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学员顺应“诉江”潮
深圳市南山区的部分法轮功学员,也勇敢地站出来实名“诉江”,揭露中共邪教的迫害和深圳市南山区委、区610及公检法司的罪行。
(一)香港傅学英受非人折磨三年 二度提控告
2007年6月28日,香港朱柯明和另一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傅学英(原深圳市南山区法轮功学员,因遭受残酷迫害,被迫移居香港)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控告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等三人违反酷刑、伤害、非法监禁、滥权等罪,要求民事赔偿。
2007年12月11日,香港法轮功学员在香港高等法院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香港高等法院于8月9日已书面裁定给予以酷刑等罪提告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的原告、法轮功学员朱柯明与傅学英“在司法管辖区外送达的许可令状”,批准在中国大陆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件。
这次香港法院作出诉江案可在域外送达法律文件的决定,是海外法轮功团体诉讼得以成功直接进入中国大陆,震动江泽民集团的法律动作。在此之前,澳洲法院在十一月份已做出中共邪党商业部长薄熙来犯酷刑罪成立的缺席判决。紧接着,西班牙宪法法院也接受了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罗干触犯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的刑事案件,并已下令正式进行调查。
2015年7月下旬,傅学英第二次在香港与多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2015年7月下旬,傅学英(左一)二度诉江,呼吁海内外华人认清江泽民对全人类的迫害。 |
三十多岁的傅学英于1996年在大陆东北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移居深圳。2003年在深圳市南山区派发“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碟遭公安非法拘捕,先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一看守所达六个月又十二天,2004年5月13日被秘密送进广东省女子监狱,期间遭受肉体酷刑和精神上的折磨。整整三年的关押,对傅学英的身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她说:“(中共)利用家人对我的恐吓在心理的承受是最大的,经常威胁不放我出来,或者是再加刑,每天都过着类似关小号(单独禁闭在狭小空间)的生活。……然后还有一些法轮功学员,无端地失踪。”傅学英说,每一次的迫害经历都令她刻骨铭心。
傅学英首次于2007年6月28日,与曾因诉江而被非法关押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朱柯明一起向香港法院控告江泽民等中共领导人犯下酷刑、非法监禁等罪。这次再度控告江泽民,她认为意义重大。傅学英说:“海内外现在掀起了对江泽民控告的这种大潮,这十六年迫害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和法轮功学员的家庭,造成难以承受的痛苦和不幸。那么今天这种跨世纪的迫害,在历史上真的不曾有的,人数之众多,这些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中共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致使他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傅学英呼吁海内外华人认清江泽民对全人类的迫害,她说:“人人都能站出来控告他,来起诉他!曾经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这些人,这些高官们,你们看看他们可悲可耻的下场,大家看到了,就好象现在那个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周永康等等,他们都曾经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二)凌红华母亲控告元凶江泽民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凌红华与深圳法轮功学员杨斌、岑晓萍于2015年3月11日在深圳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大冲肯德基餐厅内就餐时,被南山高新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南山区看守所。由于凌红华被检查出肺结核症状,看守所曾三次拒收,但最后仍强行收押凌红华。非法关押的恶劣环境,使凌红华出现过咳血症状。
构陷凌红华的案卷也于8月底被南山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但是南山公安局仍然拒绝放人。早在2015年6月底,凌红华已委托亲友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2015年10月19日,凌红华八十多岁的母亲凌均爱已通过中国邮政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五部门寄送诉江状。
以下是凌母在诉讼状中叙述的事实:
我女儿凌红华自从修炼了法轮大法以后身体变得非常健康,人也变得开朗了,她的生活从此一扫过去的阴霾变得阳光而充实。法轮功是个修心向善、强身健体的好功法,在全世界都受到普世赞誉。我女儿作为修炼法轮大法的身心受益者她本人对法轮大法的创始人更是无比的感恩,我们家族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亲友也很多,所以我们家人都很相信这个功法,支持她的修炼。我为自己有这么一个善良、贤惠、聪明的女儿感到骄傲。
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江泽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对中国上亿的善良人犯下了严重的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等各种滔天罪行。我一家四代人及女儿凌红华受到精神迫害也是非常严重的,江氏犯罪集团的污蔑、诽谤、骚扰、绑架等各种迫害行为,致使我们一家及众多亲友提心吊胆、担惊受怕。
特别今年3月11日,我女儿凌红华被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局高新园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至今。使我女儿不能在家奉养我并陪伴我这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安度晚年,不能侍候她身体极差的丈夫,不能在她儿子、儿媳工作繁忙时照顾孙子的成长、生活、学习、教育,也导致另两个女儿家的生活、工作、学习同时受到严重干扰。
南山区公安分局对我女儿这样善良的女士实施的这起绑架案,是典型的共产国家之恐怖主义行为,抓捕三位手无寸铁的弱女子的架势非常恐怖,致使我女儿这样诚实、守法、从未经历过如此邪恶、恐怖的弱女子身心受到恐吓、摧残!
3月中下旬,在我女儿凌红华被检查出肺结核症状,看守所三次拒收的情况下,南山高新园派出所将我女儿凌红华送往看守所在南山医院的专属病房戴械具关押两天后(并在这两天里只让我女儿吃了一顿饭),仍然强行将我女儿送入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在看守所期间,警察逼我女儿在恶法程序书上签字,遭我女儿拒绝,于是我女儿受到两女警疯狂撕扯头发将其殴打致后背颈椎部位受伤并严重瘀血,又将我女儿凌红华手指野蛮折伤强行让其摁手印。并且看守所犯人与警察逼我女儿穿囚衣,遭我女儿凌红华拒绝后,我女儿受到被吸毒犯包夹管制、并被剥夺睡眠等体罚。
凌母在诉状中还说:法轮功学员是追求更高精神境界的修炼人,是这个社会道德回升的希望,是最应该受到保护和尊敬的。除了中共外,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政府会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合法公民。中共在被人人诅咒、意识形态全面崩溃的今天仍然非法关押善良民众是极其愚蠢的行为,也正应了老话:天欲使其亡,必先使其狂。
任何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势力,无论多么黑暗残暴,终有结束的那一天。
凌红华2009年在深圳 |
(三)遭多年牢狱折磨柳涛控告首犯
柳涛女士,大学毕业后在深圳工作,并在印度做IT生意。在1999年7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她讲法轮功真相,同年11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广东三水劳教所因炼功被每个犯人各抽三十鞭子等残暴迫害;2009年6月22日在绵阳市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六年, 柳涛女士于2015年6月29日出冤狱,于8月16日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
下面是柳涛女士陈述的部分事实:
我于1994年7月毕业于四川电子科技大学,同年分配到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5年到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作。1997年4月的一天,单位的同事推荐我一本书看,这本书就是《转法轮》。由于书中讲的都是教人怎样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我觉的这真是一部高德大法,是我一直以来想要寻找的真法,从此我开始了修炼法轮功。
我小时候头部有硬伤,高考时经常晚上加班读书,后来导致看书超过半小时就头晕,高中时又得了慢性胃炎,工作后也是这样。但是,在我修炼法轮功不长的时间,有一天中午我回家准备午休,脑中突然有个东西象炸开了一样,通透全身,觉得精神焕然一新,几天不睡觉都行。从此无论看多长时间的书,都不会出现头晕的现象,胃也不再疼了。我明白这是修炼法轮功给我带来的变化。
身心康健,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充实愉快,我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真修向善。 我在单位有很多便利条件得到送给客户的礼品和虚假报销,得法前偶尔也会贪些便宜,修大法后,这类事情,我都一一谢绝,并把得法前的灰色收入以其它的方式退还。单位大,同事间的竞争也很强,经常相互之间也有猜疑、嫉妒、不满,学法后心胸开阔了,包容力也强了,同事间的关系也融洽了。 被告人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嫉,利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1999年7月发起了对一群按真善忍要求做好的国人的镇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我于2015年6月29日出冤狱。下面我陈述的是自己及家人在这十六年中所经历的承受迫害的过程:
1999年6月我被深圳华为公司派驻到印度工作三年,但七二零发生了,为了护法,我直接向公司总裁申请回国,九月从印度回到深圳,因带有许多法轮功的书籍、光碟而被深圳海关非法扣押,第二天被华为公司(我所在的工作单位)保出,因不讲出藏大法书籍的地点,被深圳市南山区“610”非法拘留15天。
1999年10月,我觉得这么好的法在中国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我个人作为法轮大法的受益者有责任去向国家澄清事实,我去了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就被便衣绑架至天安门派出所,因不讲出真实的姓名,被恶警疯狂的耳光打晕。后被送到北京郊区平谷县派出所,受到脚踢、通宵罚站的非人待遇。
1999年11月,我和同修认为这么正的法就应该堂堂正正的正大光明的修炼,于是我和同修在公园集体学法,被受蒙蔽的常人举报而被深圳市南山区“610”绑架。在南山区看守所,因坚持炼功,狱警指使犯人狠狠的打了我十鞭,致使屁股血瘀青肿,行走艰难。
(四)遭种种酷刑 刘欣控告迫害元凶
据明慧网2015年7月报道,广州市现年四十八岁的刘欣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十六年来,多次被非法关押,遭受了种种酷刑,近期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刘欣女士说:“在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在自身承受惨烈迫害的同时,始终秉持‘真、善、忍’的理念,以大善大忍的胸怀,和平理性的反迫害,并向世人讲清真相,挽救着世人,给人类作出了光辉正义的典范。尽管我这么多年来遭受了这么多不公正的待遇,但我由心底里真的不恨这些伤害我的人们, 因为修炼人是慈悲的,我知道他们也是江泽民迫害政策下的受害者,看到他们在趋于淫威下为生存、为利益而出卖良心迫害好人,导致他们心灵扭曲,从而造下了无数罪业,我为他们而难过!相信他们清醒过来,都会去起诉江泽民给他们造成的巨大伤害。”
刘欣女士修炼法轮功后,以“真、善、忍”为标准,平时尽量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与人为善,心胸也比以前变得宽广很多;身体之前的风湿、眼睛痛、偏头疼,还有多年的严重痛经症,都全部好了,真正感受到身心健康的快乐。
下面是刘欣女士自述在深圳被迫害经历:
1999年7月22日,去北京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为法轮功上访,结果被天安门附近的公安局不由分说态度恶劣粗暴的带上警车送到北京市郊的一个体育场去等待处置,其实就是让坐在露天高温看台上暴晒太阳,变相体罚,折磨人,那几天是北京市罕见的高温天气,市区内温度都超过四十度, 北京市郊的体育场热浪滚滚,被迫坐在那里感觉要被蒸发了一样。到那里后才看到体育场已有大概至少七百多位互不相识的全国各地法轮功学员因上访不成被关在那里,等待各地驻京办人员来接回进行系统迫害。在那里的有些人已被迫等待几天了。在体育场基本不许上厕所,不给饭吃,有些人自带了食物的就省着吃,否则自己挨饿,我亲眼看到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学员来月经流到了地上都不许上厕所。尽管受到这么不公正的对待,我们所有的人都坚守“真、善、忍”原则,无一人抱怨警察,给政府和警察充分的时间了解我们。我是在体育场一天内被广东省驻京办接走的,后来被送到了深圳的我母亲家,到深圳后把我直接送到派出所,派出所一个象领导的人出口谩骂诬陷法轮功的内容,不许我任何申辩,并一再威胁要关一个月或者劳教等等,强制让我违背良心的写“不出去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这件事在我的人格上深深地划上了一横!令我精神受到极大伤害。
2000年我在深圳母亲家过年,大概是正月初五清晨在自家楼下锻炼身体,炼法轮功,被深圳桃源村派出所警察带走,非法拘留十五天,关在南山区看守所。
2010年12月,我去深圳,深圳市南山区国保大队陈某等人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绑架。我是合法公民,坚决不配合他们的迫害,他们四五个大汉把我扔到车里,我严正制止他们犯罪,坐在我左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男打手咬牙用力抓住我左手腕上下活动用刑,车开到派出所时我身体由于惊吓和伤害,身体出现严重不适,他们看送我去看守所无望了, 才不得已把我放回家。
(五)吕朝晖在美国亚特兰大“诉江”
2015年7月18日,在大亚特兰大地区的普莱森小丘(Pleasant Hill)华人前往购物的超市外的街道上,曾是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稽查科副科长的法轮功学员吕朝晖和美国亚特兰大学员,举行“声援全球诉江大潮”活动,揭露中共十六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呼吁制止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二零前夕,亚特兰大学员声援“全球诉江大潮”,呼吁制止迫害。 |
现场学员们沿街举着“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逾6万人控告江泽民”、“停止迫害法轮功”等中英文横幅与真相展板,不断有过路车辆以鸣笛表示支持。还有不少路人停下来主动索取关于“诉江”的真相资料,并有不少路人鼓励学员们加油,并说,祝法轮功学员好运!
当天,加上吕朝晖共计十五位亚特兰大法轮功学员加入控告江泽民的行列,他们的控告书都已经送达北京的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所犯下的“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等十八宗罪提出控告。当场有八位曾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的学员以亲身经历揭露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群体迫害。参与起诉的法轮功学员中亦有毕业于清华、北大的精英。
亚特兰大法轮大法学会会长孙大坤在集会上发言时说:“从1999年7.20,江泽民动用了整个国家机器,和舆论口舌以一己之私悍然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至今已有整整十六年了。经过十六年残酷的打压,数千万的大陆和海外的法轮功学员非但没有屈服于江氏集团的淫威,反而修炼的人群在壮大。通过法轮功学员用慈悲和善念去讲清真相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世人在明白真相,也越来越清晰的看清了中共政权的邪恶本质。我相信大家已经能清晰的看到,这场迫害不会太长久了。让我们一起努力,早日停止这场邪恶的迫害,还人间以正义公道!”
控告江泽民的部分亚特兰大法轮功学员。 |
亚特兰大法轮功学员陈遥表示:江泽民恶毒诽谤法轮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倾尽国力的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人。这场对“真、善、忍”的迫害,直接摧毁了人性最善良的一面,对社会道德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如今这股“诉江”大潮,其实不是中国人的诉江,也不是法轮功学员的诉江,而是全人类都应该要向中国司法机关举报,控告二十一世纪在华人社会乃至全世界造成最大人权灾难的元凶江泽民!
法轮功学员吕朝晖曾是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稽查科副科长,修炼法轮大法后乙肝病得以彻底康复。他时时遵照法轮功“真、善、忍”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做个好人。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廉洁奉公,不贪不占,还曾资助希望工程的五位失学儿童,也曾在单位分房时,礼让他人。但是在1999年江泽民下令残酷迫害法轮功后,很快因为个人的信仰,他被强迫离职,失去了工作。2006年,他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却被信访局的人非法关押,后转押到深圳南山区看守所。在被关押期间,他被强迫做劳工苦役,有时甚至干到凌晨二点。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还对他的住所和办公室进行非法查抄,将法轮功书籍等私人财产掠走。他们还以工作、生活来源相威胁,逼迫他放弃信仰。如今,他来到海外十几年有国不能归、有家不能回,连最基本的为父亲送终的孝道都未能如愿。
吕朝晖说:“江泽民腐败治国,带头贪腐淫乱,鱼肉百姓,祸国殃民,出卖国土等。它对法轮功所犯下的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足以让全世界人共同起诉江泽民,把他送上审判台,这也是天意决然。上天已不容许它在人间兴风作浪。让我们行动起来,更多有良心的正义人士一起加入到诉江的队伍中来,彻底停止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让正义、希望之光充满全世界!”
(六)旅美副教授王竹红控告江泽民
2015年6月25日,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退休副教授王竹红女士,从美国爱达荷州波夕市,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递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王竹红女士,今年七十四岁(2015年),现住在美国爱达荷州波夕市。她在控告书中说:“在这场由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惨绝人寰的迫害中,我深受其害,曾两次被非法抄家,一次非法拘留(13天),非法关押洗脑一百六十天,两次被在飯菜中下毒;我老伴在深圳南山区六一零施压下,被公司解雇等。(这场迫害)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身体的伤害。”
王竹红女士指出,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主犯,是第一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江泽民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江泽民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特请求最高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尽快将被控告人江泽民抓捕归案,提起公诉,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在控告书中,王竹红女士简述了她提起控告的事实和理由:
我是成都市电子科技大学的一名退休副教授。我曾经身患多种疾病:慢性痢疾、长期拉肚子,肝痛、脾痛、胃痛、肚子痛,加之风湿,到了冬天,常常因为手臂痛的无法入睡。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几乎是到处找医生,天天吃药,治不好病,很痛苦!我丈夫何正权读中学时,得了血吸虫病,使肝脾损伤,一九六五年因为肝硬化,造成脾脏切除,身体长期处于病痛状态。加之生活条件很差,常感觉生活很苦、很累,觉的活着没有意思。1996年5月,我和老伴开始修炼法轮功。老伴的肝痛、头晕等症状很快消失,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好。法轮大法是性命双修功法,师父叫我们按照真、善、忍修炼,使我们懂的了一个人为什么要做好人,如何做一个好人的人生哲理,觉得生命有了新的意义和价值。
正当我们沐浴在法轮大法的慈悲与祥和之中时,1999年7月江泽民于全国几千万人对法轮功的信仰而不顾,一意孤行在全国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取缔和迫害。他利用其权力,操控全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铺天盖地、连篇累牍的滚动播放中央电视台编造的虚假新闻,大肆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抹黑、栽赃诬陷。在这场对信仰迫害的浩劫中,我们老俩口也未能幸免。
我老伴退休后,在2002年受聘于深圳开立科技公司当顾问。2005年12月9日上午十时左右,我去超市购物的路上,遇到一个年轻人向我推销矿泉水,我说我不喝你的矿泉水身体照样好。他说你有什么秘诀?我说炼法轮功。他向警察举报了我,我走出约一百米就被七、八个骑摩托车的警察包围,把我带到了当地派出所,非法进行照相、审问,我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晚上,老伴在开立科技公司有关领导陪同下,找到了派出所。他们知道了我的住处,马上非法抄了我的家,强行拿走了我的法轮功书籍、师父的讲法资料及炼功音乐磁带等。直到晚上十二点过才放我回家。
事情还没有结束,后来深圳市南山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立又一次找我和老伴盘查,同时向房东施压,收回我们的出租房,向公司施压解雇我老伴,因为老伴被解雇,造成我们经济损失按每年十二万元计算(当时老伴的工资数字),五年共损失六十万元。最后还决定把我们俩人赶出深圳。
2005年12月29日,南山区六一零王立等三人遣送我们回成都,并命令开立公司派一名领导陪同。王立还扬言,因为我女儿在美国,否则要送洗脑班“学习学习”。就因为说“我炼法轮功”这样一句真心话,就招来了这样的灾难!
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诉江”遭报复部分案例
海内外诉江大潮气势洪大, 现在在中国大陆,越来越多的人们正从江氏集团编造的谎言中觉醒:一些地方官员主动保护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部分警察和“610”人员不再作恶;很多参与者已经看清了参与迫害的可怕结局,为自己“留后路”,积极退党,广泛收集迫害证据,包括人证、物证、文件、照片、录音、录像,恶人姓名、个人资料、恶行细节,保护法轮功学员,等待有朝一日清算迫害者的罪恶时将功折罪。
然而在此大势之下,深圳市南山公安局“610”、国保个别人员却仍然死不悔悟,为了蝇头小利还在迫害正信的犯罪路上一条道走到黑,利用中共这个政教合一的邪教组织肆意破坏法律实施,报复辖区诉江民众。
(一)南山桃源法轮功学员李丹诉罪魁江鬼遭报复
南山区桃源法轮功学员李丹三次被非法抄家,一次非法劳教,一次被强制到洗脑班所谓“走读”骚扰一年之久。
2015年7月27日,桃源派出所警务室警察曾致电桃源法轮功学员李丹说,他们换了新领导,想去李丹单位“看看”,称是“上级领导”的意思,被李丹拒绝。7月30日晚八时许,李丹听见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是桃源村居委会一女子和街道维稳办一男子。李丹说老人病了,没时间,遂关门。随后桃源派出所两警察来按门铃。李丹隔着防盗门对他们讲真相,最后警察走了。
9月4日(北京阅兵放假的第二天)下午四点多,晚上六点多,晚上八点多共三次,两个桃源派出所警察与两个街道及居委会人员来桃源村李丹家骚扰,一个叫黎小毛(音)的警察说,李丹起诉江泽民,要李丹跟他们去派出所,被李丹拒绝,最后,黎小毛威胁说,你自己不去派出所,那我们有办法叫你去派出所,最后,黎小毛跟他们走了。
9月5日晚七点多,李丹的父亲发现家里停电了,不是跳闸所致,于是父亲开门出去看,结果六个警察蜂拥而入,然后,灯亮了。这伙警察没搜到李丹,其实不堪骚扰的李丹被迫离家出走了,家里只有八旬父母。这伙不速之客在李丹家等到十点左右,李丹儿女和丈夫回来,看到一屋子警察,性格刚烈的女儿(以前因妈妈被抓,她整个的正常生活没有了,高中都没考上)气得又哭又闹,质问警察:“黄赌毒你们不抓,却来抓好人,把我妈弄哪去了?还我妈妈!”并打电话把同学叫来,把黎小毛(音)等赶出家门。正赶来的孩子们看到这样欺负人的警察,大伙齐上,拦住他们的电单车,不让走,警察们自知理亏,夺路而逃。
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李丹三次被非法抄家,一次非法劳教,一次被强制到洗脑班所谓“走读”骚扰一年之久。李丹的丈夫在外地工作,李丹需要在生活照顾八旬父母及两个孩子,还要上班挣钱,养活全家五口人。在李丹被非法关押期间,孩子无人照顾,儿子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老母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全靠瘦弱的爸爸伺候,生活十分艰难。
(二)南山区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同时绑架
2015年9月5日晚上,深圳市南山区招商派出所警察、居委会人员带着诉江控告书复印件,在未出示传唤证明的情况下,声称要“传唤”(“传唤”在法律是严格规定的,传唤应当针对实施了某种行为(如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人,或者被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人才有随时接受传唤的义务,同时传唤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况复杂案件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将刘玉娥、和昭含、张红梅、刘俊英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她们被非法关押在南山拘留所。
参与绑架和昭含的责任人由一个穿便衣的领头,两个招商派出所的警察:张志凌(警号61349)李超(四级警员,警号:066883),还有一个女的自称社区人员。
(三)法轮功学员叶晓红被非法拘留
2015年11月16日晚,深圳南山区法轮功学员叶晓红下班后在家,正准备做饭,突然有人敲门,开始自称是来开锁的,叶晓红告诉来人,家里没有找过开锁的。于是来人才自称是派出所的并出示证件,并让叶晓红拿钥匙去开自己楼下的信箱。当叶晓红跟他们下楼开箱后,发现里面有《九评共产党》书籍和关于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即刻就给叶晓红扣上一个与“×教组织有联系和散发传单”(中共才是真邪教)的罪名。叶晓红说,“我家的信箱有一年的时间没有用过了,我都不知道信箱里有这个东西”,来人不听任何解释,而后将其强行带往派出所,第二天叶晓红就被送到南山拘留所,说是非法拘留十五天。
叶晓红于八月份参与实名起诉和控告江泽民,但是,此次被绑架,警察只字不提诉江的事情,他们用下流的下三烂手段找他们的迫害借口。
(四)南山区法轮功学员魏英、陈明川母子遭绑架
2015年11月16日十九时,一南山公安分局国保人员与粤海派出所警察一行四人带着两副手铐闯入魏英、陈明川母子家中,声称因诉江之事,要他二人到派出所核实笔录。二人表示诉江之事真实不虚,自己所为无需到派出所,并给他们讲真相、道理。他们继续行恶,又增援一个警察于十九点三十将其母子二人强行绑架到粤海派出所,直到深夜零时仍未放人,称二十四小时后再说。当时的恶警曾答应核实完后当晚就放回家,这都是恶意欺骗。
第二天,才从治安拘留处罚通知单中知道他们强安了两个与诉江毫不相干的所谓“罪名”即 “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才是真邪教)当晚就把他们母子送到深圳南山拘留所。
(五)多人被非法拘留
管蓉,女,54岁,修炼法轮大法,现居深圳市南山区,因2015年8月和女儿赖芃伊向“二高”起诉了江泽民,于2016年4月21日,被南山公安分局多个警察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利用小区管理处骗开门,非法闯入家中绑架。2016年4月22晚,被强行送到南山拘留所拘留。
◇深圳南山区西丽镇法轮功学员王进(女)被南山“610”和南山区公安分局操控西丽派出所蹲坑多日,于2015年12月16日早晨8点上班时,在自家楼下被5个穿便衣的恶人绑架到西丽派出所,以诉罪魁江鬼为名被非法拘留,在南山同乐拘留所9号仓遭受迫害,被迫绝食。
◇2015年5月,法轮功学员于开平,将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的控告信寄往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长达十六年,甚至发生了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要求将江泽民绳之以法。于开平在6月29日下午,被南山国保和610绑架,关押。
南山区法轮功学员刘玉娥与其他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样,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被非法拘留。
宋教珍,女,49岁,居深圳市南山区,因2015年7月向二高起诉了江泽民,2016年4月14日被深圳市南山区派出所多人上门绑架,拒绝签被诬陷的认罪书。2016年4月15晚,被强行送到南山拘留所拘留。
深圳市法轮功学员贾玉华、宁华贵、符林琴三人因诉江案,2015年11月11日在家门口遭南山公安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于关南山看守所。
深圳法轮功学员李冠群,2015年11月16日下午七点被610和派出所共十个人绑架,11月17日凌晨十二点左右被当地610非法转移到南山行政拘留所,审问过程中警察曾出示诉江控告书复印件,要求取消上诉。被610以行政拘留的借口非法关押。
由于中国大陆网络封锁和信息传输的不便及遭到南山公安分局的迫害等各方面原因,南山区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而遭南山区公安局报复的实际情况远不止于此。
南山区“610”及公检法恶人恶行
现在在中国大陆,越来越多的民众正在从江氏集团编造的谎言中觉醒:特别是一些地方官员主动保护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部分警察和610人员不再作恶;很多参与者已经看清了参与迫害的可怕结局,为自己“留后路”,积极退党,甚至一些公职人员也在悄悄收集当局迫害法轮功的一手证据,包括人证、物证、文件、照片、录音、录像,恶人姓名、个人资料、恶行细节,保护法轮功学员,等待有朝一日清算迫害者的罪恶时将功折罪。
然而在此“天灭中共”、退党团队人数已超三亿的大势之下,江泽民被绳之以法指日可待之际,当局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依法治国”之时,深圳市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南山区“610”、南山区公检法相关人员,仍有个别人员依然鬼迷心窍,利令致昏,执迷不悟地屈服于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淫威,继续执行迫害政策。
在此列举以下几例见证迫害:
李华楠: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是幕后领导、指挥、部署迫害各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元凶之一,虽身处深圳市委重要位置,却干的是毁谤佛法、迫害正信的违法犯罪勾当,利用中共这个政教合一的邪教组织肆意破坏法律实施,将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残害善良民众,迫害社会主流和各界精英的迫害政策上传下达。也是操纵深圳市“610”、政法系统、财政等各部门研究、制定、协调一整套制度不遗余力地实施迫害罪行的关键人物。
施志刚: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在1999年11月至2001年零8月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长,后被提拔为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2009年12月起又被擢升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正局级)。施志刚长期主抓深圳市国保支队、市公安局610、维稳处工作,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施志刚也是严重貪腐分子,因在2010年至2013年间多次收受他人礼金,2015年7月,施志刚受到警告处分。
施志刚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及之后,南山区数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致使南山区成为广东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南山公安分局“610”、国保大队采用各种流氓手段,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对学员肉体上摧残、人格上侮辱、心灵上迫害。实施跟踪、监控、抄家、拘留、酷刑、办洗脑班、强行堕胎、劳教、判刑等残酷手段,造成无数家庭悲剧。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
施志刚纵容、唆使南山看守所不法人员的迫害手段也令人发指。如女仓狱警李燕芝的恶毒发明“泼水法”:在寒冬,把法轮功学员拉进厕所,一盆盆浇冷水,不许换衣,不许上床,只能睡地板或厕所;“坐名字法”:恶警李燕芝用一张纸写上法轮功创始人的名字,放在地上,强迫学员坐在上面,如果不坐,就由五、六个人抬起学员,硬按着坐,否则拳打脚踢。更有甚者,还把纸塞入女学员的内裤,极尽侮辱之能事;还有“株连法”:只要一个法轮功学员不吃饭,罚全仓所有犯人饿着,饿昏了头的犯人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到法轮功学员身上,疯狂殴打、虐待学员,达到了挑动群众斗群众的目的。还有所谓“鞭打、厕所闻味、用拖鞋打耳光、脚镣惩治以及阴毒变态的”针刺法”——犯人用作手工用的细针,刺法轮功学员的肉体,叫“透透气”。
王立:男,50多岁,原南山区政法委副书记、南山“610”办公室头目,十几年来一直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无数次亲自参与绑架和洗脑,操纵成立迫害法轮功的外围组织——南山关爱协会。经他指挥、参与,南山区数十人被非法劳教、判刑。王立虽然常带点笑容,但内心极阴险邪恶。许多大法轮功学员通过各种方式对他讲真相,但他没有一丝的改变,只是一味勾结着警察、劳教所、洗脑班干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情。王立与南山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恶警付占生狼狈为奸,疯狂抓捕数以百计的法轮功学员送西丽洗脑班。采取的形式有:诱捕、蹲坑等绑架方式。
付占生:男,近50岁,高约1.75米,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前南山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此人对法轮功非常敌视,多次亲自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极其凶残,对法轮功学员常常拳打脚踢,揪头发往墙上撞,同时污言秽语不堪入耳,与泼皮无赖一样。硕士生毕业的贾玉萍(已被迫害离世)就自述曾被他拳打脚踢和辱骂,说此人不像受过高等教育的,就是个流氓。据说此人在家受气,怕老婆和老婆的姐妹,心理阴暗,拿善良忍让的法轮功学员出气。他的同事都评价他是人渣。曾有人问他为什么对法轮功这么凶狠,他无耻的说:小偷、抢劫犯都立刻认罪,而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跟他讲道理,所以他不打刑事犯,就要打法轮功。付占生与南山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立狼狈为奸,迫害法轮功最为凶狠。深圳市南山区政法系统自上而下正是因为有了施志刚、王立、付占生这类凶犯才使南山区成为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
黎湛光:南山公安分局政保科科员,涉多起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作为一名公安人员,在办理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并被检察院多次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分局时,明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都是在行使法律赋予善良公民的合法权利,却为捞取政治资本和蝇头小利,黎湛光等国保人员耗费大量财力、人力、时间精力积极收集、采用非法取得的所谓“证据”诬陷法轮功学员。致使南山区多位学员被冤判入狱。黎湛光虽身为公安却实为胆大妄为破坏法律实施的法盲,如:法轮功学员凌红华在非法关押期间被检查出肺结核症状,看守所曾三次拒收,但最后在南山区“610”及南山分局国保黎湛光等人运作之下仍强行收押凌红华。在凌红华出现咳血症状后,辩护律师依法要求办案责任人黎湛光给予凌红华办理“取保候审”时,黎湛光却对律师说:“你再给我讲法律我就不听了……”说罢弃律师扬长而去。
廖晴:南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是南山区法轮功学员岑小萍、杨斌、凌红华被构陷案中检方办案责任人。作为诬陷案件中的检方,本应行使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及时制止冤案的产生,但是却为了眼前的名利,在相关良知尚存的工作人员不愿构陷善良法轮功学员“工作不力”的情况下,廖晴勾结南山分局国保人员积极组织、收集、汇编冤案材料。在非法庭审上,自始至终和法官刘付斌紧密配合、相互勾结、违法作恶。期间厉声厉色多次干扰律师正常辩护,并声称根据量刑标准要判刑三位女士4~6年。进入最后庭审辩护环节时,廖晴态度更加张狂,律师为法轮功所做的无罪辩护多次被她粗暴打断,与法官一唱一和,企图彻底阻止学员和正义律师发声。
刘付斌:南山区法院办案法官,涉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本应公正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拿起法律的正义盾牌,制止罪恶的延续。但是刘付斌在不同场合多次亲耳聆听了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劝善良言,并且也收到多位法轮功学员邮寄的真相资料和相关法律文书之际仍然屈膝于江氏一伙的淫威,接受南山法院相关领导指使和南山分局、南山检察院紧密配合,联手形成“一条龙”迫害链条,公然与检方在非法庭审中一唱一和阻止正义律师正常辩护,不顾法轮功学员无罪的事实,妥协于“610”的幕后操纵,随便套用刑法300条以“利用×教(中共才是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昧着良心违法诬判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
周怀春:南山区西丽镇西丽洗脑班(深圳法制学校)所谓“校长”,男,湖南土家族,家庭住址:福田区益田村114栋11G,此人十几年一直在政法委就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面前大谈对佛法的认识,荒唐可笑,他肆意诋毁法轮大法,非常邪恶。
曲绍德:深圳法制学校副校长 ,此人原海军转业,北海舰队服过役,长相丑陋,内心邪恶、狡猾,在男法轮功学员面前可以凶恶的叫吼,在女法轮功学员面前假扮儒雅,在法轮功学员面前大放诋毁之词。
文川:女,科长,南山区西丽镇西丽洗脑班(深圳法制学校)所谓“讲师”,此人是搞心理学专业的,阴险恶毒变态,以前曾在深圳市公安系统工作。她虽年近五十,自恃高傲,开始时以伪善面目出现,自诩懂点心理学就能看透人心,自以为在转化方面比其他人手段高明,她卖弄那点东西,那里的其他人员大多反感她那一套,周怀春却很赏识她。每个法轮功学员在出所之前都要被她作最后的评估,测试是否真转化和思想状况,她总是以各种借口理由拖延出所时间,她的这种做法使其他参与迫害的人员都对她很反感。
鉴于南山区“610”及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岑小萍、凌红华、杨斌、刘玉娥、杨观仁等人一系列的迫害案件,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对南山区“610”及南山区公检法40多人立案追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下:
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李华楠
深圳市委防范办主任、法制学校校长:胡晓明
深圳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施志刚
南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湃(原“610”主任)
南山区政法委副书记:谢力文(分管维稳、防范)
南山区原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王力,科长:陈雪松
南山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华振强、刘凤俊(原任)
南山公安分局第一副局长张欣之(分管国保)
政保科科长:付占生,国保大队教导员:黄奇敏,副大队长:韩平,副大队长:史露蓓
国保大队:黎湛光(办案负责人)、黄海南
预审大队:刘卫国
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招商派出所所长:汤小山 警察:谢维富、陈凯兴;
南山区高新派出所所长:刘大海,侦查二队队长:柯孟(办案负责人)
南山区粤海派出所办案警察:张海东(办案负责人),所长:张永华,副所长:鞠大亮、王刚,教导员:谢壮波,警察:罗裕东、谢虎飞、施文斌、潘宏坤。
南山看守所所长:陈劲夫
南山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孙爱军
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捷,副检察长:黄滨
检察官:廖晴(办案负责人)
南山区原法院院长:詹旭伟,法官:李冰,助理:王小燕
南山区法院院长:丁建华,副院长:黄长营
办案法官:刘付斌(办案负责人)
党政机关及公检法系统恶报案例
▼许宗衡:原深圳市长,江派成员,迫害法轮功遭厄运,2011年5月以受贿罪、买官卖官被判处死缓。许宗衡,广东省深圳市长,卖力迫害法轮功,遭恶报,2009年被双规,2011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于幼军:原中共文化部党组书记,曾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长,在深圳执政期间迫于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淫威,卖力迫害法轮功。本是中共政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2008年9月遭恶报在文化部任上被免职和处分,政治生命被判“无期”。
▼蒋尊玉:原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是幕后领导、指挥、部署迫害各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元凶之一,2014年10月被落马调查;2015年3月20日被立案侦查。2017年8月这位昔日在深圳官场一手遮天、位高权重的“五毒书记”被判处无期徒刑。
▼梁道行: 深圳前副市长、因贪腐被调查,实则是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
▼陈应春:深圳前副市长,三十多年来一直在深圳任职,2016年3月22日,深圳市政府原副市长陈应春,坠楼身亡。陈应春分管深圳市财政、司法局(监狱、劳教所、戒毒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财政向深圳市政法委、610、公检法司等系统、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拨巨款迫害法轮功。陈应春也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黄涛:原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深圳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卖力的恶警之一、于2005年遭恶报死亡。黄涛在任期间,抓捕和迫害了包括李建辉、戴英夫妇在内的众多深圳法轮功学员。深圳“610”对黄涛的遭报的消息一直严格保密,尤其对公安内部。
▼陈秋湖: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洗脑班副校长,驻港部队转业。此人在2008年曾遭恶报身体受伤,休养了几个月,洗脑班内部严禁传播此消息。
▼杨彩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女片警, 杨彩虹生前积极参与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于2012年患乳腺癌恶报身亡。杨彩虹通常一到法轮功学员家就首先抢手机及电话本,再就是以劳教或洗脑班威胁法轮功学员。杨彩虹多次参与绑架多名益田村法轮功学员,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或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邱伟:迫害法轮功的深圳恶警,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派出所所长。邱伟于2008年12月10日凌晨驾车从深圳关内返回龙华,于下半夜两三点钟在福龙路上遇到一伙人,将其截停,并从车中拖出来暴打,将其头部、臀部等多处用刀砍伤。邱伟当场昏迷,被救后,直到12月13日才醒过来,而他身上的财物,别人分文未取。但钱财未失,疑被仇家报复。
▼原深圳收容教育所邓科长手有残疾,主管迫害法轮功,听过很多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表面上也并不恶,甚至声称他尽量保护法轮功学员,但对上级要求的“不转化的送劳教”命令仍然照执行不误。后来他又转入改组后的西丽洗脑班,继续迫害法轮功。先是他心爱的儿子得肠粘连到广州住院,然后是他自己住院几个月。后来他又转入收教所。
▼朱明国,原广东省政协主席,跨三省市任十五年政法委书记, 2014年11月28日被调查,五天后被免职;2015年2月17日被立案侦查,2016年11月被判死缓。朱曾在重庆市、海南省、广东省三个省市出任政法委书记,期间主管迫害法轮功,被追查国际多次发通告追查。朱明国2001年12月19日在重庆市主持政法工作会议时,要求下属部门参与迫害法轮功、强迫进行洗脑“转化”;2002年6月11日在江泽民至重庆所谓的考察之后,召开政法部门会议,要求落实迫害法轮功;2002年10月25日主持市近郊地区“稳定形势分析会”上部署迫害行动;2003年5月,重庆市公安局在萨斯期间大力迫害法轮功。
▼陈绍基:有“南霸天”之称,原广东省政协主席,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2009年4月被双规,2010年7月23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绍基于1992年2月即任省公安厅厅长,在任期间一路贪腐,却在六年后1998年升任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陈绍基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曾直接领导广东省“610”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命令或监督、操控、协助和教唆公安人员加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洗脑迫害和打击,对中共在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尺头上有神灵!有前因必有后果,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提醒那些目前仍在迫害法轮功的人,赶快停止一切迫害,将功补过。只有力所能及的保护法轮功学员,才会给你和你的家人带来福报和平安;反之,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到头来,只能是伤人害己!
其实作为执法人员,深圳市南山区李华楠、施志刚、王力、黎湛光、廖晴等公检法人员当然知道法轮功修炼者都是好人,他们只是还没有放弃对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幻想,仅仅是为了现实中那点蝇头小利,就搭上了江泽民的贼船。法轮大法慈悲,网开一面,机会一给再给。法轮功学员对你们的过错不记不恨,用以德报怨的宽容,向你们一再讲清法轮功的真相和中共邪教的罪恶本质,为的是把你们从谎言中唤醒,为的是不让你们给江泽民陪葬,为的是把江泽民套在你们脖子上的死扣儿解开,为的是抢在大难降临前,把你们从危难中救起。请你们也能像法轮功学员珍惜你们一样珍惜你们自己的良知,立刻停止参与迫害,别做江泽民的替罪羊与陪葬!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