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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持一年多 天津吕厚芬被非法庭审

更新: 2019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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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吕厚芬女士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自家门口被南开区国保、广开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南开区看守所构陷,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被南开区法院非法庭审。

在此前,吕厚芬刚刚又请了一位律师,律师向法官递交了相关手续,并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对于律师的合法要求,开始法官和律师沟通希望律师能撤回申请,但是律师不同意依然坚持申请延期。半个多小时以后,法官强行推进庭审。并向律师宣称:经过合议庭合议,决定驳回申请。

在庭上,吕厚芬在回答公诉人的询问时,表示这是我的个人信仰自由,被非法查抄的私人物品属个人财产。她反问公诉人:你说这是违法的,请拿出法律依据。

律师重点强调没有证据证明吕厚芬实施了犯罪行为,并指出整个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律师也提出两高司法解释违反《立法法》的问题。1999年10月30日和2001年6月4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两次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没有提到法轮功,却生拉硬套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两高的司法解释”越权,违反《立法法》,是违法的。

同事、邻里之间和所接触的人中,都公认吕厚芬是好人。吕厚芬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获得身心健康。她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白喉、胃病、扁桃体做过手术、十二指肠炎等消化系统疾病,脾气变得很不好,遇到不顺自己意的事就发火。结婚后,夫妻经常吵架,和婆婆关系也很紧张,在这种环境中生活,她的精神都要崩溃了。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奇迹般的变好了,再没有花过一分钱医药费,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用大法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无论和谁遇到矛盾首先找自己,看看自己哪里做的不对,多为他人着想,心态越来越平和,家里没有了往日的争吵,孝敬双方的父母。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吕厚芬因向人讲法轮功真相,被公安绑架、非法劳教十五个月,给本人、家庭以及亲属都造成极大的伤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吕厚芬女士刚刚走出家门下楼到门口,就被四、五个警察绑架,抢走她的背包。警察将吕厚芬绑架到南开区广开派出所,又劫持到南开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同时,十几个警察到她家非法查抄,抢劫走了部份本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

据悉,在吕厚芬被绑架的当天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伙同各区级公安分局和下属派出所在全市绑架法轮功学员。时隔一年多,据不完全统计,此次遭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达42人。其中37人被绑架,5人被骚扰恐吓。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几乎均被非法抄家。至少15人被非法批捕,10人被非法庭审,4人已被冤判入狱。

根据明慧网报道汇总,二零一八年全年,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11人次遭迫害,其中3人被迫害致死,31人遭非法判刑,二审非法维持原判的不少于5人,43人次被非法庭审,26人遭非法批捕,被非法拘留的有58人次,遭绑架、抄家的至少110人次,34人次遭骚扰,1人被非法开除公职。

二零一九年一~五月份根据明慧网报道汇总,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60人次遭迫害,其中:被迫害致死1人;遭非法判刑1人;被非法庭审3人;遭非法批捕4人;被非法拘留的有29人次;遭绑架、抄家的至少53人次;遭骚扰69人次;流离失所1人。被勒索抢劫现金22100多元


天津市南开区广开派出所
南开区广开三马路59号
联系电话 022-27601639
邮政编码 300102
派出所政委 张猛
派出所所长 于永新
刑警队 副队长 黄硕 刘旭 崔舰
办案警察 边润 张伟 王健
公诉人: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范晶晶
法官:天津南开法院李之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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