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香典,女,现年六十八岁,在她近三十年的政府工作中,亲身经历了人们道德下滑的现实。王香典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极大,切身体验到了大法的纯正、超常和伟大。
近期,王香典女士给不明真相的警察讲,自己从政近三十年,及在人大任职近二十年,且亲自扳本阅卷,纠正过冤、错案,自己懂法!决不会做违法的事。她告诉他们,法轮功让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造福人民、福益社会的不寻常的高德大法。她还说: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一部法律、法规规定法轮功违法,而《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所以,修炼法轮功不违法!
这样,在近期,王香典女士分别被非法关押六个小时和三个小时后,被家人接回。
自从中共迫害大法后,王香典女士也生活在高压中,她的家人也遭骚扰、恐吓。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左右,王香典女儿下班回家说:市政法委有人给她打电话说:有人举报你妈传播法轮功,市委一把手徐某要亲自过问,准备处理,还要往省里报,要我们拿出方案。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王香典的俩女儿正在上班时,突然被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限时通知到国保大队,说有文件下令要“处理” 王香典,儿女们(包括女婿)的工作都要受影响,并要两女儿两日后反馈回家告知的情况。两日后,王香典女儿见到国保人员后,他们威胁说:“以后见到法轮功的活动,有你妈的影子,现场就抓。”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巩义市人大的人员到王香典家说,省纪委要找她谈话,市人大的人陪同一块去。王香典断然否定,说:“我不违法,不违纪,找我说什么话?!”
市委书记:袁三军,手机号:13673716789
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陈兆甲,手机号:13938520555
市政法委副书记:李红旗:13838011668
紫荆路派出所所长:李卓
教导员:黄进发
副所长:贾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