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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山区公安分局局长郭善海恶行

更新: 201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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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烟台市莱山公安分局局长郭善海在莱州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布置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居委会,多次到处张贴“公开信”,让民众如何检举、举报法轮功学员的“有奖条例”,用重金诱惑民众参与犯罪,导致不少法轮功学员被构陷、被抓、家被抄。

郭善海还怂恿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擅自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搜查法轮功书籍,抢夺个人私有物品。法轮功学员给他写劝善信,让他明辨是非,不要助纣为虐,以免毁了自己的未来,他不但不收敛,而且开会时扬言:“法轮功又发又贴又写信,抓到狠整。”

郭善海,老家在烟台福山,曾任烟台市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八年四月调到莱阳当公安局长,二零一一年调任莱州当公安局长,二零一七年调回烟台当了莱山区公安分局局长。

郭善海在任期间,莱州法轮功学员遭随意绑架、抄家、关洗脑班、非法枉判,多名学员被判重刑,给许多家庭造成了深重伤害。其中,莱州市西由镇吴家庄子村法轮功学员吴加俊,二零一二年三月遭绑架,后被诬判三年,在山东省监狱遭受酷刑折磨,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迫害致死。监狱方生前不许保外就医,死后拒绝归还遗体,家人悲痛欲绝。

二零一四年,曾有莱州内部公安实名举报郭善海贪赃枉法,奢侈腐败,讲排场,摆阔气,搞特权,把莱州市公安局变成自己享受的乐园,称其所作所为绝对是中国第二个名副其实的王立军。该举报人此后长期遭郭恶意打击报复。

郭善海二零一七年调任烟台莱山区后,没有丝毫收敛,大肆迫害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导致恶性绑架事件不断发生。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跨区出动大批警力,绑架了十位六、七十岁的法轮功老太太,这群人中最大的都七十九岁了。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莱山区公安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十位学员构陷到莱山区检察院。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莱山区检察院罔顾法律、事实,将十名无辜法轮功学员构陷到莱山区法院。近日这十位老人都接到了莱山区法院的非法起诉书,同时取保候审在家的几位老人及家人儿女都受到了派出所、法院、检察院的电话或上门骚扰,给老人及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莱山区法轮功学员曹艳春在莱山镇集市上向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被莱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被莱山区法院非法开庭,枉判一年,并且非法罚款二千元。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烟台莱山区法轮功学员孙立华,优秀建筑师,上班期间被七、八个警察从公司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并扣押了她个人的价值二十多万元的别克轿车一辆。抄家时家中有孙立华十四岁因病在家休息的孩子,警察当着孙立华孩子和丈夫的面非法抄家,如土匪抢劫一般,孙立华的丈夫实在看不过眼,与警察论理,被警察也一起绑架到派出所,直到半夜才放回来,期间只把受惊吓的孩子一人留在家中。目前孙立华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福山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七月八日遭非法批捕,八月十三日,案件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烟台市莱山区千金村的八十三岁的刘姓法轮功学员家中无人,院格庄派出所伙同国保大队爬墙进家,到处乱翻,抢走大法书和现金五百多元,因没找到人,便又找到老人的儿子刘淑静家,抄家抢走一千多元现金和私人电脑,并绑架走儿子、儿媳。国保大队在索要现金五千元后,放了儿媳于美庆,儿子刘淑静则被送到烟台市福山看守所。同一天下午被绑架的还有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郑大姐。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上午,法轮功学员吕麦昌也被当地公安局国保进家绑架、抄家。

善恶有报是天理。近期烟台恶报不断,烟台610办公室主任姜忠勤遭恶报获刑十三年;烟台莱州市原检察长徐志涛遭恶报被立案调查;烟台市公安局局长聂作坤遭恶报被查;烟台市中级法院二副院长相继遭恶报落马。

“上级命令”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迫害法轮功的结果最终是害人害己。奉劝那些继续做恶的人,悬崖勒马,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不要成为中共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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