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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更新: 2018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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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武汉地区公开修炼法轮功的人数高到十万之多。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武汉市就成为恶党迫害法轮功的重点地区。武汉国安和维稳办以及暗地里依旧运作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系统,每年都针对法轮功学员拟定黑名单,策划多起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判刑的冤案。

一、对外宣传面子工程 对内迫害善良好人

武汉市公检法机构众多官员,利用国家机构——看守所,将好人关押,并掩盖罪恶,知法犯法。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的恶人为了建立自己在民众中的形象,常利用党报官媒报道一些警察和狱友其乐融融的假新闻,为自己涂脂抹粉,营造所谓依法治国的和平氛围。实则串通“610”人员,针对法轮功学员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表面上对看守所服刑人员关怀备至,其实是借他们的手打压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对待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时,他们也是能推则推,不负责任的掩盖搪塞其罪行。对比在镜头前宣扬的所谓法制和人性关怀,现实办案中的不讲道德、欺压民众的官派作风才是看守所中处理事务的真实情形。针对从武汉乃至湖北地区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成为迫害好人的黑狱。

二、采用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又称二支沟看守所,原是女子看守所,现在也设立附属男监。它是武汉地区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座邪恶的集中营,是几乎所有在武汉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都会经历的迫害场所。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此看守所非法关押过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尤其是迫害法轮功的高峰期,不少法轮功学员在此先后遭受过睡死人床、吊铐、毒打、野蛮灌食、关小号、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等各种酷刑折磨,有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也有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近年来,由于海内外的舆论压力,这个看守所更多时候是和洗脑班配合,一明一暗,两个机构同时实施迫害,致使被绑架来的学员要经受双重冤狱迫害之苦。

中共酷刑:吊挂
中共酷刑:吊挂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负责接收国安特警和派出所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这些学员被作为政治犯处理,关押期间被刁难虐待,并且不给出期限的肆意关押。部分学员被判刑政处罚,在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十至三十天后由管辖派出所和区“610”秘密送往洗脑班继续迫害;另一部分学员则是被强行绑架,抓人后一两个月才通知家属,连逮捕令都是抓人之后再补发,可见对待法轮功,这些部门从来不讲法律。一些学员就这样被非法扣留在拘留所长达半年甚至一年。

第一看守所还是非法审判武汉法轮功学员机制中的一个环节。一些学员在被绑架到看守所后,恶警将案件移交法庭却不开庭,拖延迫害时间,将人羁押在看守所一年两年,再另行密谋非法审判定罪。

三、近年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案例

二零一四年,湖北法轮功学员肖爱秀女士在武汉水果湖的一个小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恶人绑架并诬告,九月二十九日被水果湖派出所警察押到武汉第一看守所迫害,遭狱警指使的刑事犯殴打迫害。期间有亲友去给她存过钱,却被牢头掠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在关押近一年后肖女士被接回家中。此时她已经出现幻觉,整个人干瘦蜡黄,十天后就离开了人世。根据她生前的面色和身体症状判断,疑是中毒而死,这和第一看守所的虐待脱不了关系。

多次被绑架的武汉法轮功学员周玉琴女士,曾在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对周玉琴案做出撤案判决后,办案警察拒不放人,又违法将周玉琴转移到江汉区洗脑班关押。

二零一六年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陈欢、周红燕、黄海英、王旖旎四人,只因为讲真相就被劫持到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年之久。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上午,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无视法律法规,非法判处陈欢五年,周红燕、黄海英三年半,王旖旎二年。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上八点左右,武汉学员冯蕴青被武汉公安局绑架后一直关押至今。目前仍然被非法关押在武汉第一看守所,尽管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已经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受理了冯蕴青被构陷案件,但是它们仍然采取拖延不开庭的手段,变相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冯蕴青。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十三岁的彭老太太去给第一看守所给她因炼法轮功而被冤判的女儿黄玉凤存钱。当老太太拿出准备给所长的真相信后,多名三十多岁的警察上前围住她拍照,恐吓威胁要调查她。老太太在存钱窗口交款,工作人员借口机器坏了,故意刁难不给办理。行动不便的老人家,没有力气和年轻警察申辩,最后竟被赶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五月,武汉国安维稳机构伙同“610”人员密谋在武汉全城绑架法轮功学员。侯咪拉、侯爱拉、饶晓萍、黄咏梅、周名利、张宾、熊振元、张红、周朝霞、鲍裕农、蔡满意、朱春莲等众多法轮功学员被劫入第一看守所,并且长期无法和家人联系。看守所恶人找借口推脱不给家属拘留票,先抓人后补逮捕令,安插假罪名。

四、二零一八武汉参与迫害法轮功高官落马

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各地区因参与迫害而遭到报应的610系统、公检法人员,派出所社区等相关单位高达三百五十多人。其中包括恶人本人遭报和祸及家人的情况比比皆是。

王晨,二零一一年起任武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一一年四月,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之一周永康视察武汉半个月之后,中共武汉当局开始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王晨利用武汉市法院院长的便利条件,不遗余力地追随江泽民、周永康,制造冤假错案、伪造证据、绑架律师和参加庭审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为了升官发财,昧着良心把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送入监狱。二零一八年四月中旬到五月中旬,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各地十二个中共检察院、法院头目接连落马,官方通报中称其“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湖北武汉市中院院长王晨被确认为调查对象之一。

李忠,武汉市副市长李忠。二零零零年后曾在武汉多个辖区担任重要职务,却利用职务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二零一七年在他任职武汉市副市长期间,武汉市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他还在《长江日报》刊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被审查。

六、邪党出台政策 公检法办冤案之罪由个人承担

中共公检法在长达十九年对法轮功及学员的迫害中,制造出无数冤假错案,今天中共在难以生存之际,为了达到欺骗民众的目的,再一次欲将被它利用的公检法人员抛弃,以维持其苟延残喘的独裁暴政。近年来,中共出台了一些针对警务部门、公检法部门的新规定。所有冤假错案要个人负责,也就是集体犯罪,个人承担。即使是执行中共的迫害命令,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终身。如果谁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哪怕是调走、退休,到清算那天也得受到法律追究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零一六年三月更新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中,取消了“执行上级命令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旧条款,并特别强调“谁执行,谁负责,不能免责”。而且检察院、法院也是一样。

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发布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中明文规定,禁止公安、国安在侦查阶段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禁止任何人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它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七、认清中共邪恶本质 不再迫害法轮功好人

看守所向来是抓坏人的地方,而武汉市政府却容忍公检法系统颠倒黑白,将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投入监狱,连上诉喊冤的权利也要剥夺,父母官鱼肉百姓的行径应受到法律、道德的谴责。正义的天平永远会向好人这边倾斜,迫害真、善、忍的中共恶党,也一定会受到清算。国际社会都在密切关注着中国发生的迫害,江泽民集团已在多国遭到起诉。

现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的官员和警察必须立刻无条件释放在此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确保他们安全回家。在接收被抓到此处的无辜法轮功学员时,要明白他们本就无罪,不能用犯人的手段欺侮迫害他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释放这些善良的好人。保护法轮功学员的安全,你们就是在戴罪立功。同时在这里呼吁海内外更多正义之士站出来,揭露中国邪党的罪恶;也希望更多公检法人员能立即认清中共伪善嘴脸,停止迫害法轮功,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地址:
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舵落口大市场内
乘公交741、737、621、560、505、222到舵落口大市场下车,或者坐轻轨到额头湾下车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电话:
027-85395040、83899479、83899950、
83899747、83230973、61675700(投诉电话)
所长姚卫平13006365985
所长张文华13871031338
涂小红 15337261756
警察1897163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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