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曝光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法官曾享政

更新: 2019年12月2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曾享政,现任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曾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二零一四年非法开庭的图片
二零一四年非法开庭的图片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曾享政对自贡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审判长曾享政不准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辩护,有学员刚说到法轮功,他就只问认不认罪,不认罪就关,认罪就放。甚至还威胁家属,以后家里小孩工作、当兵都困难等。当天被非法庭审的九名法轮功学员有:颜祥、高淑芬、何淑华、刘桂荣、王志坚、彭俊英、王光荣、吴秀容、陈树禄。同时参与庭审的有陪审员邓国财、罗仲仪,书记员闻名。

当时的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是:江声华

书记员闻名,曾于二零一五年过年前几天到自贡市光大医院,逼迫坚决不认罪的大法学员王志坚写认罪书,他说一句逼迫王志坚写一句,期间不断的说些攻击法轮功的话,非常嚣张。

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曾享政第五次非法庭审被拘禁一年多的四川省自贡市九名法轮功学员,并当庭宣判:诬判高淑芬三年,缓刑三年;颜祥一年零六个月;吴秀容一年零四个月;刘桂荣一年零三个月;彭俊英一年零三个月;王志坚一年;何淑华一年缓刑一年;王光荣一年缓刑一年;陈树禄一年缓刑一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倪波,冤判倪波两年半,罚款六千元。倪波不服提起上诉,自贡市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曾享政,一九七七年九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曾享政
曾享政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西段583号
邮编:643000
审判长:曾享政 08134706260
陪审员:邓国财、罗仲仪
书记员:闻名08134706260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