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风波

更新: 2018年09月1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大陆来稿〗A是中国大陆一位朴实的农妇,一辈子生活在农村,老实巴交、识不得几个字,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农村老太太,却为坚守一个信念和一个正确的做人的准则,而能面对一百多万的巨款不动心,并且做到坦然而舍,这在中国大陆这个道德极度败坏、做人没有底线、人人向钱看的社会简直不可思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咱们还得从头说起。

二零一三年,A所在的村要拆迁了。按照开发商的政策规定,父母拆迁的可以带着儿女,但儿女的户口必须是本村的,出嫁的女儿户口迁走的就不能算。可是多带一个人,除了可以得到二十万的现金外,还可以得到三十五平米的住房,这里离北京很近,房子折合成市价,至少要六、七十万,加上现金那就是八、九十万,这是多大的诱惑。为了能多带一个人的户口、从开发商那得到更多的钱,村民们花招百出,有办假离婚的、有办假结婚的,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这在中国大陆这个道德下滑、诚信缺失的社会,人们觉的太平常了,而且谁能骗的更多谁就是有本事,你不这样做,人人都会认为你傻。

其实开发商对村民的做假心知肚明,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现在中国社会都这样,见怪不怪,而且他们也想让村民们早点搬走。到最后甚至什么手续都不要了,只要不是太离谱,他们基本都答应,你带谁都行。

A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出嫁后,户口早就迁走了。如果她把女儿带上,还可以带上外孙女,这样母女俩可以得到一套七十平米的住房和四十万现金,折合成市价至少要一百六、七十万。 如果A是一个常人,她可能也会毫不犹豫的象村民们那样办个假证明,把女儿和外孙女带上,轻松得到这一百多万。但她知道她不能这么做,因为她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教人以真、善、忍为准则,她知道做假证明就是欺骗,就违背了真,而且法轮功师父也教导弟子不义之财不能要。

面对亲情和金钱的巨大诱惑,A也曾有过思想斗争,应该怎么办?最终大法弟子的正念战胜了贪念,她想到自己是大法弟子,一定要按真善忍的要求走正,决不能做假,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她就决定不带女儿和外孙女了。就在她做了这个决定,准备第二天去签字时,晚上一个邻居到家里还跟她说:“快把我妹妹(指A的女儿)娘俩带上吧。”A也没动心。

可能当初有很多村民对A的这个决定不理解,五年过去了,现在村民们对A却赞不绝口,都认为她做的对、走的正,前几天一个街坊还对A说:“我们背后都在议论这家那家的,都说,就人家A走的正。”

村民们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因为这五年中,村民们见到了太多家庭因为钱弄的夫妻反目、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成仇,甚至对簿公堂,有的妻离子散,一个个好好的家庭毁了,或者是发生意外之灾。

法轮功师父早就讲过“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1]的道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太多的教导人不能有贪念、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的古训。在民间都有“图小便宜吃大亏”的说法。

可惜中共毁掉了教导人走正路的传统文化,灌输给人无神论和金钱至上的观念,还在残酷迫害以“真善忍”普世价值为准则的法轮功,使得中国社会道德更加败坏。

反观A,当初没有带上女儿和外孙女,好象损失了一百多万,可最后她家拆迁时,得到了一千万左右的补偿,在村里也是数一数二的。而且A的大儿子主动拿出二十五万给妹妹,A的小儿子也主动拿出五万给姐姐,这样兄弟姐妹之间更和睦了。现在A的几个儿女都过的很好。儿子们也很孝顺,每周都要带A和老伴去饭店改善生活,经常来看二老,每次来都要给二老买很多东西。A的家庭让村民羡慕。所以才发出“还是A走的正”的感慨。

这可能就是“顺天者昌”吧,A顺应了天道,放弃了自己的贪念,结果上天给了她更多。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