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父给了我新生
我从记事起就被病魔缠身,长年住院。九岁时得了急性脑膜炎,差点丧命,一个星期出院留下了“血管性头痛”后遗症,从此没睡过安稳觉,用尽各种方法毫无效果,只得靠“去痛片”缓解;我有胃病,十二指肠球部溃疡,三天两头又吐又泻脱水住院抢救;颈椎骨质增生;关节炎到夏天还得电烤热敷,我每年住院药费几万元,自己痛苦不堪,还给单位和家人带来经济损失和烦恼。
一九九四年,我的同学参加了李洪志师父在湖南郴州的讲法传功班。几天功夫她的卵巢肿瘤消失,面无血色的脸变的红润,容光焕发。听她讲述传法班上的神奇事例,觉的太玄妙,难以置信,但是看到我面前的她,又不能不相信,羡慕不已。遗憾的是自己工作担子重,无法去参加师父的传法班。
过了一段时间,另一位与她患同样病的同学跟她学炼了法轮功,才炼几天,卵巢肿瘤就没了,她的主治医生都被震惊了,连连说:“太神奇!太神奇了!”
她俩到医院看我,告诉我这则喜讯,我说:“炼功!”并立即找到市辅导站长请回《法轮功》。当晚我就从头到尾读了这本书,自第二天开始便连续三天的清晨到当时全市唯一的炼功点学会了动功。
一个星期后,头不痛了,睡觉一觉睡到大天亮,什么都能吃了,精神百倍,红光满面,三十多年不正常的排便正常了,从此我再没生过病,身体康健,二十多年来为国家节约医疗费用几十万元。现在六十多岁的我别人都说看上去才四、五十岁,羡慕不已。
师父赐予了我一个全新的生命和美好的一切,我逢人就讲大法的神奇。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修真、善、忍的美好和珍贵,用真、善、忍这个标准要求自己,重德修心向善,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从法中悟到了自己生命的意义和神圣的使命。
在单位里,我担任工会、女工、公关接待等职务,掌握着一些职工内部调动权,几万元的工会经费使用权,在与钱物直接打交道和与高层领导接触中,我不贪一分钱,不收礼金,不争名利,洁身自好,兢兢业业工作,吃苦耐劳。我按照师父的教导、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记住自己是大法弟子。那些年,我都是领导点名参加从中央到市的重大接待活动,得到市与各级领导的信任。我到哪里都传颂大法的美好,市委书记的夫人,一些领导人的家属我都给他们介绍大法,有的还跟我学炼法轮功,找大法书看。
二、修去名利情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了一场对大法、和大法修炼者的史无前例的残酷镇压,对大法弟子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我本人也多次遭受各种迫害。
我因在市体育场晨炼,到农村发放真相资料,被开除邪党党籍后撤销全部职务,单位内部存档开除我的公职,每月只发给我一百三十元生活费。
我的丈夫是局级干部,也受到恐吓和批评。全市召开局级干部批判法轮功时,让他坐第一排,拍特写镜头,全市电视新闻反复播放。
我参加同学农村春游,带了吃的喝的,市长在全市公安大会上说我是要到北京上访,辖区派出所数人追问、盘查,要我写材料。单位一把手、辖区书记、派出所长直接监视我。单位私设牢房,把我关起来上大锁,保安人员分班二十四小时看守,非法关押我二十多天,给我和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
丈夫因受到精神刺激和巨大压力,加上整个社会道德沦丧的影响,逼我离婚,不给我一分钱,也不管儿子的生活和学习所需(当时儿子正在读大学二年级)。
二零一四年四月,公安局派几十人开几辆车,带着摄像机包围我家一天一夜。在十几分钟内,在师父的加持下,在同修的帮助下,我神奇的跑了出来,十几天辗转四个地区,四个省,后来在外流离失所两年半。
为了躲避恶警的追捕,我和儿子经常搬家,不敢长住,生活极其节俭。儿子上班早出晚归,我就到超市的晚市买打折的馒头糕点、快过期的牛奶,买花车上的衣物,做一两样好点的菜给儿子吃,自己就吃那些便宜货。在那血雨腥风的艰难岁月,我坚信师父,坚定信念,从未动摇,利用写信方式讲真相。
在流离失所的两年多时间里,单位改革,撤销了,全员办了社会养老保险,得了补助,而我因坚修大法被单位开除公职,什么也没有。被迫跟丈夫离婚,仅有的一栋两层半楼房,后来政府扩路拆迁,补偿的九十六平方米的宅地基,竟被丈夫及他的弟媳们伪造关系身份,用送礼、造假等卑劣手段蒙骗了公证处非法侵占,建了一栋三层楼房,并且办了房产证和土地证。
我无家可归,地产被侵占,儿子快三十岁了还未成家。面对这一切魔难,我坚持学法,有大法的支持,我没有崩溃,坚强的挺了过来。我牢记师父的教导,“难忍能忍,难行能行”[1],在三年的时间里,跑遍了市政府有关领导、村委、乡镇街道办、土地局、房产局、公证处,找到伤害我的亲戚和有关人员,也没起诉犯法的公证人员,用平和的语气跟他们讲道理,善待他们,讲大法真相。运用掌握的法律法规条款,有理有据的使公证人员感动道歉,撤销假公证,还我一个“真正的房主”清白。
我没上诉、没告发土地局和房管局工作人员的失职,只是善意的跟他们讲清真相。工作人员明白事实后,对我很感激,并责成侵占我地基的前夫弟媳赔款。按市场价本应赔我二十多万元,可前夫弟媳撒泼耍赖,还咒骂我,说只付两万元。当时,我遵循师父的教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2],与她握手言和,还教她要遵纪守法,积德行善,好好做人,给后人做个好表率。我告诉她,如果我不是修真善忍,我绝不会让她二十万的。我修大法了,我还要感谢她给我提供了一个提高心性的机会。
我的让步和宽容,使在场的土地局几个分管领导佩服不已。是啊,即使一个公司,一个财团也绝不会轻易放弃二十万元的。我是个六十岁的孤身老妇,还反过来劝说儿子、亲戚。儿子很不错,明白因果关系和善待他人的法理,没责怪他父亲,更没去找强占我地产的那些人。虽然我损失了二十万元,但证实了师父所讲“得与失”的一层法理,在这以后的几年里,我没花一分钱解决了养老金和保险问题。
我在单位同龄同职干部中工资算高的。经过我讲真相,单位补发了每月只得一百三十元生活费的那两年欠发的工资,我找回了公职。听同事说有多少年没加过工资了,可从我一办完退休手续开始领工资那月起,退休金年年都有增加。
我到迫害我的原单位一把手家里讲真相,劝“三退”,不恨不气,善心相劝,理解他人。一把手一家人很感谢我,以后遇见很亲热。
是大法的法理指引我走出了人间的漩涡险滩,闯过了一个个巨关巨难,历经了割舍名利情的剜心透骨之痛,超然物外,“柳暗花明又一村”。
三、亲人信大法,福报连连
我的家人、亲友看到我修炼后的身心变化,都认同大法好。在我被邪恶迫害时,尽管也受到了株连,但他们从未讲过对大法不好的话,他们自己的生活艰苦,从不怨恨,还到拘留所给我送生活用品。现在他们都得到了师父赐予的福报。
我的母亲身体不好,只工作了十几年,四十岁时就病退在家。我得法时她六十多岁。看到我身体的奇迹变化,她经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听师父讲法录音,看讲法录像,能认识大法书中很多字。护身符时刻挂在脖子上,帮助同修看管放在我家的大法真相资料和耗材,帮助我折叠真相传单、装真相资料。还多次教她九十多岁的姐姐(我的大姨)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前两年,我回大弟家去看望母亲,碰巧大姨也在。一见到我就高兴的大声说:“梅(我的小名),我现在也会念那九个字了,还照着做呢!”我问:“您怎么做呢?”她说她二儿媳这么多年对她不好,轮到二儿子家照看她的月份,二儿媳就发疯似的摔东西,骂她。她总是哭,多次想寻死。看到我的弟媳待我母亲与她的儿媳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她又气又妒嫉。得知是因为我的家人信大法,支持大法得福报的缘由后,她说:“我也要天天念,真善忍,真善忍,不生气,让家人有福,一切顺利。”
大姨这些年做到了儿媳妇骂她,她不生气,忍!晚上睡不着就起来坐着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现在她儿媳变好了,不骂她了。
大姨的二儿子原来为自己媳妇的恶行气得多次要喝毒药寻死,现在媳妇变好了,他高兴的来我家找大法书,说也要让他家象我母亲家那样和睦平安。
我的弟弟、弟媳,明真相,在我遭受迫害拘留期间,照护母亲,营救我,给我送东西。多年来,我为抢时间做救人项目,很少做饭,就在她们家吃住。儿子回来也是在她们家吃住。弟弟和弟媳还经常冒着危险到物流店帮我们取耗材,送真相资料,接送大法弟子等等。
弟弟夫妻俩的善心和善行得到了极大的福报。全家人这么多年谁也没生过病,身体健康。他们的儿媳也相信大法,已有了两个健康的孙子。
弟媳已开始学法炼功。去年她骑自行车外出办事,被一大卡车撞倒,安然无恙,一点伤都没有。路人叫她追汽车赔偿,她说身上没伤,没什么。大弟前两天骑摩托车带两孙子,被汽车对面相撞,司机无证且酒驾,一声巨响,将弟弟撞飞十几米远。摩托撞坏,但两小孙子只是吓了一下,都没事,大弟也安好,只是手擦了一层表皮,一点小伤。我当时在场,安抚小车上的人,说我家不会讹你们的,都是修法轮大法的。那车主才放下心来。
我的儿子,二十三年来,我修大法后身体健康,家庭顺利。我屡遭迫害,儿子从未埋怨过我,还支持我。他在单位跟同事讲大法真相,帮我抄写经文,收藏好全部大法书籍,调工作换地方,大法书籍、真相光碟、传单等他都保管收藏好。
在我流离失所的两年半时间里,为了我的安全,他也经常搬家,不给我打电话,吃苦受累。
儿子得到最大福报,人长得帅气健康,业务能力较强,工资高,心想事成,到哪里老板员工们都喜欢他。为了我的安全,为了能有较好的生活环境,他多次搬家换岗,现在在深圳工作。结婚七年,小俩口勤奋努力,钻研业务,都是单位的白领骨干。买了两套房和好车。
儿媳妇从不明真相到支持我修炼,不反对我教孙女读《洪吟》,嘱咐我讲真相救人要看对象,注意安全。孙女又聪明又漂亮,能说会跳,自编自舞,会背很多首《洪吟》诗词。邻居们都既羡慕又妒嫉,说:他们家怎么那么好的运气。
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信大法,得福报, “一人炼功全家受益”[3]。
是师尊的慈悲救度,我和家人才有这幸福美好的生活。修大法真好,信大法得福报!还不明白真相的世人,不要被中共的造谣谎言所蒙蔽,赶快“三退”保平安,诚信大法,福报多多!
千言万语道不尽师恩浩荡!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悉尼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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