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 大法弟子当好主角


更新: 2019年01月14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在给大法弟子找律师做无罪辩护的过程中,我们要当好主角。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的家庭,有的是不明白真相的;有的明白一些真相也只是浮于表面。大法弟子要对家属讲清楚,这样官司才能打好。同时要让律师明白大法弟子打官司的基点与常人打官司的不同,在具体操作上進行引导,让律师更好发挥作用,无罪辩护才有力度。在这两方面,我谈一下自己经历的过程。

与家属交流 要有担当

近期接触了A同修被构陷的案子。她的家里比较复杂,因家里还有修炼的人,心性在什么层次、接受到的信息,不一定能起到正面的作用。A同修的娘家在农村,不明真相,对大法抵触的厉害,不但不了解,还在痛恨修炼的家人A同修。

第一次找到A同修母亲的时候,我们正在看守所陪律师会见其他同修,我们让她母亲过来,带什么证件等,她还是很痛快的,母亲救女儿心切,我们约定在一个地方见面,这时这个地方已经是有警察看守蹲坑了。约定时间到了,我打车从看守所到了约定的地方,见到她母亲和丈夫了。A同修的丈夫说,门口有警察。我说,他啥也不是,发正念。手续办完,我从看守所小门出去,就走了。这次是为A请临时律师去了解她的情况。

过了一段时间,A同修亲属请的当地常人律师也去会见,正赶上我们请的临时律师第二次与A见面,同时撞上了,有罪辩护律师先会见了,这个临时律师后见的,A同修说:真得请无罪辩护律师了,(那个有罪辩护律师)给我编了那么多来陷害我。这个临时律师告诉A同修说,无罪辩护律师这几天到。

A同修没有给当地有罪辩护律师签授权委托书,她娘家亲属,误解是我们不让签,包括她母亲也这么想。她母亲请的律师又接连几次去会见了A同修,这时无罪辩护律师办B同修的案子,也去会见A同修,正遇上这个当地做有罪辩护的律师,这个律师在与A同修谈话,无罪辩护律师就撤了,因一个当事人只能请两个律师,包括那个临时律师,这样无罪辩护律师就是第三个律师了,没有会见资格了。

那怎么办?需要与A同修母亲签解除我们请的临时律师,打电话,她不来,多次打电话,怎么说就是不来 。与A同修家亲属联系,都不来。最后再联系她母亲,说住院了,没有时间。我问在哪家医院,我过去,她还是支支吾吾。

我想那就还找这个临时律师,让她写个辞去委托申请吧。最后经过周折,这个临时律师还是给我邮寄过来了,但同修没有按手印,怎么办?

这时C同修被绑架,家属需要请临时律师,正巧就把这个临时律师又请来了,A和C两个都会见了,把A同修的辞去委托书手印补上了。但这个律师说我们当地不好使,谁请的,谁辞去。我说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都可以辞去委托的。

就这样,那个无罪辩护律师第二天就到,还得万无一失,就找我家属出车,到A同修娘家去,地点是与另一个城市交界处,路程较远。家人驱车赶到,顺利找到了,她母亲在地里秋收干活呢,他父亲带我们去地里,到那儿,她母亲大哭,当时在地里的情况,都给拍下来了。

一起开车往回来 ,她父亲让我们一行進他小儿子的家。到了家,我们刚开口还没有把情况做交待,A同修的弟妹很是激动,说些不在行的话,撵我们走。我说:“弟妹呀,这个事跟你关系不大吧!我找她父母。”她说了许多难听的话,我说:“你住嘴吧!不要说了,你不可以侮辱A同修,这样对你不好,她是修佛的人,我了解她。”他父母也骂A同修,他弟弟在一边靠窗户一声不吱,她弟妹说:“回来还这样(修炼法轮功),不给签。走吧!不欢迎。”A的父母也说:“让她在里呆着吧!不给签。”

我还是开导,我说:“这个临时律师不辞退,马上开庭,哪个律师也進不去,因当地律师做有罪辩护,A同修自己说没有罪,她也确实没有罪,她本人也不给签,这样就耽误事儿了,马上开庭,谁也進不去为A同修伸张正义呀!那说判几年(邪党)他们随意了,更何况都是编的假证据,没有给辩护,怎么能行啊!我说哪怕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都得百分之百的努力!到时不后悔呀!”

我给他们讲真相,我说:“姨,你看你心脏病犯了那么严重,到女儿家去看病,一住就是半个月,领你看病、陪你……”她母亲这时良心发现回忆起来了,签了。A同修弟妹一把抢过来,给撕了,我没有动心,弯腰捡起来了,我说:“弟妹呀!你不能这样,这是她们娘俩的事,也没有管你要一分钱,是不?”这时我们走了。这一路上,我的家属气愤呀,他说:“你哪受过这样的侮辱!”

回来,我将撕坏的委托书铺好压平,背面粘上透明胶,一边粘一边心里还乐。第二天会见,把临时律师的辞退申请和这份一起给了无罪辩护律师,会见成功了。

在这期间,虽然A同修家人身边有修炼人,但危难来时,没有用法、正念对待。矛盾都来直指我了,无论怎样,我都不动心,那旧势力一点办法没有,全面解体邪恶。

同修家属明真相 心脏病好了

另外,就是D同修被构陷的案子。D同修的父亲身体不好,心脏病很严重,住院后医生建议做支架,由于家庭生活不是很宽裕,保守治疗。

父亲听到D同修的事,气的了不得。D同修父亲的手机是随身携带,手机被监听,怎么谈请律师签委托?那就是讲真相,让他明白,让监听的人也明白。我把修炼法轮功的情况讲完,还要讲真相、国内外洪传的情况、迫害法轮功是有罪的,将面临的是什么……他父亲明白了,他最后说了真心话,说女儿的丈夫原来对他女儿并不是这样,现在是真好了。这样监听的也得救了。D同修的父亲由刚开始背对着我吸烟,到慢慢转身,直到正面对我一对一有问有答。最后,心情也放松了,等我走时,还很客气的送我。

以后律师会见,他都参与积极配合,他由过去的紧皱眉头,变成有笑容了。吃饭、打车费用,参与的同修尽量支付,他也抢着支付。他很受感动,同修被绑架的事已经给家庭带来很大的精神伤害,同时现在中国老百姓就这近两千元的退休金,维持正常的生活都很难,这时有的同修能想到他的事就是我的事,就能拿出一部份,看能帮助什么程度,就尽量减少迫害同修家人的负担吧!

遭迫害同修家属变了,但每次见面,只要说出来泄气的话,那我们给他正念,就念“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九字吉言,结果发现同修家属心脏病好了,说话走路都很有劲了。

给律师指出辩护的方向

我要说的是,怎么与律师配合,通过这个案子,我们怎么做主角,能达到效果。阅卷后,我们把需要的东西准备好,随时派上用场,律师在给书记员提出异议写出来的疑点,交给书记员,这时把我准备的文件(新闻出版署50号令)一起给他。也在此时刻,给接触本案的法官警醒,律师将案卷复制完,通过阅卷,找到所有案卷参与人,我们记录下来,到法院去把墙上的工作人员明细表拍下来,想办法救他们。律师把整理好的材料发给我,我在过目打印过程中,把应该让法官知道的,也打印一份,一起送去。这样再一次引起他们重视,摆放位置,就是不错过每一次机会。

等到开庭时,我们想办法進去,好進一步了解情况,还需要做什么。公诉人读起诉书时,指证证据,第一我们全盘否定,事先提醒律师,我们不按他的思路走,就本着依法辩护。但出现公诉人的指控我们还有要做的,谁是证人?当读了四张证据材料,证人都是家属,那我们回来就要把案卷情况,开庭过程与家属耐心交流,也告诉家属你给大法弟子做有罪证人(抄家现场目击证人),将来是面临清算的问题,你看怎么办?这个都是我们要做的,每一步都要想周全了,等家属明白了,那就要提出新证据,推翻法庭指控证据。家属证人得救了,参与的人员也得救了。公诉人指控的证据越多,将来承受罪恶越大。

也要注意律师在这当中,他的应变能力,精神状态,语言表达能力及语速、语调、语音都很重要。过后交流时,我们低声提醒律师,要对案卷了如指掌,注意休息,睡眠还是很重要的,律师半夜到,早晨开庭,很疲倦。公诉人麦克就在跟前,咱们的也挪动近点,再注意一下语速放慢,让谁都能听到。

在第二次开庭结束时,律师出来,第一句话:“把你的名字说出来了。”我说:“哎呀,怎么这么不注意安全?”他说:“当事人说出来的,问证据谁拿来的?”他就说了。哎呀,心想(同修)你在那里庭上,你说不知道是很正常的。律师说,我的名字记录在案卷上了。但转念,我随即说:“没事儿,正好我还要给他辩护呢!”我心想师父什么都知道,邪恶当时传出,我要参与捞(救)人,就抓我,这是师父给我把怕的物质拿掉了呀!真是谢谢师父了!

与律师切磋对法轮功提出轻判是有罪辩护

这时来的律师正赶上他接触南方的一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的案子开庭。当地大法弟子对他的一些言语,他接受不了,他心情不悦,把案子打开,给我们看,边讲边往下翻动,这时我们只有洗耳恭听的份。等办完事冷静了,我们再聊。

我告诉他,大法弟子打官司的目地基点与常人是不一样的;第一我们全盘否定构陷迫害,在法律上,我们没有错,不但没有错,同时我们是在践行宪法、法律,如果我们这时再说同修认错了应该轻判等,这就不合适了,这样证明承认同修有罪了,你知道从宪法、刑法、新闻出版署50令的规定,包括从犯罪构成要件分析都是不成立的。这时,律师说法院不承认新闻出版署50号令的。我说这是国务院文件,是国家制定法律的依据。我们这个官司怎么打?就是按照法律程序走,至于法官按谁的通知、谁的旨意、谁的话判,是他在摆放位置。对于结果我们做而不求。同修能否出来,这里有在里边同修的因素,有家人及我们当地同修整体的修炼状态,大家配合,把同修的事当作是自己的事,都这样,你看什么样?谁都不敢迫害了。他接受了,这样律师也变了。他是随着我们的思路在转。这就是我们做主角。大法是全宇宙的,那我们接触方方面面人及事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切磋做出我们的建议,这样律师可把这样的思维传到其它地区,都参与、都把基点摆正,这样就形成良性循环了。

在二零一八年上半年绑架案中,因当时不了解情况,当与家属联系要人,了解到公安国保要拿E同修做典型迫害时,我们即刻请律师,了解到情况与公安国保的情况正相反,我们把情况向明慧网曝光、向相关单位人员等发去真相信息,同修与家属积极配合,把能找到的家属让其都参与邮寄挂号信等等。这样我们亮剑,主动出击,相关真相到位,当律师说案子到哪了?我说这个案子就到这儿,不往上走,必须放人。结果三十七天同修出来一多半。

另外关于F同修被构陷的案子,我们从揭露迫害、向相关单位发出请求赔偿书等,都做了,给打电话,没有人理你,但不能就此搁浅。这也是契机,拿这个契机救人,首先就是家属不理解,那就需要跟他家属在法上切磋,最后挺好,他家属自己说出一句话:“嗨!就是一个皮囊呗!”他从刚一开始的饮酒,喝到脸上是哭的状态,到最后能说出“皮囊”,这就是我们工作做到了,以后家属都配合了。在这当中,我们并不是要哪儿赔偿我们,是拿他做契机救人,这是我们的目地。

通过请律师,到公检法,包括到派出所,这个办案人也是绑架人,同时他刚上任当副所长,北京律师来了,吓够呛,告诉我们等一会,出去再也没有回来。起初,律师不想去派出所,怕不接待。第二天早,我们到酒店,决定去,起震慑作用,其实很多时候是应该起作用,得去做的。然后联系家属,家属上班呢,打退堂鼓,我就是鼓励,同时,我们从这么远请来律师不容易,做工作,哎呀!家属同意了。

同修被绑架,想及时了解情况,需要请临时律师,当地律师不敢接案,那怎么办?这个角色得找啊!积累素材,平时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咨询,等与律师要开口说话,咨询的事,律师回答要费用,我问多少钱?五十元。我掏出来给他,开始问你接触过法轮功案子没有?我们想请律师,跟你咨询一下,然后讲真相,然后讲十四个邪教没有法轮功,让他马上在百度上搜索,等他搜完,认真看,哎呀!真没有法轮功。接着继续讲,讲到新闻出版署五十号令,让他继续搜,他搜到了,哎呀!这是合法呀!再给他讲宪法刑法相关规定,另外关于立法权问题,两高是否有立法权问题讲给他,他明白了,回答:这哪是咨询我呀?!我们都笑了,我开始谈接案子的事,他回答,我们不让接。我问哪规定的?司法局律协呀!谁接给谁吊销执照。多么邪恶呀!

接着继续找律师,出现绑架案子,找一个本地律师会见,了解情况,会见完后,正赶上下雨了,也是近下午四点了,那找个饭店吃点饭吧,好了解一下同修被绑架的情况。这时主要是这位律师讲,还很善谈的,通过聊天,发现曾经接触过法轮功被构陷的案子,做有罪辩护,他也认为就是有罪,到目前也认为有罪,说不可能出来。我回答说:“我也被绑架了,我当天出来了。”他说:“怎么?不可能。”我把情况跟他聊了,他一听镇住了,稍停片刻,没有吱声。他说,这么样吧,给我材料,我看看。我给他装个U盘,把《细语人生》节目内容、《九评》、《解体党文化》、《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及律师在法庭上辩护词,还有各地明真相免予起诉无罪释放大法弟子情况整理,都装進去了给他了。一次,在看守所和这位律师邂逅相遇,还没有等我问他,他自己就滔滔不绝讲起来了,还很有正义感。这样同修找律师,就推荐他,对这位律师,同修回复:“很好呀!”

最近在一个多人被绑架的案子中,这位律师从同修被绑架介入,一直到开庭结束,等判决出来了,我给他打电话,我说:“结果出来了。”他说:“是呀!开完庭,我又去见法官了(其实这路程很远的,单程一百四、五十里路程)。”他说:我给法官讲“法轮功犯什么罪了?象征性的就完了呗!什么都往里扣,拿法轮功当酸菜缸呢(意指:诬陷法轮功)!”他说:“这个案子我跑过多次,在我代理的案子中判的最少,那也不行,我明天会见去,不可以判,教育一下,就得了呗。”我看他是想帮助上诉呢!这个律师得救了。

所以请律师不可千篇一律不请,也不可一律都请,在哪个程序请,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二审阶段、申诉阶段如需要,也未尝不可。就是看基点摆正与否,这个很主要,我们要做好主角,演到位。

以上是现阶段自己营救同修过程中的一些点滴。如不在法上,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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