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刘春兰在前面走,其中有一法轮功学员在她的后边正在发真相材料,随即他们三人被劫持到望花区建设派出所。现在被非法关在抚顺市看守所已经一个月了。
抚顺警察还私自闯入刘春兰家,公开抢劫了家中一万八千元现金,其中一万元是给孩子的学费钱,八千元是刘春兰母亲的,家中的两台笔记本电脑、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材料近一百本等都被警察抢走。
刘春兰家的现金和私有物品被警察抢走后,在警察非法审问刘春兰时,警察并没有提起去家里抢劫的近二万元现金,也没让刘春兰在搜查物品的清单上签字。
抚顺警察利用警察职务入室公开抢劫居民钱财,已触犯中共《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抢劫罪;触犯了中共《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盗窃罪;触犯了中共《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构成了侵占罪。
大家知道,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除了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当权时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百度网站搜索可以看到)。所以在中国印制、散发、拥有法轮大法书籍和资料都是合法的。按照现行的中国法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有罪的,并将会终身受到追责问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