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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的法庭

更新: 2019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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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中共的法庭上,法官居然说:“你不要和我讲法律”;公诉人说:“证据是内部的,不能公开”,甚至还可以把别人的证据,用到另一个身上,咄咄怪事,无奇不有。

三年前的证据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左右,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对法轮功修炼者单琴淑开庭审理。

抓捕单琴淑仅仅因为她搬家,没有和派出所打招呼,一个清清白白的正常公民,搬个家为什么要和派出所汇报呢?

这个证据,公诉人有点拿不出手,于是拿出三年前单琴淑的丈夫魏振群案卷中的材料,这些材料是三年前魏振群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检察院非法起诉魏振群的材料,魏振群被判冤狱三年。公诉人原封不动地拿来一条条指证单琴淑。

律师发问:“今天是庭审单琴淑,还是魏振群?公诉人对单琴淑的指证,全是三年前魏振群卷宗里指证魏振群的材料,原封不动地搬过来指证单琴淑。”拿着这些证据,三年前判丈夫,三年后判妻子,是不是再过三年还要判女儿,再过三年判儿子?”

执法者怎么会干出这么荒唐的事?在场的司法人员都投去不屑的目光。

吉祥宝宝能危害着谁?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法院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苏敏(女)进行非法开庭。

在法庭上律师要求公诉人姜毓昆将全部证据出示法庭,结果什么都没有。只是几张拍照,其中有吉祥宝宝台历封面。

律师说,犯罪得对社会有危害性,吉祥宝宝有什么不好?他能危害着谁?我翻遍了所有的法律规定,还没有说法轮功违法这一规定,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既然没有规定,当事人苏敏就不构成犯罪。

法官纪静试图中止律师的发言,然而律师没有停止辩护,并讲清了国务院公报中规定,法轮功出版物合法、合规的现实状况。

证据不用出示?!

辽宁省大连法轮功学员程玉荣老太太被绑架构陷、非法关押半年多,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遭非法庭审。

法官称程玉荣随身携带的wifi为起诉证据。随身携带wifi也是可以治罪的理由吗?

律师针对起诉书提出质疑,由中山区公安局网络保卫处出示的是勘验报告,给当事人的是鉴定通知书,而且对鉴定机构资质、鉴定人任职资格、专业以及备案有明确要求,任何一份鉴定意见必须由鉴定人签字才有效,鉴定程序不合法。直接告知当事人结果,而不出示报告本身,这是法庭证据的缺失。

公诉人就这个问题的答复是:内部鉴定不用出示。

如果证据触犯了哪条法律,那就指出来,如果没有触及明文规定,就说明当事人无罪。然而,公诉人却可以说,证据是内部材料,这又是哪一家法律?

以上的三个荒唐的庭审,就发生在不久前,二零一九年五月份。从一开始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共在司法与法轮功之间,树起了一道黑暗的高墙,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间,虽然有大量法轮功修炼者受迫害案件发生,但是没有一例能够得到律师的无罪辩护。

二零零五年,上海的郭国汀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瞿延来、陈光辉等人做无罪辩护,到二零零七王博案六名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才出现了转变。到二零零八年,中国有多名人权律师突破中共禁令,出面为法轮功修炼者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中共对维权律师进行的“709大抓捕”,绑架、刑拘、传唤、骚扰二百多位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震惊国际社会。这些律师大部分都曾为大陆法轮功学员、上访民众等弱势群体代理过案件,他们所为正是出于律师和公民的权利,维护民众的正当权益。

然而,直到今天,律师所面临的中共法院的非法行径,却仍在一幕又一幕上演。

在历史上,正义与邪恶的交锋中,从来都是邪不胜正,依靠谎言与暴力可以博取一时的强权高压,但是真相与公正从来都不会缺席。

在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广为传播的今天,愿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真相,抛弃中共,选择自救。愿至今仍然不明真相被中共利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早日明白真相,停止迫害,为自己留下一个未来。特别是那些仍然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绑架、关押、判刑的公检法及政法委、“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等部门的人员,赶快悬崖勒马,悔过弥补,或许还有得救的机会,如继续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只能做它的陪葬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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