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新亮,男,四十一岁,因坚定“真善忍”的信仰,曾经二次被非法劳教共六年。二零零一年被当地610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许昌第三劳教所,被折磨得遍体伤痕,皮包骨头,于二零零四年释放。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九日,闫新亮又被西平人和派出所劫持,借口是他在西平人和乡发真相资料,遭人举报。闫新亮不配合邪恶的迫害,西平610伙同漯河610对闫新亮进行毒打、折磨,致使闫新亮全身浮肿,腿不能行走,再次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往许昌第三劳教所。在送往许昌劳教所的途中,是用担架抬过去的。闫新亮在劳教所遭受过各种酷刑,下颚曾被踢成重伤,他绝食抗议反对迫害,奄奄一息时才被送进医院抢救,家属在医院发现其身上被打成重伤,事后又被加期劫持。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闫新亮、芦学立、刘迎春、刘静民,被驻马店市西平县国保大队伙同西平县刑警从各自家中绑架到西平县看守所迫害,并且都被从家中抢走私人财物。
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西平看守所一个月后,六月十九日在西平县公安局出具释放书后,在西平县看守所院内被漯河市临颍县国保大队劫持至临颍县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在临颍看守所,芦学立绝食反迫害十一天,生命垂危,被保释回家。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闫新亮、刘敬民、卢学力和刘迎春一起被漯河市临颍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临颍县法院,闫新亮、刘迎春、刘静民遭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三位律师依法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闫新亮、刘静民、刘迎春也为自己做了无罪申辩:信仰自由,修法轮大法无罪,迫害有罪!非法庭审近五个小时,当庭没有宣判。庭长杨尚武,临颍县检察院公诉员关珍珍、李音。
漯河市临颍县法院明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无罪,仍然枉法判决闫新亮三年六个月,刘静民三年,刘迎春一年六个月。
闫新亮曾经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九日经绝食反迫害后取保候审,时间为一年。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被漯河市临颍县法院杨尚武等绑架,在检查出有严重心脏病的情况下仍然被送到新密监狱,被关押在九监区迫害。闫新亮已经绝食反迫害至今,情况危急。
漯河市临颍县国保大队赵光宇(音)执意迫害法轮功学员,已遭恶报。赵光宇在国保大队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案件,家属去公安局要人都是他出来见面,家属多次给他讲真相也不听。并执意将法轮功学员刘迎春、刘静民、闫新亮送至检察院批捕。没几天,赵光宇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就摔断腿,一个多月没有上班,还不敢让公安局的同事知道。家属去找时,公安局接访的警察给他打电话,还谎称外出办案。知道的人都说他是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了。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最后奉劝那些至今还执迷不悟的警察,赶快悬崖勒马,善待法轮功学员,在为时不多的时间内赎回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