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长春高工金燕女士已被非法关押逾三月

更新: 2018年06月2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正研究员)金燕女士,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被宽城区白菊路派出所绑架,四月被非法批捕。现在,金燕女士已被非法关押逾三个月。

金燕,女,四十九岁,毕业于吉林大学化学系,是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正研究员)。她业务能力极强,是单位的栋梁骨干,单位好几台大型仪器的运作都是由金燕主要负责。她技术过硬,分析数据精准,在同行业中享有很高的声誉。

一、修大法身心巨变

金燕女士二零零四年因病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曾患有严重的肾炎,久治不愈,长期尿血不止,身体极度虚弱。为了祛病,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拿起了《转法轮》这本书,书中讲的道理使她获得了身心的巨大改变,她的身体迅速的、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

修炼以前,金燕因为脾气暴躁得罪了不少人。修炼后,周围人都说她像变了个人一样,为人谦和了,不发脾气了,而且工作任劳任怨,从不以权谋私,成了领导信赖、同事喜欢、德才兼备的一个好人。

刚修炼不久时,一次她负责采购设备。开发票时,商家问她:发票怎么开?是不是多开几百块钱啊?她跟人家说:是多少钱就开多少钱。她是修炼人,要按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不能报假账。这事虽然不大,却可从中看出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可贵的品质。

修炼之后的金燕总是在工作、生活中尽量为别人着想:不是必须出差的就不出差,为厂家减少负担;同一项工作,不出差就没有补助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她主动放弃出差机会,自己在单位毫无怨言的完成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她曾担任验收项目负责人,在工作中态度认真,从不有意为难验收单位,不收受礼金、礼物,受到验收单位的赞许。

在家庭中,金燕也是个好妈妈。她独自一人养育女儿,使其顺利度过高中及大学最艰难的阶段,成为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人才。离婚后,当她听说前夫的老父亲得病住院急需用钱抢救时,立刻带重金去看望老人,当时她一人背负着贷款并供女儿念书,知情者都禁不住为她宽容善良唏嘘。

这只是金燕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中的点滴。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她一直在努力按照真、善、忍的要求提高着自己,使自己成为更好的人。

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们不仅没有做任何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情,恰恰相反,在信仰被肆意歪曲污蔑、在个人遭受严重不公与迫害的时候,法轮大法修炼者们仍然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继续做好人;无论是什么环境下,哪怕是在最严酷的迫害中,法轮大法修炼者都在按真、善、忍的标准,说真话,讲真相,善待别人,甚至是对伤害自己的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表现出了超凡的意志与善意。

二、金燕女士被绑架是警察在犯罪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金燕女士在路边与人交谈,因为谈话内容中涉及法轮功问题,遭人构陷,被宽城区白菊路派出所绑架,家也随即被抄。后来金燕被朝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此次金燕女士被非法抓捕前,正在承担一项重要的国家级课题,并已在国内专业刊物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她的突然失去自由使单位许多工作与项目陷入困难之中。

金燕案件是彻头彻尾的冤案,因为金燕所作所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也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对金燕女士的逮捕完全是违法行为,是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的政治迫害延续到今天的又一个恶劣案例。

尽管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们经常用所谓“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但他们中没有一个人能说出来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哪部法律了,破坏其中的哪一条规定了,破坏到什么程度了。事实上,法轮功学员,包括金燕根本没有破坏法律实施。而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

到今天,金燕已经失去自由三个月了。我们希望与此案有关的领导与办案人能静心思考,权衡一下是非善恶,作出正确的决定,尽己所能尽早结束冤案,恢复金燕女士的自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