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上门骚扰的警察

更新: 2018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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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有一天上午,我忽听楼下小狗的叫声,我打开窗户向楼下望去,看见有三个人,一个人穿着警服,我问了一声:“找谁啊?”一个人说:“在家哪?找你问几个问题。”然后我下楼来,礼貌的把警察们让進屋,让警察们坐在沙发上,我要去给警察们倒水,被谢绝。

然后,一个警察说:“到这儿看看,有一个表格,需要填写。”我说:“你们先听我说完再填。”一个警察说:“我们还有别的事。”我说:“那也得一件一件的办啊!你们今天来了,也不是偶然的,平时我还不见得能看到你们。”紧接着我问他们:“有人给你们讲过: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吗?”他们摇头说:没听过。“那没听过,大姐今天就给你们讲一讲。”

1.法轮大法洪传世界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现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只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在一九九九年前全国有一亿人修炼法轮大法,上至八、九十岁的不识字的老头、老太太,下至两三岁的孩童,有专家、学者、博士后、军人、高校学生等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都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超常的好人,使大家身心受益。

2.江泽民出于小心眼和妒嫉迫害法轮功学员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出于小心眼和妒嫉,悍然发起、计划、实施了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的“斗争式”的迫害运动,江泽民妄想三个月铲除法轮功。江泽民滥用职权和国家资源,投入巨额资金,动用全部公检法、武警、军队投入到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跟踪、监视、监听、绑架、劳教、判刑、酷刑折磨、打死、致残、致伤法轮功学员,甚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在江氏“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政策下,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了残酷的迫害。同时,江泽民出卖国土、结帮专权、贪污、淫乱、腐败……把中国社会推向了一个丧失道德基准的境地。

3.枪口抬高一厘米

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前东德的一个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原因是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青年克利斯。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在执行命令,那是他的工作,所以他是无罪的。

可是,最后这个辩护没有得到认可,这个士兵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

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每个人都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这是大家应主动承担的良心和道义!要知道: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作为一个警察,首先是一个人,具备独立人格和道德品质的人,然后才是警察。所以在此依然要判处亨里奇卫兵有期徒刑。

4.学会拒绝上级不合法的命令

从法律层面看,现政府也为依法追究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基层执法人员的罪行,铺平了道路。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中政委[2013]27号《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这无疑是告诉各级警察,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级命令,警察就应该不执行,谁执行错误命令,将来追究谁的责任。《公务员法》也做出类似规定,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开脱之路。

最后,我对他们说:“大姐问你们:你们三个再发迹,能升到周永康的职位吗?他参与迫害修炼法轮功的人,不也被绳之以法了吗?”他们回答说:“升不到他的那个职位。”“因此,你们得学会拒绝上级不合法的命令。”

听完真相后,一个警察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手机号码、家庭人员的电话号码、有无电脑、打印机、交通工具。我对警察提出的问题都拒绝回答。

在他们临走时,我双手合十,真诚的说:请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明真相得福报,祝你们平安健康。警察们也双手合十,说:好,记住了。

我望着三个听了真相的生命离去,很欣慰。我真的是把上门骚扰的警察当作众生去救度,没把警察推到对立面,我对他们无怨无恨,真心的为他们好,使他们认识到大法的美好、大法弟子的善,明白真相得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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