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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茜代理律师指执法不公 亲友敦促终止追诉

更新: 2018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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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北京朝阳法院在温榆河法庭对因真善忍信仰被非法拘禁的加籍商人孙茜召开开庭前的庭前会议。孙茜及她的两名律师到庭,孙茜和律师对非法抓捕、批捕、起诉孙茜的程序违法进行抗辩。在近三小时的诉辩中,多处彰显程序违法。使得法庭欲缩短质证环节的目的难以实现。

孙茜
孙茜

两位代理律师都是在前两位律师迫于中共高层压力而退出孙茜案后刚刚介入不久,而且孙茜在法院的卷宗也已由十五卷增至十八卷宗,还没有全部阅完。而且还存在八段录像是坏文件打不开等问题。朝阳法院显示出急于办理孙茜案,两位律师在较为仓促的情况下,来京参加庭前会议。而且据法警闲谈讲到,现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刚来过温榆河法庭,但尚未知是否与孙茜案有关。

庭前会议一开始,律师首先提出了质问,朝阳检察院、法院为什么对案件中存在孙茜20亿资产涉嫌被侵夺的情况不予调查,及对孙茜被非法关押期间遭遇的刑讯逼供,在派出所48小时没给食水,只穿单薄睡衣,“苏秦背剑”式背铐,在看守所被戴工字铐,被喷辣椒水,等等酷刑,没有核查,录像没有出示,并因公诉人与法官明知案卷中有此案中案存在而置之不理,不能公正尽职去执法,而要求主审法官李轶凡,公诉人张欣(该人因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已被孙茜家属及五位代理律师联名控告)回避。

法官以孙茜本人及律师有权利做申诉,各属不同案件应分别处理为借口想绕开;律师又因其并不上报回避申请,坚持依法阻抗,期间律师因为法官要非法跨过管辖权及回避问题,直接进行质证阶段,律师一度因义愤感到身体不适,表示想撤出会议,孙茜表示也要随律师,不想继续参加庭前会议。随后又就回避问题展开抗辩,约十一点十五分法官告知休庭十五分钟。

继续开庭后,律师提出因为被本案存在案中案,孙茜丈夫涉嫌非法侵夺孙茜资产而陷害她的企图,所以其公司所谓证人证言,都不能成立。律师还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此外。律师还对案件进入法院阶段后,检方仍介入与当事人长时间谈话的情形提出质疑,并要求调查核实。并强调孙茜信仰根本无罪,与刑法第三百条罪名无关。

孙茜也在庭上发言,申明自己修炼法轮功,久病康复,绝处逢生,而且自己是因为被侵夺资产的阴谋所陷害,但是每一位涉案执法者都明知此事而置若罔闻,坐视一位外籍商人在华巨额资产被侵夺而不作为,甚至是包庇。孙茜的发言也从更高层面揭示了本案中所反映出的重大问题。

朝阳法院意欲简化加快非法审理过程,目的没有达到。庭前会议延迟至十二点半才告结束。

家属与律师一致认为:孙茜从被抓捕,到批捕,再到起诉,都是非法陷害,每个阶段原本都应撤案,放人。孙茜的亲友向法院及法官邮寄了《致朝阳法院敦告书——立即中止对孙茜枉法追诉》。

敦告书中指:孙茜自被冠以涉嫌刑法第300条罪名,被抓捕直至现在被法院立案审理,一直是在被错误适用法律,枉法追诉。作为孙茜的家属基于对孙茜以及对该类案件的了解,咨询律师后,我们认为孙茜的真善忍信仰不仅与犯罪行为无关,相反,是执法公职人员在执行非法意志参与对真善忍信仰非法打压,而且孙茜属于加拿大国籍的外籍人士身份,本案已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提出。我们现做出提请法院立即终止对孙茜枉法追诉的诉求。

敦告书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孙茜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在中国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敦告书指:律师与家属认为对孙茜适用刑法第300条,从抓捕,到批捕,起诉,都是在非法枉加罪名,每个阶段原本都应撤案,放人,本不需要开庭,不应被继续枉法追诉,延续到上庭辩护的。我们有必要提出终止对孙茜枉法追诉的诉求,也是希望参与者不要再执法犯法,不要继续参与共同犯罪,使自己成为非法意志的真实受害者。

敦告书最后要求:请贵院依据道义良知与法律,做出终止对孙茜的枉法追诉的决定。

孙茜(朝阳温榆河法庭)主审法官李轶凡,女,18600857209,住址: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西堤红山小区3号楼2901号。

法官助理周若旻,女,政法大学毕业,做过书记员。其它信息不详。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2号,邮编100026
电话:010-85998341、010-85998279
责任法官李轶凡:18600857209:01085998668
院长 靳学军010-85988001
副院长:亓纪18612296007滑争鸣13661334525郭莉蓉18612296005曹志刚18612296006、龙云斌
审判委员会委员:
毛力18612296009、孙京昆13801095002、张维平18612296288刘玉清13901292398、陈晓东18612296055林子英18612296096钟蔚莉18612296227李宝贵8612296256
刑一庭法官:
庭长 臧德胜18612296012
副庭长 辛祖国18612296022、李佳丽18600857220
法官:
李加18612296017张军18612296018徐清岱18612296049刘欢18612296021
魏颖18612296023丁旭18600857207李轶凡18600857209付想兵18600857211
齐丽青18600857218刘宇 010-85998610、010-85998578、13811212626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7号 朝阳区检察院 邮编:100025
办公室:01059553128 01059553136
检察长:张玉鲲01059553000 18901160645
副检察长:吴春妹18910060161、陈旭、孙伟、苗生明
公诉部:
女检察官:
张亚男18911163331张文娟18911163186刘子璐18911163213周丽18911163361
郭蕾15501162813陈莹璐13171829297席晓昕18911163367石晓琼18911163040
王彬18911163101胡静18911163069贺琳娜18911163552蔡雯文18911163112
龚洁婷18911163567王天毅18911163086孙璐18911163268赵越超18911163150
男检察官:
王克凡18911163595邱保佳18911163570李晓辉18911163363
房龙18911163572 赵佳18911163113
办公室:
田野 18911163033 张莹 18911163128陈雷 18911163365褚国强15301019890
步秀环18911163132 翟辉 18911163366谭小薇18911163105孟艳芹 15301019838
史腾浩15301019897刘荣 18911163099钱澄 1530101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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