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大法 善解了恶缘

更新: 2018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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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份有一天,我在一个商场门口讲真相,看到一位母亲带着女儿站在商场门口等人,我过去给她俩讲真相。商场人来人往,为考虑安全起见,与她俩站的比较近。

几分钟后,那人说她女儿的一百五十元钱丢了,是我偷的。我说我没有偷她女儿的钱,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绝对不会偷别人的钱,但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骂我,我就笑,没动心。也许是前世结的恶缘,也许是邪恶钻我有爱面子心或其它执著心的空子。

那人的家离我家不远,我出去讲真相,经常碰到她,她当着别人的面说我偷了她的钱。我自己感到冤屈。

到学法点与同修说,同修说法不一,有的同修说:也许是前世欠的债或伤害过她,师父讲过:“欠债要还”[1]。

后来我决定买了一提包果冻,还买了一包金丝猴的糖,带上三百元钱,与另一位同修一起去了那人家。

我说:对不起,我不会去偷你的钱,你一百五十元钱被偷了是事实,你也很困难。我退休了,有退休费,我们讲法轮功真相是做好事救人,现在法轮功还在被迫害、被打压中,存在安全问题,所以当时在商场门口我与你站得近。学法轮功之前,我的脾气很不好,你那天骂我,我如果不是学了法轮功,我就会与你打起来,因为你冤枉了我。我给她讲了法轮功的真相,那人明白了,但没接我给她的钱,大法善解了恶缘。

后来有一次在街上,那人带着小孩,小孩的鞋子掉了,我捡起后送给了她,她很感激。

还有一天晚上,我出去发资料,有一个人认为我是小偷,追我很远,说要把我送到派出所去。我就停下来给他讲法轮功真相,并说我们这些人是来救你的,派出所的所长认识我,知道我们炼法轮功的人是好人,他不会关我的。那人明白了法轮功真相后,接了真相资料,就算了。

在慈悲伟大的师尊呵护下,我一直平稳的走在正法修炼的路上,在此谢谢师父的慈悲苦度!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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