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教育局分给我一套两居室,位于北京市三环以里,七十~八十平米,是套二手房。据说是一个局里的干部高升换新房退下来的,位置好,朝阳,又不用装修即可入住,而且一分钱不要,是普通百姓可望而不可及的。因为我是本市市级先進教师,资格又老,是住房困难户,多年申请要房未得到解决,最后就把这套房子分给了我。
当时房管局那个老师神秘秘对我说:“千万别对他人说,赶快去办手续!”并明白告诉我:“这是最后一批。以后再别想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当时我确实住房困难,十几岁的儿子与我们夫妇同住一张双人床,那个拥挤就别提了!能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我们全家多年的渴望,梦寐以求!那时我已经得法了,但修炼才几个月,可师父的著作我已学过多遍,对法有些肤浅的认识,如何在常人中做一个好人,我已经明白了。突然间遇到这么大的事,我一下愣住了,作为一个修炼人,在利益面前该怎么办?我把盖着官方大印的批条装進兜里,装了好几天也没去办。
我在想什么呢?师父在《转法轮》中讲了一段关于房子的法,说过去有个人,领导分给他一套房子,别人有争议,他是个炼功人,就说那你就拿去吧。让常人看,这人傻了。师父却说:“其实他一点都不傻,相当精明。恰恰在个人切身利益上,就这样对待,他讲随其自然。”[1]当时我想: 一个修炼副元神的人都能做到与世无争,我们师父是把我们往大道上带,思想境界更高,作为炼功人要先想别人。“先他后我”[2]是师父对每个大法弟子的要求。
反复想过之后,我的主意拿定了。离办手续限期还有两天,我坐下来给教育局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大意是:我是某校教师某某,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为我解决了住房。但我作为一个老教师在利益上应先为他人着想,那么多教师住房困难,您的工作难度是相当大的。所以我决定把房指标退回局里,让给那些比我更困难的教师。并郑重声明:我是大法弟子,是师父叫我这么做的。师父让我做事先想别人。古人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将来所有教师住房都解决后,我也就解决了,这就是师父说的“先他后我”。您想如果人人都能学大法,在个人利益上都互相谦让,您的工作不也就好做了吗?人的道德不就提升了吗?愿天下有缘人都来学大法!
信写完了,我的眼泪“唰唰”的往下流。我并不后悔,也不伤心,没人逼我,也没人夸我,脸上还一直带着笑。我把分房通知放進信封亲自送到房管办老师手中,说要退房。“退房?”她很惊讶,“为什么呀?嫌不好啊?”我笑着摇头,“我的想法都写在这里。”我示意她自己看。
她带着惊奇从头到尾认真地看。读着读着,她笑了,“噢,法轮功啊……,就这么简单吗?你可别后悔啊!”我坚定地说:“不后悔!再次感谢领导的关心!”“那你在这儿签上字!”
她摇着头,笑着看看我:“真没见过你们这样好的人!”她把信和房约带着我的签字一起放進档案袋,说:“这事可就这么定了,入档了,这是将来对这个事的处理的一个凭证。法轮功真厉害!认识了!”
对!这是个重要的凭证!因为这不仅是对她工作的交待,更是一个大法弟子在常人中修炼,真实表现的历史见证!是法轮佛法在一个刚刚走入修炼的大法弟子身上放出的纯正光焰!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是真正的正法大道,他福益他人,有利于社会,他照亮了人类社会方方面面,净化着人的心灵!
二十年过去了,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因为坚修大法我也和众多大法弟子一样曾多次入监、坐牢,也曾流离失所。但我从不后悔!我知道我坚守的是什么。房子呢,我还是没有。因为那房价越来越高,社会风气也越来越污浊,贪官、房姐、房哥层出不穷,老百姓只能望房兴叹!
大法弟子让房子的故事,越来越成为“神话”。告诉你,就发生在你身边,在大法弟子身上!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