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发生在上海的庭审闹剧

更新: 2019年10月05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0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在上海发生了一场荒唐的庭审闹剧。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奉贤区法院有一场所谓刑事案件的审理。审判长是奉贤法院的法官陈士龙,公诉人是奉贤检察院的检察官马光辉,辩护律师是张律师和罗律师,被告是一名叫莫世婉的女士。

莫世婉
莫世婉

当审判长听完公诉人的起诉书,知道被告不认罪时,流露出了鄙夷、不屑的表情,并说道:“好!等一下看你怎么抵赖。”在公诉人尚未公布证据的情况下,审判长竟然说出这样具有倾向性的话,着实让现场的每个人大吃一惊,审判长这样的表态,明显是对被告的歧视和不公。作为法官,应该是听取各类证据后,依法才能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判多重的罪,而不应该是无罪推定有罪,或者是按照自己心中的好恶来判刑。

后来当公诉人向法庭陈述证据时,证据显然是不连贯的,而且根本不能证明被告有罪,当被告否定此类证据时,审判长武断地说被告在狡辩。当被告义正词严地提醒审判长:“作为一个审判长一定要公正,审判长这样未审先判的表态,对当事人不公平,而且会误导陪审员的判断。”

审判长听到被告这样的说法,恼羞成怒地当场斥责了被告,对被告的态度更加的恶劣,被告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审判长在开庭时,冠冕堂皇地宣读了被告的权利——辩护权,而当被告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审判长却变得无视被告的辩护权,屡屡打断被告和辩护律师的发言,对被告和辩护人的观点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而公诉人的观点哪怕再不符合法律,审判长都是频频点头,表示认可。

最后,审判长当众撕下伪装公正的面具,大庭广众之下明确的表示:“被告不认罪,要重判!”既然审判长有这样明确的态度和观点,何必要兴师动众的做出公开审理的样子,假法律公正之名,行诬陷栽赃之实呢?最后陈士龙审判长对莫世婉女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

参加庭审的人普遍感到这不像法律意义上的公开审理,就是一出审判长做主持人的文革批斗会,只不过没有文革批斗会的血腥场面,对被告的伤害、对法律的践踏、对正义公理的侵蚀却是更阴险、更毒辣、更深远。

看到这里,读者也许对审判长的专业素质提出质疑,其实这样的事情每天在中国大地上演,而且一演就是二十多年。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被告是法轮功修炼者。法轮功信仰者,在中国完全被打成另类,只要是有法轮功的身份就被剥夺了一切的权利,就像莫世婉一样,只要在法庭上不认罪,就要被审判长鄙视,就要被审判长重判。这就是今天中国最真实的司法环境,这就是今天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最真实的生活处境。

放眼世界,法轮功已经传遍世界四大洋、五大洲的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肤色、不同语言、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的人群都在修炼,法轮功所到之处,人心归正,弃恶从善,修炼者通过自身的道德升华,证实着法轮功的美好和神圣,唯独在中国这个被中共邪党一手遮天的国家,法轮功被无辜陷害、疯狂迫害了二十多年。

通过莫世婉被陷害这样一场所谓公开审理的法律闹剧,人们也认清了法轮功与中共邪党,哪个是正的;哪个是邪的?哪个是表里如一的;哪个是阳奉阴违的?哪个是无私无我、一心为他的;哪个是假借国家、法律的幌子全心全意为自己贪污受贿、中饱私囊的?

好在网络流通的广泛传播、信息共享节奏的加快以及法轮功学员不畏艰险、夜以继日的广泛讲真相,许多国家的政要和人们渐渐认清了中共邪党的邪恶,纷纷对中共邪党发出强烈的谴责和制裁。

今年六月初美国国务院已经向法轮功学员发出提供迫害法轮功人权恶人详细信息的通知,只要被举报者将对其本人及其子女出国留学、定居予以拒绝和遣返,其留存美国的资产将被冻结。而且美国的行为也会得到其它民主国家的效仿和推崇,一旦实施对那些迫害人权的邪恶之徒将是致命的打击。

在此奉劝陈世龙之流的法官们静心想想,当你今天法庭上助纣为虐的恶行变成明天民主国家对你的制裁时,后悔晚矣!想想三年前的周永康和今天的周永康,再不悔改,周永康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