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晨遭恶报被调查

更新: 2018年05月23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据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消息: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晨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王晨,男,一九六二年四月生,江苏姜堰人,一九九二年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刑二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二零零二年四月任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院长;二零零四年二月任湖北省黄石市中级法院院长; 二零零六年五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零一一年任武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零一一年四月,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之一周永康视察武汉半个月之后,中共武汉当局开始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晨利用武汉市法院院长的便利条件,不遗余力地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伪造证据、绑架律师和参加庭审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为了升官发财,昧着良心把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投入监狱。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王晨任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的七年四个月的时间内,武汉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82 人。

2011~2018 年 4 月 武汉地区法院非法判刑统计表

年度 非法判刑人数 年度 非法判刑人数
2011 8 2016 17
2012 14 2017 16
2014 12 2018 6
2015 9 合计 82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崔海女士,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遭五年冤狱折磨,从武汉女子监狱里出来时头发枯白,骨瘦如柴,仅十九天,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崔海
崔海

崔海自幼进入湖北省戏曲学校学习,毕业后当兵,转业后进入武汉市化工进出口公司当干部,因工作能力强,曾派往外地担任总经理。多年的积劳成疾,她患上肝胆结石疑难重症,还患有严重的胃病、妇科病,多方求治无果;一九九六年她有缘修炼法轮功后不久,顽疾不翼而飞,从此,她以健康的身体、更旺盛的精力与热情投入到工作中,而赢得公司领导的赞誉、同事们的敬佩。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八年中,崔海女士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屡遭绑架、非法关押,二次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开除公职、剥夺了一切工资福利待遇,还经常遭到骚扰。历经强制洗脑、酷刑、药物等残害。崔海女士被迫害流离失所,二零一二年十月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跟踪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洗脑班、看守所、安康医院等多个黑窝迫害,在臭名昭著的武汉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教育所”)的两个多月,遭到野蛮灌食、药物摧残、毒打、冬天浇凉水、不让睡觉、香烟熏鼻子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冤判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周锡坤有期徒刑三年,罚款五千元。周锡坤不服,当场提出上诉。

多行不义必自毙。到目前武汉市中级法院已经有三任院长遭恶报,刘亚文、周文轩先后任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执法犯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造成多桩冤案。该法院还勾结武汉各大医院长期涉嫌参与活体摘取人体器官。后刘亚文、周文轩因贪腐受贿案获刑,其中周文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晨也是迫害法轮功自食恶果。等待他的是更加严厉的惩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