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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拆散家庭案例简述

更新: 2019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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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家”是个很温馨的名词,有人说“家”是心灵的驿站;也有人说“家”是避风的港湾;还有人说“家”是以婚姻为基础的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的确如此,生活在地球上的人们,谁不希望自己有个完整、美满而幸福的家啊?!

然而今天的中国,却有那么一群人因为坚守自己的良知和对法轮功的信仰,被中共无情的摧毁了赖以生存的家,他们失去了亲人,失去了人生存的基本条件,但他们凭着心中对“真、善、忍”的那份坚定,饱经风霜而不改初衷,心里默默承受着与家人分离的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思念自己的亲人。

迄今为止,中共迫害法轮功已二十年了。在此期间,中共不法人员披着法律的外衣,带头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全面限制法轮功学员,挤压其生存空间。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他们不择手段,采取株连政策,对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威胁、恐吓、施压,让其家人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为了生存,有些亲人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只有违心地与自己的配偶分道扬镳,使原本和睦的家庭环境不复存在;有的对自己的亲人反目成仇,背信弃义,屈从于中共的淫威,威逼离婚,强占房子、财产和子女,让法轮功学员一无所有,昔日充满欢声笑语的家、恩爱的夫妻之情顷刻间荡然无存。

还有“六一零”人员和警察挑拨家人离婚、指使他人充当第三者,甚至逼迫家人在指定的时间内离婚、再婚,以断绝法轮功学员复婚的后路;也有当面强逼法轮功学员离婚的;甚至还有家人在压力下对自己的配偶落井下石的,完全充当了中共迫害的帮凶;更有甚者破坏军婚的(如江苏的成海燕、甘肃的王有江等)。

军婚被定为非常特殊的婚姻,那就是在双方任何一个人处于现役状态都不允许离婚,军婚在中国一直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军婚中有第三者的存在,那么第三者是会负刑事责任的,会坐牢的。

“离间家庭”,是中共不法人员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又一伎俩。为逼迫学员放弃修炼,煽动家人仇恨法轮功学员,不让他们学法、炼功,诬蔑他们无情无义、不要亲人、不要家庭,从而达到拆散家庭、迫害学员的阴险目的,中共邪党对善良人的迫害,真可谓恶事干绝,阴招使尽,这是历史上任何一个干坏事的政党不可企及的。

中共制造的家庭悲剧令人发指、罄竹难书,破坏的家庭难以估计,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带来了无尽的辛酸和痛苦。中共邪党人员逆天而行的卑劣行径,已经触犯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四十五条(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概述

笔者浏览明慧网,翻阅迫害案例,至少记录下来中国各地38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离婚案例。

其中黑龙江省62人,河北省(北京)44人,辽宁省42人,四川省41人,湖北省26人,吉林省23人,山东省21人,湖南省18人,河南省16人,云南省和重庆市各12人,江苏省和陕西省各10人,甘肃省9人,广东省内蒙古各8人,天津市7人,江西省6人,宁夏和山西省各3人,福建省、贵州省和属地不详各2人,广西和上海市各1人。有名有姓的被迫离婚的学员321人,无名氏68人。

这仅仅是笔者浏览明慧网部分文章所得数据,实际情况绝不仅于此。就以上的数据也足以体现中共迫害之惨烈。

二、迫害案例

※四川遂宁市妇联主席吕燕飞遭不明真相的丈夫迫害被迫离婚

吕燕飞,女,汉族,中专文化,原遂宁市船山乡妇联主席,乡人大代表。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一日,面对近三十年的工龄、婚姻、家庭均毁于一旦,吕燕飞到北京呼唤正义良知,证实自己的清白人生(如果中共不迫害,丈夫不暴力驱赶,她不会去北京的),当吕只身踏进目的地,公安不分青红皂白的往车上拖,被她丈夫周兴光接回,又亲自送上警车,非法关押于船山派出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吕燕飞的丈夫周兴光以离婚威胁,揭露所谓“北京的法轮功组织”和“遂宁来了两只黑手”(母女两位同修)当着始终唯一的伪案人员梁保卫,逼吕燕飞在所谓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吕燕飞用生命抵制强迫离婚,被在场的二名男子阻止了。吕燕飞十分清醒地写了“强迫说假话,以此威逼”九个大字,并没有同意离婚。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七日,市中区公安分局李富春一人逼吕燕飞在《逮捕证》上签名,说是“思想罪”,同时由遂宁市城市工作办公室非法颁发了《离婚证》,由蒋志明、袁学文等同流合污以权代法胡作非为,吕燕飞一个完整的家庭被强制拆散了。

※公司总经理成海燕被强逼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成海燕
成海燕

江苏成海燕,玄武区一位富有才华的知识女性,高干子女,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交大双学位毕业,曾先后任中国药科大学副教授、宣传部负责人,徐州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经理。九五年因丈夫调回南京军区工作,又在江苏物资集团总公司任轻纺公司总经理。

成海燕的丈夫是一位功勋卓著的将军,当时南京军区邪党委书记温中仁(此人已遭恶报于二零零四年死亡)等亲自出马,逼迫其丈夫与成海燕离婚,否则就命令他离开部队。而当时的省“六一零”主任王荣生(遭恶报患白血病)配合军区党委对成海燕多面夹攻,不但逼迫家人把成海燕送至南京精神病院迫害,还合谋施压,以事先写好的“感情不和要求离婚”的所谓“协议书”,强逼成海燕在不符合婚姻法的离婚协议上签字。可中共恶人至此还不罢休,强行命令其丈夫必须在三个月内和一个毫不相识的女人结婚,以截断她的婚姻后路。

※山东省三级警督李熙云被迫离婚

李熙云,女,六十一岁,退休前是潍北监狱的三级警督,工作认真、勤奋,任劳任怨。

由于单位女警少,她一人承担着全女监三百五十多名犯人家属的全部接见工作。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及责任事故。她秉公办事,拒收财礼,受到犯人家属的敬重和好评

李熙云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也是潍北监狱的警官,他们有一个护校毕业、稳重、端庄又漂亮的女儿孔茜。女儿一生下来就患有幼儿败血症,从小体弱多病,因此与母亲一起修炼法轮功。神奇的是一炼功,不仅各种疾病好了,越来越出脱成一个活泼、健康、美貌的姑娘。一家三口洋溢在生活、工作、修炼的幸福之中。谁知魔难从天而降!首恶江泽民与中共恶党迫害打压法轮功,全国处于邪恶的恐怖之中。因为李熙云与女儿孔茜不放弃修炼,坚守良知。从此李熙云和女儿一次次的被绑架、抓捕、关押,失去工作、扣发工资、丈夫也被停职,无奈下被迫离婚。

※四个警察异口同声地说:“你不写保证,我们不管。”

辽宁营口法轮功学员孟凡光女士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两次遭中共警察非法劳教,遭到各种酷刑折磨。

图强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张落芳给孟凡光的丈夫施压,因孟凡光的丈夫在其手下工作,张落芳以下岗失业、开除来要挟,逼他让孟凡光写“不炼功、不上访的保证”,否则第二天就非法拘留孟凡光。

本来孟凡光的家人很支持她炼法轮功,家人都在孟凡光身上看到了因修炼法轮功身心的巨变。但在邪党的压力下,丈夫开始打孟凡光,打得很重,孟凡光无奈地拨打了“110”报警,来了四个警察,问明情况后,四个警察异口同声地说:“你不写保证,我们不管。”他们任由丈夫毒打孟凡光。图强公安局利用孟凡光的丈夫的工作来要挟她,命令他回家看着孟凡光,不能与法轮功学员接触,不能去上访,不让学炼功,逼迫放弃修炼。从此,孟凡光家没有了安宁之日,导致后来,与丈夫被迫离婚。

※长春插播勇士刘成军家破人亡

刘成军
刘成军

一九九九年十月,刘成军和两个姐姐刘琳、刘璐进京证实大法,可没到信访办大门口,就被恶警非法抓捕,三人都非法劳教一年,刘成军被吉林省长春奋进劳教所非法超期关押一年零十个月。这期间,妻子对他不理解,与他离了婚。刘成军已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刘成军的大姐再次进京证实大法,揭露邪恶,在北京通州区被捕,被非法判刑七年。她丈夫到监狱与之强行离婚。

刘成军的二姐刘璐第三次进京证实大法被抓捕,被非法劳教三年,丈夫与她离了婚,并失去了工作。

※他们还边打边问“你离不离婚?你要不离,这就送你进监狱!”

孙淑香,女,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十九次遭恶警绑架,五次被非法劳教,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片警李振平上孙淑香家,逼迫其丈夫跟孙淑香离婚。恶警把孙淑香绑架到派出所,把她的手反绑在椅子上,将身子和脚绑在椅子上,四五个人打她,还有一个姓刘的指导员拿起《转法轮》书朝孙淑香脸上左右开弓,没完没了地打,她被打的头晕目眩,眼前一片漆黑,直往下淌泪水,眼睛怎么也睁不开,什么都看不清。

他们还边打边问:“你离不离婚?你要不离,这就送你进监狱!”然后将孙淑香送进大广拘留所,丈夫在恶警持续恐吓下被迫离婚。

就这样好端端的一个家被恶党给拆散了,从此她一直流落在外。孙淑香再次被关入黑嘴子劳教所。二零一零年十月十日下午,孙淑香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三岁。

“610”主任:“我们会叫你妻子不要执迷于你,跟你离婚。”

攸县法轮功学员王伟能原定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举行婚礼,在张灯结彩、一切筹备妥当的情况下,攸县“610”办副主任董珠武等人不许他正常举行婚礼,最后婚礼不得不临时取消,家人悲愤交加,妻子痛不欲生。而且攸县“610”人员在他新婚前夜的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将王伟能绑架到攸县公安局,彻夜洗脑,妄图逼迫他上电视诬陷法轮功,但未得逞。

此后,攸县“610”办官员一直恫吓,要将王伟能流放到攸县最偏远最贫困的乡镇卫生院——漕泊卫生院,并丧尽天良地鼓动他的妻子与他离婚,给家属、亲人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当地中共人员将王伟能非法关押到攸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出来后,攸县“610”人员告诉王伟能妻子,要将他非法劳教,并株连家属,指使单位将他妻子停岗,并不许妻子到上级医院进修深造,时任攸县“610”办主任的县委副书记谢清纯在县委办公楼一楼“610”办公室公开叫嚣:“我们会叫你妻子不要执迷于你,跟你离婚。”在他们的逼迫下,最后王伟能不得不与恩爱的妻子含泪离婚。

※狱警:“不签也得签,欠揍,扒你的皮!”

黑龙江鸡东县曲德洪,多年来,遭到当地中共警察的残酷迫害,受尽非人折磨,被非法判刑,妻子被迫离婚。

二零零五年十月末,在狱警室,法院人员强迫曲德洪在离婚协议送达书上签字,他一直深爱前妻张永丽,而且他们有个聪明可爱的儿子,曲德洪不想让这个家庭破裂,这样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拒签。

所内的狱警裴某(三十岁左右,方脸略白)狠狠的说:“不签也得签,欠揍,扒你的皮!”这时有一个叫姜军的狱警拉他一把说:“拉倒吧,拉倒吧,签完给送回去得了。”法院来人拿着签完字的送达书,哈哈大笑。这些不法人员这一行径已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丈夫被逼离婚

河北邢台任县法轮功学员霍桂兰被中共人员绑架到邢台“610”洗脑班迫害。霍桂兰曾于二零零五年被中共法庭非法判刑九年。这期间,中共人员以停发工资进行威胁,逼霍桂兰的丈夫与她离婚,结果其丈夫在被停发数月工资后被迫离婚。可邪恶之徒仍不放过,说他们是假离婚,必须等她丈夫再婚后才能发工资。其丈夫被逼无奈,只好找了个对象。

※被药物摧残致疯遭丈夫离婚抛弃

在河北衡水市,有这样一个残暴的私设监狱--衡水市及桃城区邪恶洗脑班,洗脑班恶人对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进行车轮战,不让睡觉。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的邪恶之徒采取一切手段进行迫害,甚至送到省洗脑中心或劳教。

酷刑演示:打毒针(绘画)
酷刑演示:打毒针(绘画)

河北武邑县教师刘冬梅二零零二年前后两次被送入洗脑班,因不妥协,洗脑班恶人又把她送到石家庄省洗脑中心,后又送到精神病院,强迫大剂量注射和服用损害大脑神经的药物,使她变成痴呆,后被丈夫离婚抛弃。

※妻子病死 丈夫正和二奶“旅行结婚 ”

原是河北邯郸钢铁公司运输部高级工程师的陈佩佩,丈夫马某某是邯钢运输部的党委书记,此人贪污腐败,非常堕落,经常把女人带回家。

二零零二年,陈佩佩为躲避中共的邪恶洗脑,放弃杭州的工作,返回邯郸。然而,马某某毫无夫妻之情,当着两个儿子的面,赶陈佩佩离开家,还说房子是他这个党书记分的如何如何。

陈佩佩只好住在母亲家中,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大”之前,邯郸恶警夜间私闯民宅 ,将陈佩佩和其母亲二人绑架,送入邯郸看守所迫害。陈佩佩刚出狱后不久,就病死在北京,而这个时候,她的前丈夫马某某正和情人在南方“旅行结婚”呢。类似于马某某的中共党徒很多,他们搞腐败、包二奶、伤风败俗。这些中共党徒坚持所谓“党性”原则,已经丧失了起码的人性,已经不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了。

※浪子回头做好人 坚修大法被逼离婚

河北邯郸魏县法轮功学员孟凡清,得法前是个五毒俱全的浪子,在乡里名声不好,因为游手好闲等恶习,曾经离过一次婚。在父母眼里孟凡清是个不成器的败家子,真没少惹父母生气。

一九九八年孟凡清有缘得法后,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时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痛改前非。不长时间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孟凡清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对父母非常孝顺。他父亲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想不到大法能把我儿子这样的人改好。”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后,孟凡清这样一个回头的浪子想做好人都难,因为信仰“真善忍”,孟凡清两次被中共非法判刑,在劳教所他受到当局的残酷迫害,妻子在压力面前只好与他离婚。

※单方非法判决离婚

河北邯郸市法轮功学员李梅,四十多岁,因为不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到中共残酷迫害。第一次劳教时,石家庄劳教所为了让李梅写所谓的“四书”,恶警王焕芳、崔艳芳等人采取打骂、罚站、恐吓、搧脸、吊铐、上绳、关小号、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坐小板凳、暴晒或挨冻、电击,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等方法折磨李梅。恶警不断的变换花样,连续四次对李梅实施酷刑,致使李梅的臀部被打烂,伤口溃烂形成两个大洞,长时间流血流脓不止,不能坐卧行走,真是苦不堪言。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李梅解教回到邯郸。没有想到的是,早在回家前两个月,李梅的丈夫因当地坏人多次骚扰、挑唆、恐吓精神感到极大压力,怕的要命,在李梅什么也不知道、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当局就判了离婚。等李梅回来时才发现:丈夫、孩子、房子等一切都不属于自己了,被丈夫和他的家人赶出了家门。

※兰州少校军官王有江被迫离婚 在狱中被迫害致死

王有江
王有江

法轮功学员王有江,原是甘肃兰州军区通讯部队少校军官,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王有江的前妻也是一名军官。她通过王有江的修炼看到了法轮功的美好,十分支持他。但王有江被冤判十年后,在痛苦的煎熬和巨大的打击与压力下,她被迫选择了离婚。

※汽修部经理被迫害离婚离世 白发人送黑发人

林世雄,男,四十六岁,原吉林省延吉市三菱汽修部经理。

迫害之初,林世雄为法轮功和平请愿,给延吉市市长写了封公开信,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延吉市国保大队又在延吉看守所非法关押林世雄长达两年后,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将其判重刑十三年,送到吉林监狱继续迫害。期间,他一手建起的工厂的经营权被迫放弃,被迫跟妻子离婚,也很无奈地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

林世雄在不法人员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下,于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含冤离世,让没有生活来源的老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

三、结语

在中共制造的红色恐怖中,法轮功学员经历了二十年的风风雨雨,这是和平理性反迫害的二十年,也是他们向民众讲清真相的二十年,虽然历经了悲欢离合,但二十年的砥砺锤炼,他们没有在巨难中倒下。因为他们拥有“真、善、忍”的普世价值;心系中国同胞的前途命运;义不容辞的担当起救度世人的责任。唯其如此,任何独裁者及邪恶势力都撼动不了他们那金刚般的修炼意志。

善劝所有还在不遗余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不要为了那点既得利益泯灭了自己的良知。中共及人权恶棍江泽民早已经成了过街老鼠,很多高层腐败官员已经预感到了中共末日即将来临,将妻小、财产移民到了海外,你们别再傻头傻脑的跟着干坏事了,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赎罪立功,才是明哲保身的最佳选择。

附:法轮功学员被迫离婚部份名单:(389人)

黑龙江省:62人

刘莹、李春华、邓剑梅、张普贺、孔祥春、王秀萍、李巍、韩桂荣、李萍、宋春媛、赵培金、赵娟、李冬雪、齐凤臣、杨成萍、李德贞、曲德洪、温洪军、杨晓峰、郭其忠、刘桂华、宁淑贤、王英霞、李洪山、孙颖、项晓波、胡光明、齐丽珍、武丽君、何春柳、裴玉凤、綦先安、张国海、赵颖、刘忠杰、程巧云、贾艳凤、李荣琴、胡玉香、23个无名氏

河北省(北京):44人

邵长勇、刘秀凤、宋金枝、王丽青、王丽娟、徐化全、邢俊花、赵淑贞、李明涛、李梅、张其平、赵丽梅、陈济、霍桂兰、李志君、李石头、刘冬梅、尹春梅、何端练、董汉杰、佟兰贵、李文素、朱锦波、梁业宁、陈佩佩、孟凡清、程桂君、贾玉萍、高维平、朱会春、刘顺祥、刘建利、马红原、王向辉、张梦侠、齐朝建、白少华、王占青、赵志芳、韩杏梅、纪淑君、3个无名氏

辽宁省:42人

贾乃芝、曲彩玲、林维珠、张淑霞、孟凡光、李树忠、沈永波、赖彩君、于淑芬、方彩霞、孙玉斌、姜伟、冷冬梅、关云志、王素芳、王忠利、李晓艳、张静、周艳波、邹桂荣、22个无名氏(丹东)

四川省:41人

张春宝、石仙月、李桂香、姜楠、袁斌、肖会再、康桂珍、陈祥芝、杨淑君、徐晓龙、张珍华、冯忠良、罗仕美、艾朝玉、王小梅、郭红萍、干劲、阕发秀、徐浪舟、刘明霞、陈福珍、张林悦、李彩琼、彭琼贤、胡霞、何大翠、汤酥兰、段晓玲、刘丽辉、吕燕飞、李世玉、钟玲、郭春芳、古晓蓉、刘永生、刘晖、向茂华、冯远芳、马子生、漆小平、1个无名氏(仪隆县)

湖北省:26人

欧阳明、陈爱芳、毛翠莲、高纪红、刘阳、朱细霞、何梅容、孙银华、郑智洪、易志发、何艳、陈青枝、邹红萍、张桂萍、刘爱民、张小静、10个无名氏

吉林省:23人

安英姬、金德洙、孙淑香、戚凤敏、佟月英、马淑荣、刘成军、刘林、刘璐、邹砚杰、朱艳、张玉芬、刘波一、刘香卓、毛增顺、史文卓、杨峰、林世雄、杨伟华、刘端胜、朱俄、张俞、臧银运之妹

山东省:21人

吴秀华、隋红菊、吕霞、刘乾乾、陈捍卫、刘红、李建月、杜继群、李熙云、赵斌、汤为民、蔡玉芳、江云、夏海珍、王美华、冯旭鹏、路玉英、任秀英、刘海燕、徐培灏、栾庆玲

湖南省:18人

许郴生、余绍其、张灵格、周春松、薛宝玉、金福晚、王福花、杨晓辉、朱春秀、梁素娴、吕松明、邓宏华、王伟能、邓月娥、雷扬帆、尹福良、章富荣、贺祥姑、

河南省:16人

石志松、张晓波、蒋照芳、巨黎黎、贾红、张雅丽、李坤、张佩生、许莉、冯纪梅、胡桂荣、王向上、赵素珍、杨中耿、王俊英、赵玉霞

云南省:12人

杨天宏、赵咏梅、文春福、王宇中、郭玲娜、迟志、孙怀凤、杨万仙(杨旺仙)、代玉珍、杨雪莲、杨芳、田云波

重庆市:12人

况晓春、高婕、邓柏寿、段承琼、邝良、张真、段在英、黄正兰、王梅、王蓉、钟志玲、江宏斌

江苏省:10人

张明毅、马振宇、孙广玉、成海燕、吴迪、王玉琴、李荣生、张玉龙、韩朝明、吴顺珍

陕西省:10人

孙运城、罗长云、王新年、许艺琴、6个无名氏(勉县)

甘肃省:9人

张晓静、王有江、赵佩文、丁丽艳、张志新、欧阳明、王淑花、韩旭、方剑平

广东省:8人

陈文杰、禤粤平、甄素静、李江、刘欣、李庆华、伍卓兰、1个无名氏

内蒙古:8人

张雅娜、李丹、胡素华、王秀芳、丁丽艳、刘永军、田福金的两个女儿

天津市:7人

徐雪莉、杨素萍、韩丽华、韩卫中、周玉新、肖晓文、郭成茹

江西省:6人

柳秋生、曹国仙、程彩凤、张松、谢春媚、肖远光

宁夏:3人

李芝湘、郑永新、宁秀花

山西省:3人

贾国杰、孙双文、尹开梅

福建省:2人

左福生、左秀云

贵州省:2人

韩伟、杨兰珍

广西:1人

余品慧

上海市:1人

陆爱荣

属地不详:2人

苍凤英、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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