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青岛单亲妈妈隋英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9年11月12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青岛开发区法轮功学员隋英(女,44岁)是单亲母亲,儿子才十岁。近期获悉,隋英被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款五千元。

隋英被非法关押迫害,正在读小学的儿子得不到母亲的关心和照顾,对孩子的成长带来生理和心理上极大的伤害。

隋英女士一九九七年因为一次意外得了腰椎间盘突出症,中央型7.2,生活不能自理,那年她才22岁,刚刚大学毕业,美好的人生刚刚开始就遭遇横祸,去了几家医院根本就治不了她的病,医生说:椎间盘是软体组织,突出后永远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只能注意保养,时间长了会钙化成骨刺。

一九九八年四月隋英女士有缘开始修炼法轮功,鼻炎、胃炎、关节炎、偏头痛、神经衰弱等多种疾病痊愈,腰椎间盘突出症也不治而愈。她的性格变得豁达,凡事替别人着想,人整个变得宽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隋英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遭警察毒打,非法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被奴役折磨。二零零二年隋英去北京天安门广场炼功,被送到山东省第二女子监狱劳教二年。劳教期满后本应该回家,黄岛公安局联合610办公室竟然把她劫持到青岛法制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还跟她的父母索要费用。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左右,隋英在给世人讲法轮大法真相时,遭人恶告,被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劫持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非法关押。四月十四日,隋英由家人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黄岛区法院非法传讯隋英去签字。隋英拒绝签字,黄岛区法院即将其非法关押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近期作出非法判决。


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黄河西路56号
电话:0532-66581630
许康宁 所长 66581631 13708987719
齐飞 指导员 66581156 15965555777
王福波 副所长 66581635 15315329567
王栋 副所长 66581633 13780668111
李学军 中队长 66581636 18678905606
张瑞辉 暂住站站长 66581639 13583225366
李兵 联防中队长 66581655 0532-86731688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