮,连双手都是疥疮,流着脓。就是这样脏的身体每天还被强迫劳动,用手操作,做豆制品加工,还有各大饭店及饭馆所用的卫生筷子都是经这样的手包装出来的。
11、逼迫喝尿 嘴塞大便 灌芥末油
◎队长杨志秋指使恶人张俊强脚踩法轮功学员朱刚的肚子让朱刚骂大法、骂师父,朱刚宁死不骂,就强行让他喝厕所的尿。
◎狱警杜颍欣把杜英光绑在椅子上,命犯人向他嘴里、鼻孔上抹屎。恶犯先用手捏住他的鼻子,使他不能呼吸,乘机撬开他的嘴向里塞屎,然后向他的鼻孔上抹屎。警察付振侍用针管往杜英光的鼻子里灌芥末水。一连折磨他二十多天。
12、限制大小便
劳教所限制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小便要等到规定的时间才可以去,但是要排队,时间到了没有轮上就再等下一次;小便时不准大便,大便要申请,批准了由带班的领着去,只给几分钟。即使是这样,也故意刁难你,因为这也是邪恶可以利用来强制“转化”的机会。
◎静海法轮功学员孙兆芳,肚子疼要求放茅,带班的领着上厕所,刚蹲下,大便刚出,恶徒就叫起立,说放茅结束让走人。孙稍慢了一点,就被拳打脚踢,不但挨了一顿打,大便还装了一裤兜子。这还不是特殊的例子,许多人受到过这样的迫害。
13、强制洗脑
◎二零零八年,法轮功学员黄礼乔被关进双口劳教所三大队的小号。大队长吴明星、副大队长杨俊远强行给黄礼乔洗脑,指使刑事犯胡云峰等人将黄礼乔绑在椅子上看诽谤大法的录像。他们给黄礼乔戴上耳机,将播放谩骂大法和大法创始人的复读机声音开到最大。恶徒乔长江不停的用拳头打黄礼乔的头,雷万里用苍蝇拍抽打黄礼乔的脸、膝盖、睾丸、脚腕,胡云峰用记号笔在黄礼乔的身上、脸上写满污蔑、谩骂大法的污言秽语。过后,包夹除吃饭和洗漱外将黄礼乔每天捆绑在床上,长达一年之久,三伏天给他盖上棉被。
(四)超负荷奴工
双口劳教所强制法轮功学员从事那些社会上没人愿意干的费工费力有污染的产品,大部份是出口产品,劳教所从中渔利。
劳教所从事渔网加工制作、电机铜线线圈缠绕、加工指甲、装修排钉、编制花篮的生产,还有糊纸盒、缝花、缝球、粘木花、绾气球扣、缠线圈、穿素羊肉串、折纸、组装文具等项目。无论哪一种活都足以严重伤害人的身心健康。
如一大队加工缠绕铜线穗,劳动强度非常大,即使在冬季,人们干起活来,也是大汗淋漓,每天工作超过十二个小时,这个工作对手的伤害大,手磨出泡是常态。每天五点三十起床后直接去车间干活,晚上十点或更晚收工。
二大队从事食堂和种地的工作。负责“劳教食堂”的工作的人,七、八个人负责全所被关押人员的伙食,夏天工作间内闷热难耐,遇到节假日时工作量更大。种地的人,是十几个人负责劳教所院内十几亩地的农业生产,使用人拉犁、人拉碌碡的原始生产工具,夏天在烈日下干活,有的被晒得晕过去。
三大队加工手工编织花篮,就是把经过药物或污水处理后的柳条,编织成商业庆典或殡仪馆用的花篮, 由于柳条干燥时就发脆,不能打弯,所以要经常从厕所打水浇水保持潮湿,人们站在污秽、潮湿的环境中劳动,夏天闷热潮湿,冬天阴冷。工作定量不断增加,二零一零年时每人每天要完成小花篮四十个左右,大花篮二十五个左右,到了二零一二年小花篮变成五十五个,大花篮三十五个。这个活对人体伤害最大的是手关节,很多人普遍的关节变形,腿、腰关节疼痛,得了关节炎。
劳教所还强迫法轮功学员超时劳动。梁锋身体瘦小,可是恶警队长为折磨他,在拣豆子时,将一整袋豆子压在他的身上。一天繁重的体力劳动结束后,刑事犯都休息了,可恶警们又给法轮功学员们发一块很小很小的布(有的只有五分钱硬币大小),规定卫生区,不擦完不让睡觉,常常擦到天亮。
三、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
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 |
天津女子劳教所原为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二零零四年改名为天津女子劳教所。天津女子劳教所曾经关押过超过五百名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在这里被迫害致死。
(一)被迫害致死案例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宫辉被劫持到天津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
宫辉 |
宫辉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不配合劳教所的非法要求,长时间遭到劳教所的“全封闭”迫害,被剥夺人的一切权利,与外隔绝。警察唆使、利用犯人恶毒折磨、打骂宫辉,常用关小号、罚站、不让睡觉、不让吃饱饭等各种流氓手段来体罚,妄图逼迫宫辉接受“转化”、放弃修炼。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在板桥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宫辉拒绝背劳教所的“四项”教规,曾被长期罚站。不知劳教所在水和食物中放了什么东西,使宫辉的精神失常、目光呆滞、浑身抖动、不能正常睡觉,每天强迫宫辉吃大量的精神药物,使她每天在痛苦和迷糊中度日。
有人曾看到在法轮功学员喝的水中有象玻璃丝、纤维之类的亮光似的东西,喝完后舌头很麻,有点滴血丝,舌头象被丝网网住一样,过一段时间后就四肢麻木,浑身哆嗦,神志混乱,喘气困难,有时很难控制自己。
入劳教所才三个月,宫辉就被折磨的面黄肌瘦,病魔上身,不象人样,连说话都困难。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九日,劳教所从九点开始用各种阴毒方式折磨宫辉,直到深夜十一点出现生命危险时才住手。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宫辉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被折磨的精神崩溃、重病缠身,回家仅二十二天就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七岁。
(二)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案例
◎杨文玲,西青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板桥女子劳教所,杨文玲因为不“悔过”,被警察强拉着手在他们写的东西上按手印,她们还指使犯人毒打、谩骂杨文玲,并强行灌不明药物,导致杨精神失常。即使这样杨文玲还被迫超时奴役,糊纸盒,为警察赚外快,双手拇指都变了形。杨文玲回家后,片警刘羽常去她家骚扰、恐吓、威胁,并派人监控,迫使杨放弃修炼大法。严重的精神迫害导致杨文玲精神不正常,有时出门都找不到家,不能正常生活。
◎赵滨红,在劳教所坚持炼功,长期遭受毒打折磨,打得她全身布满青伤。还被铐在光板床上一年多,冬天不给盖被子。因承受压力过大,导致精神崩溃,疯得什么也不知道,大便都敢吃,尿也喝,简直都没有人样了。赵滨红在劳教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都令其家属承担。丈夫与其离婚,孩子无人照管,给亲友造成巨大的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压力。
◎刘淑萍,武清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初被劫持到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后被非法加期两次,每次半年。二零零三年初到期后,被拉到当地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劳教三年,直接再送回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在劳教所里,刘淑萍受尽了精神上的折磨和身体上的摧残。警察让几个刑事犯包夹把她关进小黑屋,扒光衣服进行毒打,施行“坐飞机”的酷刑。白天酷刑折磨,晚上不让她睡觉。只要她一闭上眼睛,就大声喊醒、推醒或出恐怖的声音恐吓她。
酷刑示意图:“坐飞机” |
在这样轮番酷刑的折磨下,刘淑萍以绝食抗争,劳教所就强行灌食。经过几个月的绝食、灌食,刘淑萍心身受到极大的摧残,曾一度出现精神分裂症状,不认识人,经常受惊吓地喊叫,甚至连大小便都不知道。邪恶的狱警们却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地说她是因炼法轮功而致走火入魔。
◎周学珍,五十多岁,北辰区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零年底在家中被警察绑架、非法劳教。在板桥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被恶徒扒光衣服捆在猪圈中,让蚊子咬得昏死过去,她被关小号、强迫服不明药物,直至精神失常后才被放出。
◎陈玉梅,大港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被绑架,后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在板桥女子劳教所受尽酷刑折磨,曾被铐在床上成大字形累计达两年多。狱警指使打过她的犯人达二十多人。恶徒强行给她输液,里面加不明药物,还故意往她身体里输空气,液输完了也不给拔针,想让她死。最后陈玉梅被迫害致神志不清后才出狱。
(三)被迫害致残案例
◎王守新,二零零二年因散发真相传单,被劳教关押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长期迫害下造成双目失明。劳教所不但不同意家属“保外就医”要求,反而非法延长劳教期,理由是王守新不肯放弃对大法的信仰。
◎陈召云,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住房被当地政府恶徒铲倒,又被抓入劳教所。陈召云原本身体十分强壮,自进劳教所以后,每天都被逼迫进行超负荷重体力劳动。劳教所为了赚钱,根本不考虑人身体的承受能力,经常劳动至深夜,睡眠不足两三个小时,全天劳动达21个小时之久。因长期摧残,现陈召云已经几乎失去听力,双目已看不清物体,双腿也无法正常行走,须两人用力搀扶才勉强能够行走。
(四)各种酷刑、体罚迫害案例
1、性侵害
◎狱警把法轮功学员洪彩的被子撕成条,又把她脱光吊起来很高,用四把牙刷绑在一起捅进洪彩的阴道里转,淌血也不罢休,还捏她的乳头,简直邪恶到了极点。冬天露天脱掉衣服挨冻,夏天曝晒。
◎狱警杨奎敏、何玉梅把法轮功学员杨雄推到狗窝让狗咬,还用裤衩将其嘴塞住。
◎二零零三年春,天津市大港区板桥女子劳教队二大队二中队狱警李文静、冠娜指使莴娟、王国焕等四个刑事犯将法轮功学员杨粉霞关在禁闭室,李文静穿着硬皮鞋多次踢杨的脚尖和腿,并用手抽打她的脸,让刑事犯把杨的衣服扒光,用铁钳子拧她身体的各个部位,全身都拧的青紫,肿烂,有人提出给擦一些红花油,她们就用红花油往杨粉霞阴道里灌。恶徒捻她的乳头,用四把牙刷毛朝外绑在一起往阴道里捅。
2、开水烫
◎高建玲,女,四十五岁,武清区豆张庄乡中双庙村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高建玲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当时,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二大队警察刘红、冠娜、高华超等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逼迫她们放弃修炼。以张会萍为首的犹大,用开水烫法轮功学员高建玲。
酷刑示意图:热水烫 |
3、死人床”
酷刑演示图:死人床 |
◎祝立敏,武清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送进了臭名昭著的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开始了五年多的地狱生活。为了逼迫她放弃修炼,劳教所狱警把她绑在了“死人床”上,一绑就是五个月。他们让吸毒犯继续折磨她,吸毒犯用铁勺子往嘴里灌食,还故意用勺子在嘴里乱搅,把她的嘴全给弄破了。他们还不让她解大小便,用毛巾堵她的嘴,抓住她的头发往床上撞,头发一绺一绺的掉,打嘴巴子、踩脚,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祝立敏喊队长来,告诉包夹打人,大队长刘淑英说:“我怎么没看见?”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祝立敏找大队长张春艳问非法加期的事,她说:“对你们就是不讲法。”然后她又指使包夹打祝立敏,又把她绑上了“死人床”。包夹多次打她,队长刘金兰说:“我怎么没看见?”队长梁艳说:“打你,就得打你。”
4、毒打
◎板桥女子劳教所的警察教唆犯人去毒打法轮功学员,并给打人凶手“加分”提前释放。蓟县的吴玉玲经常被犯人打得浑身淤肿,头上被打得肿起大包,脸被打得变了形,样子非常吓人。警察因为达到了目的而非常得意,把被打坏了的吴玉玲架到其它分队做典型,让其他法轮功学员看,叫嚣“不转化就是这个下场”。
5、多种酷刑迫害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天津港保税区市政公用公司工作的李萍被非法劳教两年。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对李萍极尽折磨、摧残之手段,关她禁闭、包夹严管、不让睡觉、不让到饭厅吃饭、不让喝水、不让接触所有人,不让给家里寄信等等。李萍被迫害的特别消瘦、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她身体极度的虚弱,起不了床,无法走路,视力急剧下降至1000度,看东西模糊不清,牙齿因被恶警用钳子撬嘴灌食而一直出血,心肌缺血,身体骨瘦如柴,生活无法自理。李萍生命垂危,家人要求保外就医,劳教所所长郝德敏说:“绝食几天就放人吗?”意思是不可能放。管教科科长刘玉霞恶毒的说:“还没到那样的程度。”意思是还没到奄奄一息的地步。
(五)遭药物迫害案例
药物是用来治病救人,解除病患痛苦的。对医生来讲,给病人用错药都是大罪过,更何况有意把药用在健康人身上,目的是折磨人,达到政治目的呢。这是严重的反人类罪行。
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年来,用尽了各种恶毒手段。最为邪恶的手段,莫过于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了。药物迫害致死致残的比比皆是,很多人致残后即使出狱了,生活也不能自理;有的丧失记忆或精神失常,对曾经遭受的迫害已经说不清楚了。
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几乎对所有法轮功学员进行药物迫害,它们以体检为由,对几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强制用药,如果不吃就强行灌药,不吃就罚全班十几个人不让睡觉。
◎王景香,东丽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又非法加期一年。二零零三年五月,恶警寇娜将王景香关独居,扬言三天如果不悔过就变成神经病。果然寇娜指使犯人王晖在王景香的饭菜中加入了不明药物,使其整天头晕、迷糊,甚至还在饭菜里放了性药。转天再次往饭菜中下物时被王景香识破后,她们谎称是降压药,怕其不吃才放到饭菜中。被识破后的恶警们恼羞成怒指使犯人王同焕等揪住王景香的头发拿勺撬她的牙灌药。之后王景香一度内分泌紊乱,月经不停,吐血不止,高血压,无法进食;恶警还指使吸毒犯殴打她。王景香被释放时全身伤痕累累,而且目光呆滞,神志不清。
◎马则珍,武清区法轮功学员,刚被劫持进劳教所时身体非常好,扛一百斤的豆子走好长一段路都没有问题,什么活都能干。二零零一年的一次体检时,劳教所警察说她高血压,但她本人觉得状况良好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但是寇娜、高华超指使犯人对她强行灌药,每天两次,好几个犯人按着,捏着鼻子往嘴里灌,一直灌了长达两年。在她被强行灌药不长时间,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连走路都很困难。恶警们在这种情况下还把她关进洗脑班,让吸毒犯折磨她,直到释放。
◎王玉玲,原天津市大港区石油化工公司工程师。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进京上访,而遭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被药物迫害致一度双眼失明,下身没有知觉,行动不便。一次被恶徒们在地上拖着走,鞋掉了都不知道。期间丈夫无法承受巨大压力,与之离婚。儿子远在海外。王玉玲无人照顾,却经常受到警察监视、骚扰,直至二零一零年四月,在她的家中病逝。
(六)灭绝人性的各种强行“转化”迫害案例
1、乘人之威逼迫“转化”
◎孙淑芹,宁河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三年。她九十多岁的母亲临终前想见女儿最后一面,孙淑芹的儿子来到劳教所请求放孙淑芹回家见姥姥一面。板桥女子劳教所的警察们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借机逼迫孙淑芹写下污蔑大法的话和保证书。她们把笔、纸放到孙淑芹的面前。孙淑芹没有妥协,她对哭成泪人的儿子说:你们回去吧,不是妈心狠,她是你姥姥,也是生我养我、从小就领着瞎闺女的我要饭受尽苦难的妈妈呀,我能活到今天是师父给的命,否则你姥姥早就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九十多岁的母亲带着遗憾与心痛离开了人世,没能见到女儿最后一面。
2、挑动仇恨逼迫放弃信仰
◎焦麟慧,大港区法轮功学员。她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时,丈夫不幸出了车祸,在天津环湖医院进行抢救。她的女儿未成年,亲属们焦急万分,到劳教所去要求放人,以照顾受重伤的丈夫。劳教所非但不放人,还乘人之危利用亲情逼迫焦麟慧放弃信仰,被焦麟慧拒绝后,他们就以她不配合为借口,挑动家属对她仇恨,进一步逼她放弃信仰。
社会上有善心的人看到她家如此情形,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捐助资金,而劳教所却毫无人性。知情者无不感到愤慨。
3、灭绝人性的苦肉计
◎劳教所狱警费尽了心机也没能让法轮功学员李延放弃大法,最后施用苦肉计,毫无人性的把她母亲找来,让她母亲给她下跪了六天,同时抽打李延的嘴巴,逼迫李延放弃大法修炼,就是这样邪恶之徒也没得逞。
(七)非法延期
板桥女子劳教所对于坚持信仰不“转化”的学员,采用非法延期羁押的手段来迫害。
◎二零零一年,北辰区的张兆芝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了一年半。劳教期满后,当地派出所、“六一零”头子王保荣多次窜进劳教所,合谋又对张兆芝加刑延期三年劳教。在加刑迫害期间,张兆芝始终不放弃信仰,被定为“严管”。被迫害的出现了严重的高血压症状、肾功能严重损伤。最终,张兆芝被迫害致死。
◎张桂云,一九九九年末被关进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因为没有被“转化”,就被反复加期,她最初被判劳教一年,不“转化”两次被加期,每次加半年,后放回原单位监管二十天,还不“转化”又重判两年,到期后又加期四个月,最近又到期,她再次被加期五个月。前后五年时间里,张桂云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里被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报道,陈玉梅是第一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判处劳教一年,已被关押了近四年,受尽各种虐待。由于长期绝食,骨瘦如柴,生命垂危,只因不肯放弃信仰,至今仍不放人。
四、天津建新劳教所
天津市建新劳教所 |
(一)被迫害致死案例
徐伟文,女 ,四十岁左右,天津市河西区人。于二零零二年七月在天津建新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徐伟文因坚定修炼大法,被关在天津建新女子劳教所六大队四中队进行洗脑。四中队长焦默华亲自指挥迫害,她把刑事犯分成两班,每班三、四个人不分昼夜折磨徐伟文,她们长期用胶带封住徐伟文的嘴,用胶带代替手铐脚镣缠紧她的手脚,整日整夜不让睡觉,不许合眼,坐在马扎上一动不许动,动则拳脚相加,使徐伟文身上脸上长期青一块紫一块,骨瘦如柴。
由于恶警焦默华的封锁,只有犹大和迫害她的犯人才能接触到她,一般法轮功学员很难和她说上一句话,所以具体详细的迫害手段不太清楚,只能在洗澡时和一些偶然的场合才能看到她惨不忍睹的情况,一些消息都是在看管迫害她的吸毒犯们在迫害徐伟文后炫耀式地自己说出来的,他们对徐伟文进行野蛮的灌食,以折磨她取乐,不许她合一分钟的眼。后来徐伟文实在承受不住了,想吃饭、休息恢复体力,但是犯人们在恶警的授意下想吃也不给吃,用她们的话说:“你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这回要都不给你吃!”不久(二零零二年七月)便传出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实际上徐伟文是被活活饿死的。恶警焦默华迫害法轮功学员徐伟文致死,罪责难逃。
(二)各种酷刑、体罚迫害案例
1、“黑棺材”
在天津建新劳教所里,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劳教所制作了被称之为“黑棺材”的刑具。
这种“黑棺材”是用坚硬的厚木板制成的“箱子(木笼)”,长五十厘米左右、宽四十厘米左右,高一米九左右,里面用黑皮子垫的密不透风,只有正面留一孔,外边有人监视着。一个人被塞进去之后,正好四面卡住,不能蹲下,没有一点活动空间,即使瘦一点的人也不能转身。
劳教所利用这种“黑棺材”对坚定修炼大法的学员轮番进行迫害,在箱子里一呆就是一个星期,十天半月。一开始是把箱子立着放,逐渐升级为把箱子侧放、平放,脸朝下放,更有甚者把学员倒立着放在箱子里。
有许多学员从“黑棺材”里面出来之后变成了残疾,腿站得再也不能复原,留下了后遗症,每次从里面出来后,四肢肿胀得象水泡的馒头,衬衣、衬裤都得用剪刀剪开,炎热的夏天,衣服和肉连在了一起,惨不忍睹。恶警们却在一边开玩笑说:这才叫“囚”呢,一个人在方块里“严丝合缝”。
最可恶的是他们还把大法师父的像片放在木板的底层,让学员一进去就踩在像片上,进行人身侮辱,以达到身心双重摧残的目的。
二零零三年二月,法轮功学员刘雅东在“黑棺材”里整整被关了四天,出来时根本不能走路,腿肿得象水桶一样粗,腿和脚都变成了黑紫色。
法轮功学员郭宝花多次被看守所警察关“黑棺材”,有一次长达一个多月。
二零零三年四月,身高有一米七的彦淑君被电击摧残后关在了一个长约半米,宽约三十公分,高约一米五左右的木笼里,只能歪着身子,低着头站,就这样被折磨了八天,出来后走路瘸了很长时间。
2、电击、性侵害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联合国特派专员波文(Theo van Boven) 对发生在天津建新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件,给联合国保护“言论自由”特派专员,“保护人身健康” 特派专员,及“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派专员,送出一项联合紧急控诉。该控诉披露:
◎陈亚茹,女,河西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在家被捕,判劳教两年,关押在天津市建新女子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受到酷刑。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陈女士在劳教所炼法轮功,被劳教所警察关在一个小黑屋,打她,用脚踩她的手臂作为惩罚。她的两臂被拉成了一字形,铐在她的床上,前后铐了二十三天。二零零三年四月六日,陈女士与另外一位法轮功学员撕掉劳教队里张贴的许多诬蔑法轮功的标语,被恶警们拖到一间屋里,强行的扒掉她们身上的毛衣毛裤,只留下内衣裤,又将她俩拖到楼道里,命令她们跪下,她们不下跪,便被六个男警察(其中一个叫李志强,另一个姓于的科长)同时用六根电棍电击陈女士。一男警察用电棍电击陈亚茹的阴部有二十分钟之久。电完她后他们又用同样的方式电击另外那位女士,陈被全身实行电击,致使她的牙齿全部松动。此后一个多月她的右臂不能动。
◎彦淑君,女,目前何在未知。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因不肯放弃修炼法轮功被天津和平区公安局拘捕,在派出所中警察凶狠的打她的耳光,她被判刑两年半劳教,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四大队。 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彦女士被转到天津建新女子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由于她不肯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劳教所女警卫们就不让她睡觉,每天只有两个多小时的睡眠。彦女士绝食十二天以示抗议,此后,劳教队对她加期拘留。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队里又强行洗脑,她被女警卫们拖到一间小黑屋,用电棒电击她的全身,女警卫们将她衣服扒去,让管教科的男警察们参观她们的电击酷刑,而后将彦女士关在了一个长约0.5米,宽约0.3米,高约1.5米的木笼子里,她只能歪身低头的站了八天,过后她走路瘸了很长时间。
◎郭宝花,女,三十多岁,家住天津市塘沽区,目前何在未知。二零零一年四月,因拒绝看诬蔑法轮大法的文章被捕,遭到警察们的捆绑和体罚,而后被关到一个木笼子里长达一个多月,为此,郭宝花以绝食的方式抗议,绝食三十七天。在这期间警察吊铐她,将她关进小黑屋里达一个多月,警察将她铐在暖气片上,又将她的两臂伸到了极限,分别铐在两个暖气片上。后又将她站着吊铐着她的手腕。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又遭到警察用多根电棍同时电击她的全身。并把她关进一个木笼子里许多天。
四、天津渔山劳教所
天津渔山劳教所,又称采石场,是天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之一,那里的恐怖环境和繁重的劳动使曾经来过这儿的犯人谈虎色变。
天津渔山劳教所曾经非法关押过周向阳、马则轩、王传武、常天祥、黄敏、李石头、韩英等至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
天津蓟县渔山劳教所恶警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用各种酷刑、体罚、超负荷劳动等强制手段摧残法轮功学员的肉体,利用各种邪恶的手段给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
(一)被迫害致死案例
李宗明,男,东北人,住在天津市北辰区王馨庄。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三年。在蓟县渔山劳教所(现已改戒毒所)非法关押期间,曾遭受酷刑电击、针刑及不让睡觉、“坐板”等酷刑体罚折磨,导致长期咳嗽、胀肚,身体极度虚弱。二零零四年回家后身体没能恢复,最终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含冤去世,年仅三十七岁。
(二)各种酷刑、体罚迫害案例
1、高压电棍电击
酷刑示意图:高压电棍电击 |
在中共邪恶的利益驱动下(“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恶警可得到数千元的奖金,刑事犯包夹可得到减刑),渔山劳教所的恶警、包夹不择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恶警李占、王宝东等指使牢头狱霸手拿几根十六万伏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他们把法轮功学员诱骗或强拉到储物房(此处位置偏僻),然后逼问还炼不炼,只要说炼,他们就把法轮功学员的衣服、鞋扒掉后按倒在地,不能动弹,用棉被盖住头全身电击。
这种超高压电击是非常痛苦的,被电得最严重的是韩英与马则轩。一次,由于被长时间电击,韩英的整个脑后到后背都是密密麻麻的水泡;王传武被电得满嘴水泡,并且因为长期被剥夺睡觉,突然摔倒在楼道中。
二零零四年三月,李石头因拒绝警察李占无理体罚、被李占拳打脚踢(李石头的近视镜被打碎),而后被李占和恶人周海英(李石头的号长)电击,进行强制“转化”。
2、摧残性灌食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
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迫害,恶警李占等人或亲自上阵,或指挥劳教犯对法轮功学员强行灌食。他们用凉水冲玉米面,并拌入大量的食盐、牙膏、辣椒面,有时甚至拌入人的大便。他们用刷子把、铁勺等物撬开学员的嘴野蛮灌“食”。他们还用螺丝刀扎学员的嘴、用电棍电学员的嘴。如法轮功学员还不开口,他们就用大针扎或烟头、打火机烫学员的手指、乳头和脚趾,学员一开口喊痛时立刻用刷子把等物塞入学员口中,以便灌食。
由于盐水浓度大,被野蛮灌“食”的法轮功学员没过半小时嗓子就哑了,还不断的腹泻,而且不准喝水。
恶警魏巍还曾炫耀说,他把绝食的学员反绑双手,用胶带粘住口鼻,并用注射器往鼻子里注射白酒。
3、长时间毒打、坐板、不许睡觉
恶警们和劳教犯们把法轮功学员押到行李房等处,用手铐或绳子把学员绑住按在地上,用臭袜子、胶布等把嘴堵上,用大长针、锥子、电棍、木棒等凶器,扎、电、击打学员手指、脚趾、腋下、头部、脖子、阴部等处。
强行剥夺法轮功学员休息的权利:昼夜不准睡觉(最短的五天五夜,长的数个星期)。恶警把其他劳教人员应值的夜班(八个小时)全部推给法轮功学员来值。这期间,包夹对法轮功学员采用谩骂、针扎(把针插入手指甲中或其它部位)、冲冷水、恐吓、用烟头烫手指甲等,并往学员眼部涂抹大量清凉油。
包夹强迫法轮功学员“三挺一瞪”的坐在小板凳或把马扎立起来坐,要坐正、坐直、坐齐,坐不好就要遭到辱骂或拳脚相加。由于长时间坐小凳子,很多人臀部都起了板疮。
4、毒打、十指扎针
酷刑演示图:十指插针 |
大港区法轮功学员黄敏是在二零零一年九月被转到蓟县渔山劳教所的。一个月后,劳教所警察就开始对他施加暴行,派了三四个包夹对他毒打,平均每天六次。后来看到拳脚不起作用,就把他拖到车间里,用夹棉花用的一尺多长的镀铬大镊子敲黄敏的腕、手指关节,直到打的手腕上的软组织、韧带等肿起老高,又打脚踝、脚趾等对疼痛敏感的地方;用铜导线卷成锤子象打鼓一样敲打他的头,打的他头上肿起了满头的疙瘩。最后用缝衣服大针插他左手的五个指尖,插得手上鲜血淋漓,又用手掌立成刀状猛砍他的后颈和喉结,当时他感到喉结几乎被打碎了,好长一段时间不能发声。
5、强行抽血、药物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黄敏被迫害到只有四十公斤不到,劳教所又换了方式迫害。说是给他加营养注射点滴,遭到黄敏拒绝后,他们就四、五个人按住之后再注射。后来听劳教班长刘巨龙说,为了对付黄敏,在他到之前他们就已经研究了两个月,准备了好几套方案,要把他当精神病来整治。
当时那个队医姓王,协助他的劳教犯叫陆刚。队医又以黄敏长时间绝食一定有病为由,强行带他去医院抽血、化验。回到劳教所后,通知黄敏说血糖高,怀疑有糖尿病。第二天又把黄敏带到大队部抽血。当时被黄敏拒绝了,黄敏坚持说没有病,也没有糖尿病的症状,况且身体已经绝食几个月很虚弱了,不能抽血。可是他们根本不听,让四、五个人强行黄敏拖到大队部,按在地上用大号针管抽血;休息半小时后再抽,一上午共抽取黄敏的血液六次;说是给其化验看病,但是后来再也没有提到看病的事情。
(三)精神摧残
精神摧残:游街示众 |
二零零三年刚过年,由渔山劳教所副所长王贵福为首及一大队教导员李占、大队长王宝东等人,开始对十五名仍坚持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有预谋的迫害。
他们印制了许多诽谤大法师父和大法的大字报和标语,贴满了楼道、班房、厕所、会议室等处,然后逼迫法轮功学员和一大队所有的劳教人员集中到会议室,必须狂呼辱骂师父和大法,一天数次,实行人人过关,极力制造邪恶的“文革”时期的恐怖气氛,大有天塌之势,搞的乌烟瘴气。
每天晚上七点半到九点半,强迫本队劳教人员参加“法制课”,每天上午,法轮功学员还要增加三个小时。观看诽谤大法的光盘和书、报,看后必须得写一篇观后感。每周还要写新“三书”。
恶警们想通过这种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长期精神洗脑,同时毒害其他的劳教人员,威逼、诱骗这些劳教人员,达到仇视大法、孤立法轮功学员的目的。
他们逼迫法轮功学员在师父像上来回踏步、喊肮脏话,若不服从就用大长针、锥子、电棍、木棒等扎、电、击打头颈、阴部等身体敏感部位。
所长王贵福、陈政委等人命令恶警们强迫学员去开诽谤、谩骂师父和大法的大会,如不去他们就让劳教人员每四五人架着、押着被铐住的学员,或者抬着被铐在椅子上的学员进会场,并用脏抹布和胶带把嘴封上,如有反抗就被暴打的口鼻流血。
几个牢头狱霸做了几个纸糊的尖帽子和牌子,写上侮辱大法的标语,硬是扣到一名法轮功学员头上,牌子挂在脖子上,被拉到楼道,一边喊口号,进行游街示众。劳教所警察看见后默不作声,其实他们就是在纵容默许甚至利诱这些刑事犯来迫害法轮功学员。
五、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
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 |
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为了给法轮功学员洗脑,使用了见不得人的手段,最普遍的是用电刑。开始用一根电棒,看法轮功学员不妥协,就用两根电棒,逐渐升级直至使用六根电棒,从走廊的一端一直电到另一端,楼道里传出的都是电棒击人的“哧,哧”声和法轮功学员的呻吟声。
◎法轮功学员王喆遭迫害经历: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王喆被转到天津市青泊洼劳教所。二零零三年一月份,劳教所开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据劳教所里的牢头透露,狱警在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之前,用猪来做实验,四根电棍可以使一只猪被电死。而最后用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是六到八根电棍。
王喆绝食抗议了一个月后,被关入洗脑班,六个人分别站在他的四肢及身上,并用六、七根电棍对他用刑,电的都是敏感部位,如:手心、脚心、脑顶、脖子、嘴。因为长期被六、七根电棍电击,王喆后背出现脓包,背上的脓包长到前胸。二零零三年六月他又被查出肺结核,后来保外就医。
王喆回家后,背上的脓包越来越大,直到他的一段肋骨被脓包化没了,最后脖子的脓包导致他二零零五年全身高位截瘫。由于多年迫害,家里已经没钱了,不得不把房子卖了给他做手术。
当时天津几乎所有的大医院都不收他,后在家人保证“生死”不怪后,医生才肯做手术。王喆在手术后,通过学法炼功,终于恢复健康。
王喆在人权联盟会议上揭露中共残酷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