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六次被绑架 武汉市王浩被非法批捕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奔走营救,日前被告知王浩已被非法批捕。


王浩

在去利川之前,九月二十八日王妻给利川纪委监察局和利川公安监管科去过控告信,控告了看守所所长和办案副所长赵艾和办案副所长邓钥峰,控告他们涉嫌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十日上午十点左右,王妻和王的母亲与律师在看守所面见王浩之时,王妻接到了纪委监察局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信他们看了,但决定不立案。王妻问:为什么?回答:不立案。王妻又问:那我可向谁去控告?对方说:不知道。王妻又问:能向人大控告吗?回答:不知道。下午五点左右,王妻突然发现手机来电,纪委监察局人员又打来的电话,当打过去没人接,不知有何事?

王妻同时给利川公安局监察科去过控告信,没有人来回话。一直到现在也没接过他们的电话。

律师面见王浩从看守所出来,告诉家属说:王浩一共发了三次资料,每次只有十本,一共三十本。是第一次发了之后,就被保安诬告到派出所。然后国保根据录像跟踪,第三次被他们跟踪到家里绑架的。八月二十九日早上九点就抄了家,把你们的师父经书一共七十本全抄走了。

三十日近中午,王妻和王母与律师到检察院面见检察官王玲,律师一再申诉王浩只在利川发了三十本小册子,七十本书不是发给世人的,是法轮功学员学法用的。王妻补充:师父的经书就象学生学看的教科书一样,是自己学的,是不会拿去发给别人的。王玲接待过程中很不耐烦,发脾气,说:我知道了。没几分钟就叫律师和王母走,王妻就又说了一句:你可得秉公办事啊!(编注: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小册子,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也是在维护民众知情的权利,无论散发多少,都是无罪的,反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奖励。)

到了十月一日下午五点钟左右,王妻接到利川公安局打来的电话说:你是王浩的妻子吗?王妻答:是。回答:王浩被逮捕了,过两天把逮捕书寄给你。

王妻说:要控告王玲检察官,给你们公安监管科的信看到没有?对方答:不知道。王妻又问:我可向谁去控告检察官?回答:不知道。王妻又问:你是公安哪个科的?叫什么?不回答,关机。

王妻想控告他们,不知向谁告去?!他们连自己定的邪法律都不遵守。

巧合的是,利川市长张涛兼市委副书记在九月二十四日,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各大报纸登出来了。当地连老百姓都说抓的好,多抓几个。

谁说没有报应啊!这些年被抓的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恶徒。神目如电,每个人做了什么都得自己买单。王浩的被非法批捕,王玲检察官和检察长王本强、利川东城派出所副所长赵艾、利川东城派出所副所长邓钥峰及利川东城派出所正所长黄汝万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利川检察院检察官王玲的办公室电话:0718-7267349
检察院案件管理部电话:0718-7267304

利川正检察长 王本强
利川东城派出所副所长 赵艾 警号 091635
利川东城派出所副所长 邓钥峰 警号 091360
利川东城派出所正所长 黄汝万 警号 09169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