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秦皇岛昌黎县法院,原定于上午九点公开审理法轮功学员庞晓红的案件,直到十点多才非法开庭审理。
除了七、八个家属、亲友加上两个法警、法官、公诉人、书记员等,连旁听的都也没有超过二十个人。整个庭审就是走过场,十几分钟草草结束。
四月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庞晓红被戴着手铐走进法庭站稳之后,庞晓红要求审判长把手铐摘下、脱下犯人服,审判长同意后,让法警摘下手铐,给庞晓红脱下犯人服,审判长问庞晓红“需不需要法院指定的律师辩护”,庞晓红说“不需要,我自己辩护”,然后审判长口气生硬的告知庞晓红第一次开庭说的话不许说。
而后审判长让公诉人宣读证人如何构陷庞晓红,及如何把警察找来、牛头崖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庞晓红的整个经过陈述了一遍。
举报庞晓红在牛头崖大集发法轮功资料的所谓“证人”还是匿名,并没有出庭作证;所谓的物证也没有在现场提供。
当审判长要法轮功学员庞晓红自行辩护时,庞晓红刚说了一句话:“我一个妇女炼法轮功只是强身健体做好人,我怎么破坏法律实施了。”审判长马上敲响法锤,阻止打断了庞晓红不让说话,还告诉庞晓红上次庭审说过的话不要再说。
当法官问庞晓红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庞晓红也只是想解释在集上并没发资料就被两个警察拖拽,并非法翻包,审判长态度蛮横的又一次打断庞晓红的自辩。而后就宣布庭审结束,并问庞晓红认罪不,庞晓红说我没罪。
法官气急败坏,大声训斥庞晓红,不让她再自辩。整个庭审不足十分钟,草率匆忙结束,庞晓红总共没有说上五句话,表面上允许庞晓红自辩,却不让人说话,一说话就被打断。法官、公诉人都态度蛮横,一唱一和根本不让庞晓红自辩。
家人亲友目睹了法院的所谓庭审如此不公,对中共的法律系统及中共利用法律执法犯法感到非常失望,这一切的发生都是政法委610在幕后操控干的,司法系统已经名存实亡,已经成了江泽民犯罪团伙的残余势力利用的迫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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