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王乐君,男,六十多岁,家住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灯塔道路建筑工程处上班时,遭灯塔市国保大队长,和古城子派出所三、四个人,以办“暂住户口”为借口,骗到古城子派出所,后绑架到灯塔市国保大队,又关押在灯塔铧子吴家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在灯塔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乐君和一同被绑架的牛沛娟、陈所艳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王乐君和牛沛娟、陈所艳被非法宣判:王乐君被判四年,牛沛娟、陈所艳各判三缓五年。
王乐君上诉到辽阳市中级法院,仍被维持原判,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被送到沈阳监狱城第一监狱十九监区八监队迫害。
目前得知,十九监区八监队对王乐君加重迫害,强制“转化”。王乐君在监狱被迫害的手脚麻木、行动不便,医院诊断是小脑萎缩。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家属曾在监狱见过王乐君。接见时,家属发现王乐君身体黑瘦,左侧脖子还有伤痕,衣服前边还有流的口水食物的痕迹。
家属问他为什么不洗衣服时,当时他不敢说话,因为旁边有狱警和两个包夹在一边看着和监视。
家属问他为什么不买衣服换洗时,他说家属存的钱到不了他手,都在大队长手呢。他指自己一个人在一个屋子里,谁也接触不到,家属怀疑是不是迫害的伤势很重,怕别人知道。
在同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告诉家属说:监狱一直是不给饱饭吃。至于其它有关迫害信息家属无从知道,只知道不转化就加重迫害。
王乐君被非法关押的八监队是王姓队长,电话:1880401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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