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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陆凤兰自述遭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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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我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二日去北京正法,在天安门前打横幅,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正法。当时被天安门广场派出所警察绑架,并关押在北京东城区派出所三十八天,后又被转移到北京调遣处非法关押半个月,强迫整天劳动。于二零零一年十月末,非法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三大队。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在一次所谓的上边来考核,我没过,恶警焦姓队长指使两个吸毒犯打人,打了我大半天,我身上伤痕累累,当时就尿血了。接着恶警焦队长指使姓杜的警察(女, 二十多岁),逼迫我写了多遍、念了多遍的“转化书”,我当时就是否定,当我真正明白过来的时候真是万分悔恨自己,在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做了修炼人绝对不能做的大错事。

在痛苦自责中,师父的经文《强制改变不了人心》使我从新振作起来,增强了正念,面对各种迫害,我写了书面声明:在劳教所期间,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错误言行全部作废。

恶警对此气急败坏,强迫我每天二十四小时站立,腿脚肿胀,疲惫困倦,半个月后,经常出现突然摔倒在地,身上撞出多处伤痕,就这样被强制站立二十七天。按法的要求自己还要做好,我第二次书面声明。槐姓队长当时把我叫走,又强迫我坐儿童塑料小板凳,只有手掌大,一坐就是二十七天,坐的屁股硌出血和内裤粘在一起,真是苦不堪言,在这期间又强迫一天二十四小时不许上厕所,邪恶卑鄙至极。

中共体罚示意图:长时间罚坐
中共体罚示意图:长时间罚坐

二零一一年八、九月,我在红旗街讲真相救人,遭人恶告,被建设广场派出所张姓副所长及几个警察绑架,并送往苇子沟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并抄家抢走了大法书。警察妄图劳教我,我求师父帮我,最后正念闯过这一关,平安回到家。

北京女子劳教所三大队女警:
恶警副队长槐某,女,当四十多岁
恶警副队长槐某,女,当四十多岁
恶警杜某,女,当时二十多岁

长春市建设广场派出所:
恶警副队长张某,男,当年四十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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