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面对同修的埋怨、指责,我多向内找,如果是我自己的错,及时改正,圆容师尊要的,不被干扰。
有一次,我约好A同修晚上八点去找同修家属谈聘请律师的事。可B同修在吃完晚饭后找我商量找律师的事,我提前到B同修约定的地点,说明八点钟约好A同修去找家属。B同修强调说:律师没找好你找什么家属啊?这时我犯愁了,我又没带手机,不能与A同修联系,B同修又坚持他的办法。我只好耐着性子等B同修先与律师联系。在联系律师的过程中,也不顺利。
当我们见到A同修时,她就开始埋怨、指责,B同修联系律师的事办的不顺利,正好也憋着气呢,他俩就都对着我来了,坐在汽车里你一言、她一语的数落起来了。但我当时就有一念,不管他俩说我什么,都不要动心,不能影响找家属的事。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就到了同修家,我们说明来意,从各角度谈了聘请律师的必要性,但家属就是不同意聘请律师。
回家后,我的心里有些纠结,今天的事为什么办的这么糟糕。我向内找,是我对被绑架的同修有情,急于找律师,把营救同修的事寄托在律师那儿;从另一方面认识到是我该加大心的容量了,找到了自己的急躁心,去掉它;同时也因为同修之间配合的不协调,让旧势力钻了空子。
后来,在同修们的努力和协调配合下,家属终于同意聘请律师了,案卷在公安阶段请了三个律师。
三位同修的案卷被送到法院,面临非法开庭,再次需要聘请律师。由于前一阶段没把同修营救出来,家属就不愿再聘请律师了。经过参与营救同修与家属交流,有两位同修的家属同意聘请律师,可另一位同修的丈夫就是不同意聘请律师,孩子也尊重他父亲的意愿。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参与营救的同修商议后,找被绑架同修的哥哥出面聘请律师。一同修家属找来了同修哥哥的电话号码,但电话拨打过去没接通。在这时,一位参与营救的同修提出:我们都过来找找我们自己,是不是对绑架的同修有埋怨、指责的人心。当我们把这些人心找到解体后,她哥哥的电话就打过来了,说他出差在外办事。当同修向她哥哥说明情况后,她哥哥就答应了聘请律师的事。真是象师尊讲的:“向内找这是一个法宝”[1]
在这十几年的修炼过程中,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弟子才能走到现在。在今后的修炼中,我一定更加坚信师父和大法,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不断向内找,修好自己,去掉执着,走好每一步,兑现自己的来世大愿!
因层次所限,有不足之处敬请同修们慈悲指正!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