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 去掉人心

——对房子问题的困惑、执着与转变

更新: 2018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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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我是一个老年大法弟子,今年八十一岁,在修炼的路上出现一个“房子”问题,使我困惑不解,现在通过学法修心、向内找,转变观念之后,有了新的认识,写出来和同修交流。

因儿女都在省城工作,我和老伴异地搬迁,也来到了省城,买了一个二室一厅私有产权房,花光了我们的全部积蓄。后因楼层偏高,距儿女家也不近,小女儿和小女婿出于关心照顾,提出将他们单位分的三室一厅福利房中的两室一厅赠予我们养老居住,房产证以后办理,并立了赠予书。这样,老伴就同意将我们刚买的两室一厅房卖掉,卖掉的房款全部用于他们购新房的首付款和装修三居室。

几年后,老伴走了,我和小女儿一家住在了一起,三居室,小女儿出租。九年后,他们改变了协议,不赠房子了,说保证我和他们一起居住至终老,小女儿几次找我说,是她女婿不同意,三居室是他们的福利房,不能给我们,并叫我在新的协议书上签字,当时我不愿意签,我不懂居住权、产权的实质区别,也没找其他几个子女商量,就找了一个走的近的同修说起此事。

同修说:“我们是修炼人,要房子干什么?”就这样,在小女儿的多次劝说下,我就签了字。他们返还了我们当时卖房时的房款,后来,因房价疯涨,女儿又先后追补了几万。尽管如此,可十年之后,他们返还给我的房款已买不起一个单间了。而那个原先要赠予我们的房子,他们又卖了好价钱,并买了更大的房,而原三居室还是老伴出钱装修的。

房子这件事,一直给我心里很大的压力。在其他几个子女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从有房变成了无房,他们和我私了了。我在小女儿家住了下来,一晃二十多年了,虽然小女儿对我很好,生活上关心我,修炼上支持我,一家人之间相互照应,但一想到自己是寄居别人家,没有尊严,久住会成为女儿的包袱,但又没有退路,因此有时寝食难安。再加上小女婿有时做事气我,给我脸色看,在他家亲人面前对我不屑一顾,让我很没面子。我是修炼人,虽然没和他发生口角,但心里很不满,一想到自己从有房变成无房,就委屈心酸的不行。再一想到是我们卖房的钱给他们买新房而造成他们的房子不断升值,心里就更加不平衡了。

前年,小女儿叫我买套房子,我考虑到小外孙也长成人了,当时三环外的房子还不太贵,就同意了。买房时,他们承诺帮助装修,我交了首付款,在三环外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楼房,至今未拿到房子。

现在,通过学法、向内找和看同修的交流文章,我对房子问题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我是修炼人,要站在法上看问题。吃亏是福,师父让我们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我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跟常人去争去斗,何况他们是女儿、女婿,他们能有几套房子也是他们命里有,我不能有不平衡的心。

其次,我们是修真善忍的,师父让我们“无私无我,先他后我”[1],我应该多替女儿女婿着想,多想他们的好处,不能往牛角尖里钻。

老伴走后,我和小女儿一家住一起,他们没让我出生活费,小女儿一直很孝顺,经常给我买穿的、用的,她外出旅游时,还给我买了两块進口手表,对我体贴、照顾周到,对他哥哥(生活条件不太好)也很照顾,平时家中的大事小事也都是他们操持、主办,他们不是儿子,却胜似儿子,起到了儿子起不到的作用。虽然我没有自己的房子,但他们也给我提供了一个稳定、舒适的修炼环境,让我能安心修炼,我应该感谢他们。

师父说:“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2]师父还说:“所以我们讲随其自然,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到最后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就是这个问题。因为常人悟不到这个理,在利益面前都要去争,去斗的。”[2]

新买的房子我能交的起房款,还有些余钱,我想通了,他们就是不给我装修,那我就自己出钱装修,这几年退休工资也涨了一点,他们没让我出生活费也积攒了一些,我是修炼人,念在方外的人,不能跟常人计较,一定要修去这个利益之心,怕吃亏的心,怕被别人占便宜的心。

现在回过头来看一看,一些我所认为的“看脸色”或“成了女儿的包袱”、“没有自尊”、“没有退路”等等,那都是我要修去的人心,都是师父安排的修炼环境,让我提高的,在法上看,我要谢谢他。

这些年一想起房子就让我头痛、脑袋发胀、心里难受,眼泪往下掉。师父说:“如果修炼的人要是只从表面上放的下,但内心里边还在保守着、固守着一个东西,固守着你自己的那个你最本质的利益不让人伤害的时候,我告诉大家,那是假修炼!”[3]师父的法启悟我,自认为自己是受伤害的一方,其实是放不下心里最本质的利益,就是人心,名、利、情,根子的东西就是“私”,“私”是旧宇宙的特性,是绝对要修去的。

由于这一关一直没过去,所以这些年身体改变不大,近来甚至每况愈下,老化严重,层次垮垮往下掉。

当我转变观念,向内找,向内修,把那些不好的人心如妒嫉心、争斗心、长辈自尊心、自我心、面子心、利益心、怨恨心,把这些执着心找出来去掉后,我发现应该为他们着想,一切顺其自然;当我不再执着自己的利益这一面,我的心一下子轻松了很多,也不怨恨他们了,困惑我多年的房子问题已不是问题了。都是自己以前没有学好法,悟性差,没有听师父的话,人心执着,走了一条弯路。真是“观念转 败物灭 光明显”[4]。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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