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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潘晓江、张山、刘海英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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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至下午四点,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潘晓江、张山、刘海英进行非法庭审,无视律师的无罪辩护,最后法官王润明不顾事实、不依法律,只按政法委610的指示非法判潘晓江四年、张山二年、刘海英二年,并勒索罚款。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北京律师为潘晓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潘晓江自己也根据相关法律为自己做了信仰无罪的辩护,在讲她自己因无法治愈的疾病才走进法轮功,及在法轮功中身心受益的过程中,法官王润明多次打断她的陈述。她只好最后呈上自己的辩护词,要求无条件释放。

张山、刘海英的律师也分别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信仰无罪的辩护,要求无条件释放他们。

当天法庭四周有十多辆警车及许多警察,有一辆租来的公交车停在外面。还有许多穿着外卖衣服却不送外卖的人等,他们都是在四周拿着手机仪器监视着四周,怕有法轮功学员在外面声援。直到非法庭审结束,这些车和人才离开。面对三位信仰真、善、忍的精英人士,省610人员和公检法司人员竟然如此的虚张声势,不敢让人去旁听。

成都法轮功学员张山、潘晓江、刘海英仅仅为了揭穿中共江泽民集团诽谤污蔑法轮功的谎言而挂了一个真相条幅,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下旬至三月初分别被跟踪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潘晓江从政法系毕业后,曾是南充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行政干部级别,法院院长后备人才。正当事业有成之时,突然疾病让她痛不欲生。为了治愈疾病,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无病一身轻的潘晓江按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工作更出色,也为单位节约了一大笔的医药费。

然而九九年七月因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操控所有媒体诽谤污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九九年九月潘晓江去北京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非法抓捕劳教迫害。在迫害期间,其单位中级法院配合610找了许多法院人员去和她谈,要求她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才能回单位上班,潘晓江因坚持信仰,被法院开除工职,还没收了她的身份证,后来保管人员弄丢了,直到二零一五年她才办到身份证。在劳教期间因其身体被迫害得出现了生命危险才放回。

三十八岁的刘海英女士,IT界精英,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附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在讲真相时,被人跟踪, 三月三日下午在其高新区的公司内,被恶人绑架,随后将其押回家,非法抄家。

张山还是在校研究生,因追寻人生真谛而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返本归真之途。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希望相关的公检法司人员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要再参与迫害好人为自己及家人选择美好未来。

迫害主要责任人:
主审法官是:王润明
青羊区检察院公诉人:刘建立
青羊区政法委书记:王亚滨

青羊区法院法官:王润明 电话:02886633058 手机:13183820022
青羊区检察院公诉人:刘建立 电话:028-86243136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法院 :
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江汉路东署前街42号 邮编:610031
法院刑庭 电话:028-86633826,86637023,86635127
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江汉路222号9号楼
邮编:610031
电话:028-86770068 028-866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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