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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长潘剑华迫害法轮功的恶行录

更新: 2018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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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潘剑华,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人。2011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职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17年8月至今,任应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潘在担任汉川市和应城市公安局长期间,滥用职权,操控国保大队、派出所、拘留所等机构和人员迫害法轮功,使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蒙冤,身心受伤。

一、在汉川市迫害法轮功

在2012年至2016年的五年时间内,时任汉川市公安局长的潘剑华,知法犯法,迫害法轮功,致使汉川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1人次、被拘留7人、被冤判1人,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3人、被警察上门骚扰4人、被抄家5人。迫害案例如下:

2012年11月9日晚7时许,汉川市610女头目刘琼,带领该市国保大队和经济开发区小河派出所警察一行10多人,窜到法轮功学员郭运先家非法抄家,将她绑架,并非法关押在汉川市第一看守所。

刘琼称“郭运先(被构陷)案”是湖北省直接过问的“要案”,“罪名”是向中共高层人士发送手机短信。随后郭运先被冤判两年。当晚10时许,刘琼等人又将法轮功学员黄荣娣家团团围住,刘琼指挥警察用万能钥匙强行打开屋门,闯入室内强行非法抄家,将黄荣娣绑架并非法关押。10天后,黄荣娣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后,又被非法监视居住。

2013年1月14日上午,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陶安和带领新河派出所警察周志发、董文金等十多人窜到法轮功学员王运梅、张姣芝家中,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强行非法抄家,将大法师父的法像和《明慧周刊》抢走。

2013年1月17日,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陶安和带领新河派出所警察周志发、董文金等十多人窜到法轮功学员徐四美家中,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非法抄家,将大法师父法像抢走。

据明慧网2013年1月19日报道,汉川经济开发区有两名女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均是“610”刘琼等指使。

2013年6月18日,湖北汉川市法轮功学员徐四美被汉川市国保大队绑架后,又于当日被汉川市“610”刘琼等人劫持到武汉市洪山区板桥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迫害。

2014年 5月4日下午3点左右,湖北汉川市法轮功学员黄秀娥在讲真相时遭王进杰诬告,被警察绑架。

2014年5月13日,湖北汉川城隍大法弟子王华雄被汉川市“610”及国保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13天。

2014年6月13日,汉川法轮功学员彭绿梅、胡汉娇被分水镇派出所绑架。

2014年9月29日上午十点钟左右,湖北应城市两名法轮功学员到汉川县桐冢街上讲真相,被人恶告,遭汉川桐冢派出所警察绑架。

2015年8月8日8点,湖北省汉川市华农农场华严派出所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牛芳秀、刘凤芝。当时俩人正在向民众讲真相,被转到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2015年12月21日上午,湖北汉川城关法轮功学员段志云向世人讲真相时,被汉川市公安局长潘剑华指使汉川城关派出所警察将段志云绑架,并非法关押到第二看守所五天。

2016年2月24日,汉川市国保警察伙同武汉市蔡甸区国保警察将汉川法轮功学员彭绿梅、王胜、王桂兰、李显奇绑架,并非法关押。2017年1月17日,武汉市蔡甸区法院对四人非法庭审。彭绿梅被冤判两年,王胜被冤判一年零两个月,王桂兰被冤判两年零六个月,李显奇被冤判一年半。

2016年4月19日晚八点至九点,湖北汉川市法轮功学员周翠兰、张望香、徐四美、方雄华等人同时遭到汉川国保大队及城北、城关、新河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每家进门骚扰的警察多达十多人。在周翠兰房间内录相,并抢走几本大法书籍。在张望香家,抢走十几本真相小册子。

二、在应城市迫害法轮功

2017年8月至今,新上任的应城市公安局局长潘剑华,为了创“政绩”往上爬,滥用手中职权,迫害法轮功。

1、在东马坊绑架四名法轮功学员

在潘剑华上任应城市公安局长三个月后的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多钟,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孝感市公安局国保、汉川市公安局国保、云梦县公安局国保、应城东马坊派出所、应城市四里棚派出所警察一行十多人,开着三辆警车,绑架了熊继伟等四名应城市东马坊法轮功学员。熊继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洗脑班、看守所,现已被非法关押近九个月。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恩宏将构陷三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移送到应城市检察院,应城市检察院非法作出批捕决定。目前熊继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已被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安陆市法院。

鉴于汉川公安局违法抓人,非法盗窃熊继伟家的私人物品,拘留通知书没有按照最迟在二十四小时内送达家属,熊继伟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酷刑折磨等事实,熊继伟家属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份就对汉川公安局提起控告,大悟法院以熊继伟现在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由,非法驳回起诉。

2、应城市公安局指派应城市各派出所“敲门行动”扰民

2017年5月,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东马坊派出所警察(副所长张三平)、东马坊综治中心(副主任郑胜)、社区、村委会人员上门拍照录像、问话、索要电话号码,打电话骚扰、恐吓。住在应城市城区的多名法轮功学员也受到当地各派出所相同的骚扰。

3、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所长兼综治中心主任戴学平推动“敲门”骚扰

2017年11月中旬,东马坊派出所所长戴学平指使综治中心副主任郑胜召集东马坊辖区各单位、村委会、社区、退休办的负责人开黑会,绑架这些负责人参与迫害法轮功。

2017年12月6日,东马坊综治中心和东马坊派出所再次召集各辖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开黑会,把东马坊辖区分成若干个片,每一个片指派一个人负责“清理”法轮功“宣传品”,向入会者散发“通知”,污蔑法轮功。

黑会开完后的2017年12月6日至8日的三天时间内,东马坊派出所副所长张三平和综治中心的郑胜,挟持各辖区负责人或“包保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或单位索要电话号码、照相、问是否还炼法轮功、威胁法轮功学员不要出去讲真相。三天内共骚扰法轮功学员(包括打压中没有炼法轮功的人)至少20人。

4、2018年7月8日上午,东马坊派出所绑架和非法拘留了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严三明。

5、近期,应城市公安局用“举报有奖”的手段诱骗民众诬告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

6、应城市公安局四里棚派出所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操俊

2017年12月6号中午,应城市四里棚派出所三个警察窜到法轮功学员操俊家里,将她绑架并拘禁到四里棚派出所五个多小时。

古人曰:“宁搅千江水,勿扰道人心。”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欺辱修行者的人,最终是要遭报的。唯有把持善念,与人为善方得善终。

希望潘剑华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出卖自己的良心,助纣为虐,跟随中共参与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要步因迫害法轮功猝死的孝感市公安局局长许志华的后尘,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将功赎罪。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拿自己及家人的身家性命和永久未来做赌注。否则,一旦大祸临头,殃及子孙后代,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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