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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法轮功学员李焕娥遭绑架经历

更新: 2018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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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我是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李焕娥,在李沧区文昌路小学物业工作。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下午,我给两个小学生讲真相,结果这两个小学生回家告诉了父母,她们的父母找到校区居委会。

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居委会报警,虎山路派出所派来了三个警察,物业经理以让我帮助打扫教学楼为由把我骗进教学楼,让我自己把口袋中的东西都掏出来,我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三个真相护身符,然后居委会人员违法搜遍我的全身,连鞋都让我脱掉查看,没搜出任何东西。警察仍不罢休,让我交出家里的钥匙,我拒绝警察进家搜查,我让警察出示搜查证和他本人的证件,他说以后会告诉我他的名字,然后打电话让虎山路派出所来人开锁进行搜查。我说家中没人你们私闯民宅就是犯罪,执法者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他看我态度强硬,三个警察强制给我戴上手铐,学校保安配合把我绑架到警车上,伙同开锁公司一起到我家,将我放在楼下警车内,开锁公司伙同我所在小区物业看门人员上楼到我家,干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是他们在楼上呆了很长时间才下来,然后把我绑架到虎山路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孙丰波把我铐在一个座椅上,将我的上身缠满胶带,捆绑到下午两点半左右。公安局李沧分局警察王志国来审问我才给我松绑,警察孙丰波让我签字遭到我的拒绝。我告诉他,我只承认我说了法轮大法好,然后我就写上了“法轮大法好”。

由于我拒绝签字,警察将我关进一间屋内,不再搭理。后来从我家人处得知,当天傍晚警察给我的丈夫和女儿都打了电话,让他们去派出所。我的丈夫和女儿晚上十点左右赶到。我的女儿要求见我遭到警察拒绝,警察告诉我的女儿,处理这个案子的警察不在,让我的女儿第二天上午九点再去。等女儿第二天上午去时,警察要求我的女儿配合他们开门搜查,我女儿拒绝。中午时警察又给我丈夫打电话要求配合进家搜查,否则不放我,然后就去了四个警察搜家,边录像边搜查,没有从我家搜出任何东西,这才罢休,傍晚时才放我走。警察还威胁我丈夫,说随时可以搜查我家,随时可以抓我,还威胁我的丈夫和女儿,要查他们的工作单位。


警察电话:17667586706、1766758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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