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以下是部份由韩景欣参与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一、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张传富、薛颜荣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张传富、薛颜荣被恶人举报(恶人车号:71138),遭档壁镇派出所恶警迟宏光、郭固福、赵长柏、赵广军、马洪宇绑架。八月二十一日,张传富家人通过熟人的说情,密山公安局副局长韩景欣答应不拿钱可以放人。但八月二十二日,韩变卦了,向张传富母亲勒索一万元,张母认为孩子没有罪,不同意拿钱,韩景欣又改为拿五千就放人。其母在无奈的情况下,凑足的五千元。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两位被害人家属在公安局交给了韩五千元,韩让交给法制科一女警,女警把钱收下,家属问其要收据,她说:“我们从来都不给开收据。”韩当时答应几天后放人。
二十八日上午,薛颜荣妻子和年迈的母亲再次要求韩马上放人。韩让其拿钱,薛妻说非法抓人勒索钱财是违法犯罪。韩景欣就对薛妻谩骂,对张传富的父母也说过此类话,且伸手要打人。几天后,家属去要人,韩景欣一再推托,家属再三去要人,韩景欣就不许家属再来公安局,否则就要把他儿子送去劳教。
因为韩、冯两局长觉得钱少不够分,一拖再拖,韩正向薛家索要一万五千元还没拿到。当地有人把这件事曝光后,韩恼羞成怒,为报复,于十月十五日晚把两位法轮功学员秘密投送到劳教所去了。
为了骗取被害人家属在投劳教决定通知书上签字,看守所警察林永峰把应该在公安局把人投到劳教所接收后签完字拿回来存入档案的回执单拿给被害人家属,逼其签字,被害人家属为了拿到公安局的犯罪证据,就签了字,同时收下了这份罪证,马上走了,当走出一百多米后,林永峰急忙给法制科的李文良打电话,让其赶快要回回执单,说是给错了。其实被害人家属早已识破了他们的诡计,此时是十月十五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下午,张传富的父亲找到韩景欣,要求见儿子一面,韩说:“送走了”。其父问:“问什么送走?送哪去了?他犯了哪一条法?”韩说:“散发法轮功传单就是犯法,送哪去了不知道,你去问看守所吧。”其父找到看守所长崔宏骞问:“为什么把孩子投教不通知家属?”崔答:“我们没有义务告诉你。”其父说:“你们这么干是违法的”,同时也告诉了其善恶有报的道理,崔宏骞不语。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在大雪纷飞的上午九点许,薛颜荣妻子再次找到韩要人,问把人弄哪里去了?韩说:“送绥化去了。”问:“为什么不通知家属?”韩说:“通知你干什么?该你啥事。”薛的妻子说他这是犯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要遭恶报的。韩急眼了,一掌就把薛妻打倒了,薛妻倒下后大喊:“警察打人了!”韩还要上前打,被惊动出来看热闹的人劝住。
二、迫害法轮功学员辛丽莲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黑龙江省密山市法轮功学员辛丽莲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通过监控器发现,并遭绑架抄家,于十一月初被秘密投到哈尔滨戒毒中心非法劳教一年。在此之前,辛丽莲的家人还被敲诈一千元钱。主管迫害的副局长韩景欣。
辛丽莲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中旬被劫持到劳教所,她坚持修炼法轮功无罪,不配合恶警的无理要求,要求无条件释放,遭到恶警百般侮辱谩骂。四大队恶警副大队长孙宝莲等就给辛丽莲铐上手铐。见辛丽莲还不放弃信仰,孙宝莲就指使恶警拽着手铐,强行把辛丽莲从四楼拖到一楼灌食,致使辛丽莲的手脖子被勒进深深的伤痕。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残酷折磨,恶警们见实在无法“转化”辛丽莲,辛丽莲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劳教所最后不得不放她回家。
三、绑架法轮功学员刘辉、马秀琴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明慧网曾报道了黑龙江省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刘辉、马秀琴的消息。
事情发生后第三天,家属分别找到市委副书记、主管迫害法轮功的书记王奎秀,说炼法轮功是违法,要家属去找610的人解决。家属又找到“610”的人,回答是:这事你们找公安局的人商量吧,你们抓紧点,等等,好象很和善的样子。家属再次找到国保大队长王耀光,说明自己的亲人没有违法,要求公安局立即放人。王耀光说:“这事我们不管,你找主管局长去吧。”
主抓迫害的副局长韩景欣看被害人家属来了,拿起电话问王耀光:“是你叫她们来找我的吗?”王急忙说:“没有,我没叫她们去找你。”这头韩景欣撂下电话大声吼叫:“你们滚出去、都给我滚出去。”连推带搡的把家属赶出来。
韩景欣个人信息:
姓名:韩景欣(Han,Jingxin),男,1958年07月29日。
所在单位:密山市公安局
职位: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电话:0467--5211158(办)、0467--5222275(宅)、13903675995(手机)
妻子:陈艳丽
儿子:韩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