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我丈夫家的一位亲戚,因儿子突然得了重病,進了重症监护室,家里马上拿不出那么多的钱治病,只好向周围亲戚借钱。我婆婆就借给他两千元。但第二天,亲戚打来电话说他借的钱中有一张一百元是假的。婆婆说,“我是从银行取的钱,都经过了验钞机,不会假,可能是村里哪个亲戚给的吧?”打完电话后,婆婆还和我们说,“这个人真是,咱好意借给他钱,他还怀疑我们给他假钱。”
听到这话,我当时没有说什么。但心里想:亲戚的孩子正在病危中,没办法才到处借钱,到医院交不上怎么办?他七十岁的人了,遇到这雪上加霜的事,心里该多难过呀。若他把这钱再想办法花出去,把假币损失转嫁到别人身上,那他要造多大业呀。本来就在难中,这样对他儿子病可能也没好处。
那时我修炼法轮功已有好几年了,每天读李洪志师尊的《转法轮》,知道遇事要为别人着想,处处事事要与人为善。于是我就去了医院,找到那位亲戚:“听说您收了一张假钱,您给我,我拿到银行验一下吧。”我拿出一百元钱与他交换,亲戚不肯。我说:“不要客气,您急着用钱,就把它给我吧。”我把那钱拿到手上一看,这钱从颜色、纸张上一看就是假的,根本不用验。随后,就把它撕了。
当时我的工资并不高,一千多元,而且刚买了房子。但是,作为法轮大法学员,我知道应该这么做。事后,我在家里对谁从没说过此事,恐怕他们不理解,要埋怨。其实,我在炼功前可不是这样的人,那时利益上我也不愿意吃亏,厂子效益不好、几个月不发工资时,我也随大流把办公室的椅子、桌子、文件柜等东西都拿到自己家,当时还觉的心安理得,甚至觉的自己比那些贪污、搞垮厂子的头头们要好得多;还曾为了一级工资多次找领导,心里忿忿不平。自从我学了法轮大法以后,师尊讲的法理一下子改变了我,明白了不失者不得的道理,利益上才能看得淡一些,才能比较坦然地做到为别人着想,把假币的损失主动承担。
其实,在上亿名法轮大法学员中,象这样看淡利益的事比比皆是,我的这件事太普通太平凡了。有的同修生活并不富裕,但拾到几十万元钱毫不犹豫交还失主;有的每年经手上亿元也不动一分贪钱之念。有位老年学员没炼功前被称为“财迷老太”,学了大法后别人找给她一张五十元假币,她当时就撕了,也没去找给他假钱人的麻烦。
若没有江泽民发动的这场针对法轮大法的无理迫害,那么会有更多的人学法轮大法,这样社会上坑蒙拐骗的事应该就少很多了吧;若更多的官员能正面了解法轮大法,不受邪党谎言的蒙骗,他们也不会昧着良心去贪污、肆无忌惮地做坏事了。少了贪官,多了真正为老百姓着想的官员,我们老百姓的日子也该好过多了吧,国库也不会象现在这样的亏空。但江泽民利用共产党对这么多、这么善良无私的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对他们监控、抄家、绑架、洗脑、判刑,酷刑折磨,把好好的人关進精神病院,甚至活摘他们的器官牟取暴利……善恶何等颠倒。到底谁是邪的谁是正的,不是一目了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