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昆明市西山区国保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图)

更新: 2019年02月28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明慧网云南通讯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昆明市西山区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司系统就积极贯彻执行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警察更是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和所谓饭碗(工作)和政治前途,丧失良知地、盲目地极力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多年来造成了无数法轮功学员遭到骚扰、强行洗脑、绑架关押;十三人被非法劳教;三十二人被非法判刑,致使法轮功学员王岚、杨苏红、王莲芝等被迫害致死;近期还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任权、吴世晔、周惠芬、朱翠芬、夏梅仙、阳龚秀等,其中王任权、吴世晔、周惠芬、朱翠芬、夏梅仙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现将西山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主要罪恶列举如下:

一、对法轮功学员王岚、杨苏红、王莲芝被迫害致死有推脱不了的责任

1、迫害致死原昆明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王岚

王岚,昆明市工会职工,原昆明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多年来遭到省、市、西山区政法委、“六一零”国保警察的直接迫害,经常受到西山区国保警察的骚扰、监视、监听;多次被绑架、关押;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身心受到极度摧残,不幸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冤去世。

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时左右,王岚在睡梦中被激烈的敲门声惊醒,刚推开门,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十几个警察一拥而入,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非法四处翻查,这帮人抢走了王岚家的所有大法资料,包括《转法轮》、讲法磁带、录像带、录音机,还有户口册、影集等私人物品。(没有给过任何物品清单,后来王岚只索要回了录音机、户口册和影集)最后警察把王岚带到西山区公安分局审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王岚到翠湖公园马路边炼功证实大法时,被两名女武警拽住双手绑架、被拉到一个象地下室的地方,随后又被带到了西山公安分局,审讯完后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四十五天后释放。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王岚与毛丹心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利用假期一起到西藏旅游。路经西藏波蜜县时被当地的恶警采用暴力绑架,同时被昆明国保警察非法抄家,回到昆明后被非法关押,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三次被关禁闭室,长期坐小凳子,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使得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

王岚从监狱回家后,仍然遭受各级“六一零”、国保警察、各级人员联合骚扰,被剥夺了一切退休待遇,包括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

2、迫害致死身高仅有一米二的残疾女子杨苏红

杨苏红,女,二十四岁,住昆明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是一个身高仅有一米二、体重二十三公斤的肢体残疾人,曾经身患“结核病”、“白血病”, 一九九八年又被昆明肿瘤医院确诊为“骨癌晚期”,并断言说她最多只能活四个月。就在人生绝望之时,一九九八年二月杨苏红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随后她丢掉了十多年的“药罐子”,摆脱了病魔,重获生活的乐趣与享受生命的真义。曾为她诊断过的医生再见到杨苏红时,惊叹道:“想不到你还活着!”

'杨苏红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后放回家'
杨苏红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后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杨苏红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国保大队警察多次骚扰、抄家、绑架、关押。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国保大队警察将她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期间,杨苏红不放弃信仰,被劳教所施予各种压力和折磨,并强迫她参加每天十多个小时的超强奴役劳动,不到半年她就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后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含冤去世。

3、迫害致死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莲芝

'王莲芝'
王莲芝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女,七十三岁,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西山分局国保恶警陈坤光和金碧派出所的沈明贵、王维处绑架,判刑三年,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省女二监集训监区。

为了“转化”王莲芝,集训监区狱警队长杨欢等把王莲芝关进禁闭室,在禁闭室王莲芝每天被强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16个小时不准动,不准闭眼,身体稍有移动,就会被“包夹”(看守法轮功学员的犯人)谩骂、殴打,还不准洗脸、刷牙、卫生用水、洗澡,不得换洗衣服等等。十一月十日,经过三个多月折腾,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此时王莲芝虽然憔悴,但精神正常。由于女二监集训监区警察对王莲芝施以不明药物,导致其“精神失常”,身体状况日渐恶化,整口牙齿松动脱落,持续剧烈头痛。

与家人会面才时隔十七天,十一月二十七日,王莲芝出现了明显的精神症状。监狱为了推卸责任,告知家人王莲芝患了精神病,并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才让家人将体质非常虚弱、几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莲芝保外就医接回家中,后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期间老人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因医治无效,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含冤去世。

二、暴力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1、多次暴力绑架法轮功学员唐玉

昆明市西华园内退职工,法轮功学员唐玉,早年患有多种疾病,如神经性头痛、心脏病、习惯性感冒、经常心慌以及妇科病。加之脾气暴躁,最终与丈夫离婚。离婚后,唐玉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从此所患疾病痊愈,心态平和、待人和气,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唐玉为将法轮功真相告诉给更多的人,多次遭到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的非法暴力绑架、殴打、关押、判刑。致使唐玉身体多次受到伤害。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唐玉被绑架到大观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就遭到毒打,并被非法搜身,警察还抢劫她包里的东西,之后把唐玉送到昆明市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月,之后又被转到官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月。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唐玉秘密开庭,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早上七点多,唐玉被绑架到东陆派出所,被派出所里的两个保安以及西山区国保大队温永强按在地上殴打,浑身被打的青紫,膝盖被打肿,无法蹲下和站立,还被戴背铐。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也来到东陆派出所,要将唐玉送西山区看守所,但看到她浑身被打伤,就将她送到马街医院检查,到了医院温永强、王忠芳和同去的两个保安公然在医院再次对唐玉大打出手,温永强按着唐玉的头往墙上撞,掰她的手指头。最后医院诊断为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多种疾病。当西山区看守所见到医院的诊断书后拒收。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早上十点左右。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国保警察及法院一行四人,三男一女,强行闯入唐玉家,当时家中只有唐玉的父母二人,均为八十多岁高龄老人,父亲又是残疾病人。四人强行闯入家中后,不顾两位吓得浑身发抖年老体弱的老人,强行在家中翻东西,抢劫东西,还把唐玉老母亲推倒在地,恶人还威胁两位老人,并强行叫唐玉母亲按手印。

二零一三年九月一日早上八点左右,唐玉在昆明市西山区政府附近小区遇到一个身穿夹克、戴副眼镜的小伙子,唐玉将二零一三年神韵晚会光碟赠送给他,遭到这个小伙子劫持,叫嚣:“我是国保的,我要把你送进(监狱)去!”之后,这个自称国保的人打电话叫来了一辆警车,和九个膀大腰粗的男子,连拉带拽的要将唐玉绑架上警车,唐玉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抓好人!”这九个男人又扭手、又掐手的,又按头,踩着她的脚,铆足了劲儿,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把唐玉抬上车,导致唐玉的两个手臂都被掐的青一块紫一块。

'左手被扭的伤痕'
左手被扭的伤痕

'右手被扭的伤痕'
右手被扭的伤痕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早上十点二十分,昆明法轮功学员唐玉与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昆明市南坝小区绿荫大道发神韵晚会光盘时,被城管跟踪、举报,绑架到西山区前卫派出所,唐玉被反铐、毒打,头部、大腿、两臂均受伤。两人当天下午五点、六点回家。

'唐玉被毒打,头部、两臂和大腿均受伤'
唐玉被毒打,头部、两臂和大腿均受伤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唐玉被西山国保绑架后对她进行酷刑折磨(坐老虎凳)。随后,唐玉出现偏瘫症状,到第三人民医院做了CT检查,确定右肋骨断一根。

2、围捕中学教师王勇,致使其坠楼重伤

盘龙区第一中学教师王勇,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昆明市西山分局国保大队长邱学彦带领警察若干人到王勇住处围捕,在恶警的威逼下,王勇被迫从五楼坠下受重伤。事发后警察将王勇送到昆明四十三医院,经检查,胸前3根肋骨折断,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边身体发黑,全身不能动,连讲话都十分困难。

3、暴力绑架劳教昆明钢铁总公司龙山矿区病退职工张良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下午四点多,张良在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建材市场发资料,被西山区国保大队一名姓邱的便衣绑架到西山区马街派出所,并被用手铐反手吊铐在铁门上。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一点,在家属找到姓邱的警察强烈要求下才打开手铐。当时张良的双手及手腕已肿得很严重。最后张良被非法劳教两年。

早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非法劳教两年零一个月。在劳教所里遭受残酷迫害,大冬天张良炼功,被包夹犯人从头到脚浇冷水;胸口被警察踩踏,导致胸骨突出、脚趾骨折、颈椎被打伤。

4、李君萍,女,五十八岁,云南省输送机械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曾被派出所强行滞留二十四小时;二零零五年被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被迫害一年六个月,被绑在死人床上强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药水,还骗家人交了二千元医药费。

5、罗泰友,男,云南省门窗工程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二月一十二日下午在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当晚被西山区国保大队非法进行野蛮抄家,罗泰友的老伴被警察惊吓后,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屎尿都要人伺候。

三、依法上访被绑架、办“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

1、昆明市五华区印刷厂退休工人,法轮功学员王树兰,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在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后,非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法轮功学员到云南省委信访办上访,被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劫访绑架了多名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其中王树兰被非法劳教三年。以后又被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

2、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公安厅厅长接待日,法轮功学员马燕、罗泰有和被非法劳教、到期不释放的邝德英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属到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反映受迫害的情况,随后,分别遭到官渡区、西山区、国保大队不法人员的骚扰,强迫参加“洗脑班”。

3、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声称公开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韩震坤、郭娟夫妇,却不让人参加旁听,一些亲属和法轮功学员到庭外关注审理情况,却被各个区的国保大队警察骚扰、非法录像,随后根据录像,西山区国保警察传讯、绑架、关押了杨苏红(肢体残疾人) 等数名法轮功学员。

4、云南冶炼厂的职工家属韩俊毅老人,今年七十三岁,小学文化。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起,先后被西山区国保绑架、抄家、劳教、判刑等方式迫害了八次,其中两次被强制送进洗脑班,两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至少五次被非法抄家。

5、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国保五月三十一日开办的洗脑班,由于来自各方面的抵制,结果被迫去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寥寥无几,于是不法人员把昆明市制药厂未炼法轮功的唐泽生也强迫到洗脑班,理由是他写了一篇《我伴随着“法轮功”妻子走过的岁月》发表在明慧网。

四、“敏感日”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

每当节假日、中共会议、重大活动,西山区国保大队都积极配合昆明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跟踪、电话监听、限制人身自由监视、上门骚扰、强行拦截法轮功学员外出,甚至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关押、劳教、判刑。以下是几个主要的“敏感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也就是大纪元社论《九评共产党》发表后的“飓风行动”中配合其它区国保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瑾杰、马玲、梅碧林、孙显馨、段非、谢梅、狄建超、张惠芬、李桂芝、杨苏红。其中杨苏红,有严重肢体残疾,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区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八“奥运会”期间,和其它区国保大队先后绑架了王汇真、董志昆、邓琼仙、黎昆平、李谦、代琼仙、邓智旭、王勇、吉红莲、李桃有、林秀英、吴丽云、龙华鲜、周晋母女、王莲芝、吴丽云、王勇、邓智旭,吉红莲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四时许,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国保大队长邱学彦带领警察若干人到王勇(女)住处围捕,当时在王勇家的法轮功学员邓智旭、吉红莲也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十周年)期间,西山国保警察绑架凌莉,女,三十六岁、王勇,女,四十二岁;张秀英、女、七十四岁;董桂芬,女,五十一岁。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十周年)期间,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中将董桂芬、张秀英、王勇等四人绑架,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及大量法轮功真相资料。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十周年)期间,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邱学彦等恶警绑架五位法轮功学员张秀英、董桂芬、陈小衡、凌莉、王勇。恶警采用卑鄙手法在凌莉家隔壁租房蹲坑并拍照。其中张秀英已被释放,其他的都被非法劳教或判刑。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吴奇芬、王树兰、杨功秀、朱恩华被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随后又绑架了李福、孙显馨夫妇。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昆明盘龙、西山、五华国保大队交叉对吴芸、张水兰、沈柱友、韩树林和孔石英夫妇、张如琼、李琼芳、韩景琪等法轮功学员进行突然绑架、抄家,关押、判刑。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一三”法轮功洪传纪念日)期间,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秘密窜到云南,在其授意下,云南省政法委、“六一零”积极贯彻执行,对全省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绑架、关押、判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在昆明市“六一零”、昆明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包括西山区国保警察积极参与下,在一天之内,绑架了陈焕丽、张小华、张晓云、董碧薇、顾丽清、丁桂英、彭正兰、孔富英、郭某某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一三”法轮功弘传二十周年纪念日)之际,云南“六一零”、公安在全省范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大规模迫害,数十人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五日两天昆明公安局所属各区国保大队、个旧市国保大队、开远市国保大队、建水县国保大队一起行动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西山国保大队在邱学彦的组织带领下也先后绑架了云南建工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李培高、陈淑琴、周云珍、王汇真、蔡文慧、李竹秀,段旭英遭骚扰;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董竹英、段旭英、伍兰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一四年九月份和十月份先后绑架了朱艳东、韩震昆和尹淑艳。

五、被绑架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1、段非,女,三十八岁,云南昆明西南林学院外语教研室教师,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
2、杨德英,女,六十二岁,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
3、吴丽云,女,四十一岁,二零零八年八月“奥运”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两年。
4、吴奇芬,女,五十六岁。被非法判刑五年,
5、邓智旭,女,被西山国保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6、杨功秀,女,六十五岁,云南省铁路总公司退休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
7、朱恩华,女,三十三岁,被非法判刑四年。
8-9李福、孙显馨夫妇被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
10、王树兰,女,七十一岁,昆明市五华区印刷厂退休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
11、孙永芬,女,七十四岁,黑林铺镇春城建筑材料制品厂退休职工。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判刑三年。
12、郭玲娜,女,二零零九年被西山国保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13、蔡文慧,四十一岁(判刑两次),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蔡文慧再次被绑架、判刑三年。
14、韩震昆,男,(判刑两次)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被西市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带人闯入韩震昆家中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15、韩俊毅,云南冶炼厂的职工家属老人,七十三岁,两次被非法判刑,
16、郭玲娜,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劳教回家仅四个月的郭玲娜在向世人讲真相时,又再次被昆明市西山区恶警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三年。
17、凌莉,女,36岁,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国保警察绑架,判刑五年。
18、王勇,女,四十二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国保警察绑架,判刑三年。
19、张秀英、女、七十四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国保警察后绑架,判刑三年。
20、董桂芬、女、五十一岁,昆明市纺织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国保警察绑架,判刑三年。
21-22、黎昆萍、李谦夫妇被非法判刑。黎昆萍,男,四十多岁,二零零八年因为发大法真相资料被判刑四年。李谦,女,三十八岁,非法判刑三年。
23、陈小衡: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判刑三年。
24、罗泰友,男,云南省门窗工程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下午,被西山区国保大队绑架,秘密判刑五年。
25-27、郑声玲:女; 陈峡生:男;寇巧云:女,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三人被西山国保警察绑架。郑声玲、陈峡生被非法判刑二年,缓刑三年;寇巧云被非法判刑三年。
28、尹淑媛,女,二零一三年九月在家中被西山区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判刑四年。
29、向冬,女,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被绑架、判刑。
30、唐玉,女,(两次判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被绑架、判刑一年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唐玉再次被西山国保绑架,判刑三年半。
31、代琼仙,女,六十一岁,云南省昆明火电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八年九月被西山国保绑架,非法判刑三年
32、田云波,男,四十余岁,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绑架,判刑一年六个月。
33、朱艳东,男,被西山区国保绑架,被秘密判刑,三年后家人才知道。

六、被绑架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1、杨德英,女,六十二岁,二零零五年二月被非法劳教二年。
2、孙云集,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
3、孙显馨,女,七十多岁。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区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劳教二年。
4、吴奇芬,女,五十六岁。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被非法劳教二年零六个月。
5、王树兰,女,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被劫访、非法劳教三年。
6、李君萍,女,五十八岁,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劳教二年。
7、韩俊毅,七十三岁,被非法劳教二年。
8、张良,男,昆明钢铁总公司龙山矿区病退职工。(先后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零一个月;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
9、郭玲娜,女,四十八岁,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
10、罗泰友,男,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劳教三年。
11、王勇:女,四十三岁,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被非法劳教一年。
12、田云波,男,四十余岁,二零零零年被绑架,劳教二年。
13、吴奇芬,女,五十六岁。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被西山区公安分局绑架,被非法劳教二年零六个月。

被多次绑架、抄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李君萍、陈小衡、耿淑艳、朱艳东、韩震昆、尹淑艳、董竹英、段旭英、伍兰英、蔡念如、董惠芬、陈小衡、小林、杨小明(绑架二次)、孙永芬、李培高(两次遭绑架)、刘慧,唐玉、王树兰、张丽媛、李焕珍、韩俊毅(八次被绑架)、李祖英(四次被绑架)、李祖英的弟弟李某、罗泰友(数次被绑架)、张秀英、周惠芬(仍在关押)、朱翠芬(仍在关押)、夏梅仙(仍在关押)、阳龚秀、吴世晔(仍在关押)、李治初、童显珍、李金焕、严德容 。

七、非法抄家抢夺法轮功学员私人大量财物

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伙同王忠芳等国保警察,凡是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要进行非法抄家、抢劫现金人民币、半年期定期存折、台式电脑、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刻录机、裁纸刀、过塑机、音响、手机、MP5、MP4、MP3、法轮功书籍、磁带、光盘、真相资料等无数,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以上列举的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仅仅是二零零零年以后明慧网上报道的,有据可查的部份案例,其实还远远不止这些。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三尺头上有神灵。人所做的一切好事坏事,上天都在看着,最终都得自己去承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这里再次善劝邱学彦等警察们,你们接触法轮功学员已经十多年了,法轮功是什么,法轮功学员是些什么人,你们心里非常清楚。其实你们明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些好人,可却还在迫害他们,干着伤天害理之事。你们用一个为了保住饭碗、执行上级指示的托词,是掩盖不了你们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迫害罪恶的。这些罪恶是要被终生追究的。你们是与法轮功学员密切接触最多的人,按理讲也是你们的缘份。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忏悔自己的罪过,立功赎罪,找回心底的善良,这是你们唯一的选择,也是你们仅有的一线希望。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