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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彭文基、梁平波遭恶报

更新: 2018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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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文基和公诉科长梁平波听命于中共,与610组织(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法院和公安机关互相勾结,把法律当作迫害手段,陷害按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彭文基和梁平波不仅违反了人间法律,他们二人也因参与迫害佛法修炼人触犯了天理天法,最终会受到天理报应。梁平波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底落马被调查,彭文基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初落马被调查。

彭文基,男,一九七四年五月生,广西梧州人,二零零五年十月任湛江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湛江市检察院职务犯罪大要案侦察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二零零八年四月兼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二零零九年六月任湛江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零一三年三月被批准任命为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检察长。

梁平波,男,二零一四年一月,被调整为赤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此前任侦查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彭文基和梁平波在赤坎区检察院任职期间,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和起诉,将无罪的好人构陷到法院,投入监狱,给他们的家庭造成巨大伤痛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导致大法学员讲真相救众生受到严重影响,传统道德受到严重破坏。

已知至少有四位大法学员被绑架后,又被赤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和非法起诉,其中三位大法学员已被法院非法判刑。作为检察长和公诉科长,二人负有直接责任。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湛江市大法学员余梅、苏桂英遭赤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大法学员余梅、苏桂英发送真相信息而被湛江市赤坎区公安分局及赤坎区中华派出所绑架,余梅被非法抄家,抢去电脑一台、师父法像三张及几本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对她们二人非法批捕。后又对余梅、苏桂英非法起诉。期间,余梅家属聘请了北京律师维护合法权利,律师与家属来到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立案科阅卷。检察院工作人员和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黄菊群互相推诿,不让律师阅卷。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上午九点,余梅、苏桂英被赤坎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余梅、苏桂英被湛江市赤坎区法院非法各判刑四年。两人均不服判决,向湛江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非法维持原判。赤坎区法院不通知家属,直接将余梅、苏桂英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湛江市大法学员陈海霞遭赤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

二零一七年十月底,广东湛江雷州市白沙镇梛楠村法轮功学员陈海霞,在雷州市发放真相资料的时候,遭当地的警察绑架,陈海霞不配合邪恶,之后被释放。于是陈海霞回到自己在湛江霞山区租住的房子,不久之后,就被尾随跟踪的警察绑架、抄家,抢走现金六千元。陈海霞被非法关押在雷州市戒毒所(洗脑班)。陈海霞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数次因血压太高昏倒,被抢救多次。家属聘请的律师多次申请放人治疗,但公安和检察院听命于政法委和610邪恶组织拒不放人,反而将陈海霞非法起诉到赤坎区法院。法院对其非法判刑七年。

湛江市大法学员朱海航遭赤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

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晚上九点左右,广东省湛江市朱海英和朱海航两姐弟、黄丽愉、陈水清四位大法学员,在位于湛江赤坎海滨大道北的朱海航夫妻经营的理发店内,被“610”伙同沙湾派出所警察共二十多人绑架。而且,还出示所谓“搜查令”,在家属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把理发店内放置的大法书籍、光盘及手提电脑抢走。四人被非法关押在湛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的“洗脑班”遭受迫害。

后来,大法学员朱海航被赤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和起诉,朱海航被非法关押在湛江市麻章第一看守所。家人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已接到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的起诉通知。至于具体开庭时间没通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报应如影随形,时日或长或短,迫害正法的人必遭报。彭文基和梁平波又是两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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